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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区纪委2015年度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公开法治建设
文章来源: 江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发布时间: 2016-10-13 14: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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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江城区纪委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城区纪委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城区纪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城区纪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江城区纪委、区监察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内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调研教育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9个职能室,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

(1)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全委会、常委会会议、委(局)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联系区纪委委员;督促检查上级和本委(局)工作部署、决定事项及领导批办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提案答复工作;汇总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报告和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发布公文;负责本委(局)制度建设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运转和本委(局)印章的管理、使用,承担机关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对外联络接洽、值班、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及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规划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协调机关各室有关工作,指导下级纪检监察系统的办公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和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各室及各镇(街道)纪(工)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区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主要领导干部人选,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做好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工作,审核下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人选;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做好省市驻江城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委(局)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和机关党务、工、青、妇、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和查办涉及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和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制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有关规定,配合区委组织部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调研教育室

综合分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汇总整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及信息资料,组织开展对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历史研究及规律的研究,组织协调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工作和社科理论界相关重大课题研究;组织开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负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媒体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制度制定、检查指导,组织协调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预防腐败法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及审计结果的应用工作,督促指导全区权力运行公开、源头治腐及以案治本工作;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的对外交流合作和专家咨询工作;负责全区廉情评估工作和预防腐败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及使用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党风政风监督室(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监督检查全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等情况,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综合协调全区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查处;综合分析全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综合协调应由本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各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履行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组织协调特邀监察员、义务政风监督员及纠风监督员工作;督促全区网上办事大厅和综合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督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相关工作;负责治理公路“三乱”督察再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和区直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事项。

(4)信访室(举报中心)

受理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委(局)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开展函询、约谈等信访监督工作;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并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有关情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组织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区委组织部征求意见回复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区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分办,协助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区委组织部征求意见回复工作;负责向上级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受理、分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组织协调查办案件的相关工作,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承办国(境)内追逃防逃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追逃防逃区内协调机制;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和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等情况,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督促查办上级及本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统计分析查办案件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第一、第二和第三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单位)区管领导班子及区管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区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督促联系地区(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省、市和区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承办联系地区(单位)区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的初核、审查,提出处理建议及做好以案治本工作,调查联系地区(单位)应由本委(局)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区管干部和相关股级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并提出处理建议,监督指导联系地区(单位)案件查处工作;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联系地区(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对区管干部任职前区委组织部征求意见回复工作,参加联系地区(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联系地区(单位)区管干部的诫勉谈话工作;协调指导联系地区(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考察了解联系的镇(街道)和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中,第一纪检监察室联系第一片区;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第二片区;第三纪检监察室联系第三片区(上述所指第一至第三片区具体范围由区纪委划分)。

(7)案件审理室

审理本委(局)直接检查处理和镇(科)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本委(局)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及对镇(科)级党组织、政府(部门)作出复查决定的异议申诉等案件,处理、督办申诉信件;承担区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区监察局给予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承办镇(科)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本委(局)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起草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的程序性制度,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


第二部分  江城区纪委2015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江城区纪委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348.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7

262.7.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0.0

二、外交支出

39

0.0

三、事业收入

4

0.0

三、国防支出

40

0.0

四、经营收入

5

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41

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

五、教育支出

42

0.0

六、其他收入

7

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43

0.0

……

8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4

0.0

9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

68.5

10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6

0.0

11

十、节能环保支出

47

0.0

12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8

0.0

13

十二、农林水支出

49

0.0

14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50

0.0

15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51

0.0

16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52

0.0

17

十六、金融支出

53

0.0

18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54

0.0

19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5

0.0

2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6

7.2

21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7

0.0

22

二十一、其他支出

58

0.0

23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9

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348.0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60

0.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0.0

……

61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0.0

本年支出合计

62

348.0

27

结余分配

63

0.0

32

年末结转和结余

68

0.0

总计

36

348.0

总计

72

348.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中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支出项目填列到类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类级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收入总计数应等于支出总计数。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和总计栏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江城区纪委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348.0

