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9年广东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拟从2019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中安排学前教育资金79232万元,资金安排如下:
一是安排77732万元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和改善办园条件项目(各地经费安排见附件1)。
二是安排1500万元用于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开展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创建工作和全省幼儿园优秀案例征集等专项工作。
现对上述经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月22日至1月28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张宏伟;联系电话:020-37627010;传真:020-37627986。
附件:附件1 2019年广东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下达明细表.xls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