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人次外地居民在阳江办理身份证
今年7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而这项工作我市去年7月1日已开启。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户政科了解到,目前我市共受理异地居民身份证760人次,挂失申报735人次,丢失招领1人次。在本地“就业”“就学”或者“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办理异地身份证。
市公安局户政科负责人介绍,公安部2017年5月25日下发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十条准则》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进一步统一了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异地身份证的前提是需要在本地“就业”“就学”或者“居住”三种情况之一。不过,出现以下情形将不予受理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一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二是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三是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四是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五是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自开启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以来,目前我市共受理异地居民身份证760人次,挂失申报735人次,丢失招领1人次。其中,受理异地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153人次,有效期满换领581人次。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