348.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2.7

262.7

20101

纪检监察事务

262.7

262.7

2010101

行政运行

218.7

218.7

2010199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44.0

44.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8.5

68.5

208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4.9

4.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9

4.9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62.9

62.9

20808

抚恤

0.8

0.8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0.8

0.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5

9.5

21005

医疗保障

9.5

9.5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9.5

9.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2

7.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2

7.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2

7.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栏=(2+3+4+5+6+7)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48.0

348.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2.7

262.7

20101

纪检监察事务

262.7

262.7

2010101

行政运行

218.7

218.7

2010199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44.0

44.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8.5

68.5

208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4.9

4.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9

4.9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62.9

62.9

20808

抚恤

0.8

0.8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0.8

0.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5

9.5

21005

医疗保障

9.5

9.5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9.5

9.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2

7.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2

7.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2

7.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栏=(2+3+4+5+6)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348.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262.70

262.7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3

0.00

三、国防支出

33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5

五、教育支出

35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68.50

68.5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9

9.50

9.50

10

十、城乡社区支出

40

如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情况,决算数请填0

如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情况,决算数请填0

11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41

7.20

7.2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4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1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2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3

……

本年收入合计

24

348.00

本年支出合计

77

348.00

348.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6

0.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79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7

0.00

8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8

0.00

8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9

0.00

82

总计

30

348.00

总计

83

348.00

348.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支出项目填列到类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类级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收入总计数应等于支出总计数。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栏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江城区纪委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48.0

348.0

0.0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262.7

262.7

0.0

2011101

行政运行

262.7

262.7

0.0

2011199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218.7

218.7

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0

44.0

0.0

208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68.5

68.5

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9

4.9

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9

4.9

0.0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2.9

62.9

0.0

20808

抚恤

0.8

0.8

0.0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0.8

0.8

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5

9.5

0.0

21005

医疗保障

9.5

9.5

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9.5

9.5

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2

7.2

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2

7.2

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2

7.2

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栏=(2+3)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和《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93.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8.1

30101

基本工资

98.50

30201

办公费

19.20

30102

津贴补贴

89.50

30202

印刷费

30103

奖金

30203

咨询费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90

30204

手续费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5

水费

30107

绩效工资

30206

电费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0207

邮电费

1.9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8

取暖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30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1.10

30211

差旅费

9.30

30301

离休费

62.9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302

退休费

30213

维修(护)费

5.10

30303

退职(役)费

30214

租赁费

30304

抚恤金

0.80

30215

会议费

8.70

30305

生活补助

30216

培训费

30306

救济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6.80

30307

医疗费

9.50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308

助学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309

奖励金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310

生产补贴

30226

劳务费

3.40

30311

住房公积金

7.20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312

提租补贴

30228

工会经费

30313

购房补贴

30229

福利费

30314

采暖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7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7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15.6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1006

大型修缮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1008

物资储备

31009

土地补偿

31010

安置补助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1012

拆迁补偿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1020

产权参股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30403

财政贴息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7

债务利息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399

其他支出

39906

赠与

人员经费合计

274.3

公用经费合计

73.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经济分类科目填列到款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4)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江城区纪委                      单位:万元

2015年度预算数

2015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1

5

0

5

6

6.8

0

0

6.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数据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xx年预算数为“三公”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3)1栏=(2+3+6)栏,3栏=(4+5)栏。7栏=(8+9+12)栏。9栏=(10+11)栏。

(4)“三公”数据合计为零的,在合计栏填列“0”,并在决算情况说明中予以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

0

0

0

0

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0

0

0

21209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0

0

0

0

0

0

2120901

城市公共设施

0

0

0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2-3)栏=6栏,3栏=(4+5)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和《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


第三部分  江城区纪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收入决算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34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48万元。

二、2015年支出决算

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348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支出348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48万元,占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收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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