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施工机械和施工期运输车辆的动力燃料多为柴油,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柴油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等,为减少施工期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①开挖、钻孔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②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 ③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 ④运输车辆加蓬盖,且出装、卸场地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 ⑤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⑥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在工地内堆放,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采取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 ⑦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还是应该尽量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低污染排放的车辆和设备,并注意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在正常工况条件下运转。 建设单位按照上述防治措施进行落实,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将不再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2、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废水大体可分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泥浆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下雨冲刷浮土和建筑泥沙产生的地表径流污水,其主要污染物质为SS、石油类,建设单位可就地建设隔油池和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该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完工而结束。 (2)生活污水 项目建设期施工人员均不在厂内食宿,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清洁、如厕,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经过上述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设备搬运过程产生的噪声,这些机械设备在场地内的位置以及使用率均有较大变化,因此很难计算其确切的施工厂界噪声。施工噪声是短暂的,且属无残留污染,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为减少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施工方必须采取一定措施,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措施如下: (1)严禁高噪声、高振动设备在12:00~14:00和22:00~6:00休息时间作业,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货带隔声、消声设备。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 (3)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支护、拆卸、吊装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少用哨子等指挥作业,而代以现代化设备,如用无线对讲机等。 (4)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一旦经过居民区时,车辆应限速行驶,减少鸣笛。 另外,本项目原则上不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如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话,应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夜间施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并禁止使用高噪声施工器械。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降到最低。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土石方等。施工人员产生少量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理清运。项目所产生的土石方可用于工程回填,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二、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开炼机炼胶出片废气、模压成型和烘干废气、注塑废气、吹膜废气、喷码废气和挤出废气。 ① 开炼机炼胶出片废气 项目硅胶厨房用品在生产过程需对原料(硅橡胶、色胶和硫化剂)进行开炼搅拌,开炼过程在密闭设备内操作,不需要加热,原料在与开炼机辊轴摩擦的情况下,温度可达40-50℃,此时在开炼取出胶体时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废气经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后与模压成型和烘干废气一同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 ② 模压成型和烘干废气 项目硅胶厨房用品模压成型和烘干工序(二次硫化)均在密闭设备操作,在取出制品时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模压成型和烘干废气经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后与开炼机炼胶出片废气一同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 本项目臭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中的表1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开炼机炼胶出片、模压成型和烘干工序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装置”排放限值,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车间通风排气。 ③ 注塑废气 项目在生产塑料厨房用品、泵类配件和农用管口产品时采用注塑工艺,注塑过程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废气经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后与吹膜废气和挤出废气一同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 ④ 吹膜废气 项目生产编织水带的吹膜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废气经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后与注塑废气和挤出废气一同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 ⑤ 挤出废气 项目生产聚乙烯水管的挤出工序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废气经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后与注塑废气和吹膜废气一同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 项目将进购23台注塑机和7台挤出机(又作吹膜机用途),拟在每台设备上方设置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废气,共设30个上吸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汇集到管道通过风机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 由于项目所用的原辅材料中不含有苯、甲苯、二甲苯、氨等物质,注塑、吹膜和挤出废气中基本不含有氨气等臭气物质,废气中臭气浓度较低,且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因此本项目注塑、吹膜和挤出工序的臭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中的表1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本评价对臭气浓度仅进行定性分析。注塑、吹膜和挤出工序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非甲烷总烃标准限值,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车间通风排气。 ⑥ 喷码废气 项目编织水带产品上需进行喷码,喷码工序会有少量的油墨废气产生,项目使用的油墨为水性油墨,年使用量为0.003t/a,油墨废气挥发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VOCs,喷码废气难以集中收集,只能采取无组织排放方式。废气的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的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2、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污染物源强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设备冷却用水,开炼机炼胶出片、模压成型、注塑、吹膜和挤出工序的设备需用水进行间接冷却,因蒸发损耗需定期补充新鲜用水,根据下述分析,补充用水量为20250m3/a。 生活污水 项目职工为20人,厂区不设食堂宿舍。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项目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冷却用水 本项目冷却机1台,采用间接冷却方式,项目间接冷却水与该项目冷却水性质相同,因此本项目冷却水可参考清净下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时生产设备运作产生的机械噪声、环保治理措施及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这些声源是典型的点声源。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只需分析厂界达标情况。项目生产设备均布置在生产厂房内,车间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厂区内种植灌木绿化带吸声,而且生产厂房离厂界都有一定远距离,因此通过上述措施,可大大降低生产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厂界东面、东南面和西面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西北面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硅胶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含油废抹布及手套。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20人,产生的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 ① 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1t/a,统一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处理。 ② 硅胶边角料 本项目硅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硅胶边角料,硅胶边角料产生量约为0.2t/a,统一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处理。 ③ 塑料边角料 本项目塑料制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塑料边角料,塑料边角料产生量约为2t/a,塑料边角料收集后破碎回用生产。 (3)危险废物 ① 废活性炭 项目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处理,活性炭饱和后需要及时更换,由此产生的废活性炭表面、内部附着污染物,可能具有毒性,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的“HW49其他废物”类别中代码为900-039-49的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在生产管理中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分析可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去除率为75%,则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捕集的有机废气量约为0.1415t/a。废活性炭收集后需用容器盛装密闭暂存,防止吸附的有机废气挥发逸散,废活性炭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② 废机油 该项目在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及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年产量约为0.2t/a。该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别中代码为900-249-08的危险废物,必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规定对其统一收集贮存,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理。 ③ 含油废抹布及手套 项目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操作人员会配带手套,使用抹布对其表面进行擦拭,会产生含油废抹布手套,使用一段时间后需定期更换,估算本项目年产生含油废抹布手套约为0.005t/a,该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的“HW49其他废物”类别中代码为900-041-49的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