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一、施工期污染影响分析 1、施工期废气 本项目场地为已建成的厂房,无大量土石方开挖,因此本项目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来往产生的扬尘。为减少运输扬尘对该片区环境的影响,建议施工单位针对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采取如下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 (1)建设工程现场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清扫制度,施工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2)运输车辆在怠速、减速和加速时产生的污染最为严重。故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一方面应控制车速,使之小于40Km/h,,以减少行使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另一方面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投入运行时间。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运输扬尘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施工期废水 项目不在施工场地搭建工棚,不设食堂,施工期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因此,本报告不对施工期生活污水进行评价。 3、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安装与调试产生的施工作业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钻机、切割机、电锯等,多为点声源。虽然在施工期间作业噪声不可避免,但施工期较短,随着项目施工完成而结束。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必须采取以下防治措施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 (2)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午休时间(12:00-14:00)及夜间(22:00-7:00)严禁施工; 在通过上述治理及控制措施后,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厂房已建成,无大量的土方开挖,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单位还应对垃圾收集处进行杀虫消毒,避免滋生蚊蝇。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本工程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1、营运期废气污染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打砂抛光粉尘及焊接烟尘。 (1)打砂抛光粉尘 本项目打砂抛光工序主要对开料后的产品进行表面去毛刺处理,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 (2)焊接废气 本项目焊接方式为氩弧焊,焊接工序中会产生焊接烟尘,主要的烟尘来源是焊材。焊接是一种间歇性加工,焊接烟尘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物质,其主要成分为三氧化二铁、二氧化硅。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打砂抛光粉尘及焊接烟尘。打砂抛光粉尘经“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焊烟废气通过移动性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营运期废水污染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磨废水、粉尘喷淋废水及清洗废水。 (1)生活废水 本项目劳动人员3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2)水磨废水 本项目打磨工序采取湿法作业,该部分水含有大量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铁屑,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由于该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建设单位拟对该部分废水采用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只需定期清理沉渣及定期补充水新鲜水。 (3)粉尘喷淋废水 项目采用重力沉降抛光粉尘喷淋装置处理项目产生的抛光、喷砂粉尘,在此过程会产生抛光粉尘喷淋废水,重力沉降抛光粉尘喷淋装置对用水水质要求不高,抛光粉尘喷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捞渣和补充蒸发水量。 (4)清洗废水 项目需对抛光后的产品表面进行清洗,不需添加清洗剂,设1台清洗机,清洗水有效高度为0.5m,该工序废水约一个月更换1次,则预计清洗用水量约为75t/a,排放系数按0.9计,则该工序废水量为67.5m3/a。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石油类等。 项目打砂抛光喷淋用水及水磨用水循环回用,不外排;清洗废水排放到水磨池,与水磨废水混合后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磨工序,不外排;因此项目外排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24m3/a,生活污水的污染物主要是CODCr、BOD5、NH3-N、SS等,近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槽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待中洲岛污水厂投入运行后,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中洲岛污水厂处理进行后续处理。 3、营运期噪声污染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高噪声设备主要为自冲床、双面磨机、打砂机、抛光机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65~85dB(A)之间。 项目通过对车间设备合理布局,做好厂区隔声降噪工作,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屏障效应等措施降低噪声。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北面95m处江北路以西,麻津工业大道以东,广南线以北居民(周围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在做好噪声防护工作后,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预计达标排放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营运期固废污染影响分析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人员30人,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员工生活垃圾以每人每天产生0.51kg计,年工作300天,则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59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2)一般固体废物 1边角料:项目生产车间产生的部分钢材边角料,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废钢材边角料约原材料的20%,预计其产生量约为30t/a,全部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2不合格品:项目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不合格品,按原料用量的1%核算,约为1.5t/a,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3废包装材料:项目在原料拆封及产品打包运输时将产生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纸箱、塑料等,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预计其产生量为0.5t/a,全部交由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处理。 4粉尘沉渣:本项目水磨废水、抛光粉尘喷淋废水回用到一定程度后需对沉淀池进行废水清理及捞渣,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沉渣,产生量约4t/a,收集后由专业回收商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项目设备保养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废润滑油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提供,产生量约0.2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建设单位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XG1-201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