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办公楼、综合楼以及生产厂房已建成,施工期间主要为设备安装,施工期间不产生废水及废气,设备安装在已建厂房内,主要对环境的影响为设备安装噪声。 一、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和施工作业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钻机、切割机、电锯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由于这些施工多在露天作业,大部分机械又经常移动,不能采用较正规的隔声措施,再加上施工噪声具有突发性、撞击性的特点,容易引起人们的烦恼。项目施工将对敏感点环境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故应采取相关降噪防治措施,将施工噪声降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以免影响附近敏感点村民的日常生活。 虽然在施工期间作业噪声不可避免,但施工期较短,随着项目施工完成而结束。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必须采取以下防治措施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 (2)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午休时间(12:00-14:00)及夜间(22:00-7:00)严禁施工; 在通过上述治理及控制措施后,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二、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园区的生活垃圾收集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以及土石方去向按相应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塑料生产线有机废气和破碎废气。 (1)塑料生产线有机废气 本项目生产塑料配件时,PP、ABS塑料粒经加热注塑成型过程中,加热温度约120℃,原材料PP、ABS塑料粒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参考《广东省塑料制品与制造业、人造石制造业、电子元件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系数使用指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6月),塑料制品与制造业成型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率和收集效率均为0时的排放系数为2.368kg/t-原料,即注塑成型产污系数为2.368kg/t-原料,本项目塑料原料为150t/a,则注塑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3552t/a。 为进一步减少该废气对周围环境及周围员工产生的影响,建设单位采用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9米高排气筒(DA001)处理后排放,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的浓度可确保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企业边界执行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0mg/m3。 (2)破碎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残次品以及边角料需要破碎回用于生产,破碎工序会产生的少量颗粒物,颗粒物产生量参照《参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日用塑料制品业系数手册颗粒物排放系数,树脂、助剂颗粒物排放系数为6.0kg/t-原料。项目残次品产生量约2t/a,则颗粒物的产生量约0.012t/a(产生速率为0.006kg/h)。 为进一步减少该废气对周围环境及周围员工产生的影响,建设单位采用集气罩+水喷淋装置+19米高排气筒(DA002)处理后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10%(0.001t/a)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0.0005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冷却塔废水以及喷淋塔废水。 (1)冷却塔循环水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本项目设有1座冷却塔,冷却塔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量分别为5t,循环水定期需要补充,每年补充1次,每次补充水量约2t。 (2)喷淋塔循环水 项目设置1套水喷淋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前端设置1台喷淋塔,喷淋塔塔内设置水喷淋装置用于去除废气中的颗粒物。喷淋塔内水池容积约为4t,则喷淋塔水池循环水量为4t,喷淋塔水需每年补充3次,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每次补充水量0.5t,则项目喷淋塔用水补充量为1.5t/a。 本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阳江市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为了降低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进一步落实加强管理等有效的降噪措施: ①合理布局,降低企业总体噪声水平,建设项目总图布置时,将噪声大的噪声源调整放置于厂区中间及北边位置,通过距离衰减有效降低了厂区中间位置各类高噪设备噪声源的噪声。 ②对于各种设备,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采取合理的安装,生产设备的基座在加固的同时要进行必要的减振和减噪声处理,要合理布局噪声源;通风设备通过安装减振垫,风口软接、消声器等来消除振动产生的影响,对于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建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安装位置,同时经过隔声板、消音棉、机座加固等必要减振、隔声处理,以减少对周围的影响。 ③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严禁夜间生产以避免休息时段对周边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 ④一旦发生噪声扰民的现象,立即停产整顿。 本项目在保证上述噪声防治措施的条件下,以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采取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达标,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一般固废 ①废包装材料 项目生产过程中将产生少量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纸箱。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其产生量约为0.5t/a,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售给回收公司。 ②边角料以及残次品 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塑料边角料以及残次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边角料以及残次品产生量约为2t/a,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③水喷淋措施沉渣 项目水喷淋除尘废水定期清理后产生的沉渣,沉渣产生量约为0.01t/a,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处理。 (2)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数为40人,在办公生活中会产生生活垃圾,主要为废包装袋、废纸张等。 项目员工办公、生活垃圾按1kg/人.d 计,则产生量为40kg/d,则年产生量为12t/a。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3)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 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进行处理,设施进行维护时更换出来的废活性炭属于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的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有机废气治理中的活性炭,吸附一段时间后达到饱和,需要更换,产生废活性炭。 根据工程分析,活性炭吸附的有机废气量为0.272t/a。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陈治良主编),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量约为25%。活性炭在吸附有机废气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即1t活性炭可吸附有机废气0.25t。因此,项目废气处理预计最少需要0.272÷25%=1.088t/a的活性炭。为保证活性炭吸附器的吸附效率,防止活性炭被穿透,活性炭吸附器中活性炭的放置量一般比理论所需活性炭用量多5%,则项目有机废气治理系统年使用活性炭至少需要约1.2t/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处理注塑废气的活性炭装置活性炭的填充量为200kg(共两层,单层100kg),(一年更换6次,每次更换量为0.2t),则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为(0.2×6)+0.272=1.488t/a,定期更换收集之后,需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回收资质单位处置。 ②机修废物 本项目生产设备需要维修,维修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年产生废机油0.2t/a,废抹布0.0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机油属于HW08类危险固废,废物代码900-249-08,废抹布属于HW49类危险固废,废物代码900-041-49,均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同时,评价要求各固废分类收集,并在厂区设置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项目固废实行封闭运输,避免运输途中发生洒、漏现象,发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单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严格实施转移报告联单制度,并交有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资质单位处理。 建设单位已设置了单独的危险废物收集房;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实行分类收集,并设置警示标志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措施处理处置后,可以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污染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