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江城区教育局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基础教育股、思想政治教育股、学前教育与民办学校管理办公室、监察与审计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
(1)办公室(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物品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学校档案、保密工作;指导拟订语言文字规划和实施办法;协调推广普通话工作;协调区教研室指导学校和社会文字规范工作;协调区教研室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起草、审核相关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制工作;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综合协调有关工作。
(2)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指导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协调教育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承担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养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工作;协调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接收和派遣工作;负责干部的选拔考察、任用工作;负责教师表彰的组织、评审或推荐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员工档案;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3)计划财务股
指导和监督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区级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承担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干部、职工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和指导学校资产管理及后勤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
(4)基础教育股
承担义务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综合拟订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做好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工作;宏观管理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和调和建设等工作,统筹指导初中、小学入学工作,协助招生办组织中考工作;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审定有关地方教育材料。
(5)思想政治教育股(安全保卫股)
指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学校的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共青团、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和稳定事件处置,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和教育转化等工作;负责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学生征兵工作。
(6)学前教育与民办学校管理办公室(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成人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规范学前教育和民办学校等社会力量的办学秩序,促进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协调社会力量办学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组织实施学前教育、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及年审工作;组织实施成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考试及教师自学考试工作。
(7)监察与审计股(江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贯彻执行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检查全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检查全区“两基”巩固提高以及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协助局总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和信访维稳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8)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
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组织、管理全区性中小学及学生的体育竞赛、艺术比赛活动和组队(团)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赛、艺术比赛活动;指导中小学校开展体育、艺术教育交流活动和学生军训等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研;兼管局机关对内对外体育活动、全民健身运动及爱卫会工作,协助办公室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卫生工作。
2.下属机构及履行职能情况。
江城区教育局下属机构5个,分别是:教学研究室、教学仪器装备站、后勤产业办、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招生办。
(1)江城区教育局研究室:负责当地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课程的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履行教学业务管理职能,发挥理论指导,实验研究,决策咨询的作用。
(2)江城区教育局教学仪器装备站:负责规划、协调、配备,管理全区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各种功能室、图书馆建设、信息化工程、电化教育硬件设置、信息网络工程等。
(3)江城区教育后勤产业办:具体指导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提出校办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校办产业政策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开展校办产业的经济交流和协作等工作。
(4)江城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调查研究我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中小学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5)江城区招生办公室:负责高等、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和高中毕业会考、初中考试与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管理等工作。
(二)2016年财政供养人员构成情况
1.江城区教育局机关在职人员 18人。
2.江城区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在职人员14人。
3.江城区教育局教学仪器装备站在职人员6人。
4.江城区教育后勤产业办在职人员6人。
5.教育局退休人员38人,遗属供养人员2人。
6、全区中小学、进修校、卫生保健所、幼儿园在职教职工人数4305人,退休人员1468人,离休人员1人,遗属供养人员87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学校舍建设工程,为学校教学提供保障。
2.做好学校基础设施及设备购置工作。投入学校维修、维护和设备购置,促进中小学教育不断发展。
3.投入资金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验收。
二、2016年收入决算
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入37953.6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7281.95元,上级补助收入152.91万元,事业收入261.69万元,其他收入257.1万元。
三、2016年支出预算
2016年度部门预算支出37953.6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7281.95万元,政府性基金8万元。比上年47674.46万元减少9720.8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5年特殊学校建设资金支出2129.3万元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基本完成。
财政拨款按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32885.18万元,占86.6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770.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04.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20.9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4357.2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068.4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