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中共阳江市江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阳江市江城区监察局实行合署办公。区纪委是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区委工作部门;区监察局是负责全区行政监察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区纪委、区监察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内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调研教育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9个职能室,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
区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能:区纪委是对全区党员、干部和党的组织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执行纪律的职能机关。区监察局是区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在区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2017年人员构成情况
区纪委监察局在职人员35人,其中纪委监察局机关28人,派驻纪检监察组7人。退休人员12人。
二、2017年收入预算
2017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390.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90.3万元。
三、2017年支出预算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390.3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支出390.3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9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