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阳江集中开展死亡未注销户口人员信息核对
记者近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为继续深化户口登记清理整顿工作,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即日起至12月底,我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死亡未注销户口人员信息核对工作。若公民死亡后未注销户口,家属应主动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市公安局户政科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申报注销户口登记时需凭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一是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二是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三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四是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该负责人提醒,对不依法注销死亡人员户口,骗领退休金、社保金的,公安派出所将通报有关单位和部门,依法采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处理。对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超过1个月家属不主动申报注销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并履行告知或者公示程序后予以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