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庆源电镀有限公司扩建蚀刻生产线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阳江市庆源电镀有限公司扩建蚀刻生产线项目 |
阳江市庆源电镀有限公司 |
阳江市环保工业园电镀与电子电路基地 |
2019-6-14 |
江环建审〔2019〕25号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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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或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