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3日在阳江市江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阳江市江城区财政局局长 梁文时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阳江市江城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牢牢结合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433”工作安排及区委“1338”工作要求,加力提效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大力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财政重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有力地服务和支持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在全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23年江城区财政运行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快报数,下同)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江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3050万元的102.39%,比去年同期49811万元增收4508万元,同比增长9.05%。其中,税收收入35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5000万元的100%,比去年同期31982万元增收3018万元,同比增长9.44%,占比64.43%;非税收入193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8050万元的107.03%,比去年同期17829万元增收1490万元,同比增长8.36%,占比35.57%。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江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4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74487万元的89.79%,比去年同期238447万元增支8028万元,同比增长3.37%。主要支出项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3051万元的104.77%,比去年同期30053万元减支5902万元,同比下降19.64%;
(2)公共安全支出28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26万元的252.13%,比去年同期3021万元减支182万元,同比下降6.02%;
(3)教育支出654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64479万元的101.57%,比去年同期62888万元增支2606万元,同比增长4.14%;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284万元的78.65%,比去年同期3248万元减支665万元,同比下降20.47%;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64839万元的97.18%,比去年同期47867万元增支15141万元,同比增长31.63%;
(6)卫生健康支出421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4433万元的94.95%,比去年同期41145万元增支1043万元,同比增长2.53%;
(7)城乡社区支出75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8125万元的92.66%,比去年同期1897万元增支5632万元,同比增长296.89%;
(8)农林水支出126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7864万元的45.24%,比去年同期26334万元减支13727万元,同比下降52.13%;
(9)住房保障支出151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1977万元的68.82%,比去年同期9287万元增支5837万元,同比增长62.85%;
(10)债务付息支出40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074万元的100.61%,比去年同期3567万元增支532万元,同比增长14.91%;
(11)其他支出22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7203万元的31.26%,比去年同期5199万元减支2947万元,同比下降56.68%。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19万元,上级返还性收入99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67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16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271万元,上年结余21142万元,市补助收入23615万元,调入资金496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396万元,总计收入345607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47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592万元,上解支出3023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87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8431万元,总计支出345607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江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4104万元的75.72%,比去年同期7494万元增收3186万元,同比增长42.51%。主要收入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02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3515万元的76.2%,比去年同期7494万元增收2805万元,同比增长37.4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江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9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6531万元的97.21%,比去年同期66094万元减支11139万元,同比下降16.85%。主要支出项目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12万元的147.17%,比去年同期622万元减支310万元,同比下降49.84%;
(2)城乡社区支出45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7152万元的63.8%,比去年同期10086万元减支5523万元,同比下降54.76%;
(3)其他支出435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3426万元的100.19%,比去年同期50388万元减支6880万元,同比下降13.65%;
(4)债务付息支出65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710万元的114.26%,比去年同期4930万元增支1594万元,同比增长32.33%。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80万元,上级补助520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5309万元,上年结余5047万元,总计收入76239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95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309万元,调出资金496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008万元,总计支出76239万元,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3年政府债务余额33412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367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00451万元,比上年增加43279万元。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34721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536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11851万元。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3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70580万元(再融资债券1758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5271万元(再融资债券5271万元),专项债券55309万元(再融资债券12309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2023年按照偿债计划,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790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5592万元,专项债券还本12309万元。
一年来,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多措并举聚财力,迎难而上稳运行
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区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同比增长9.05%。聚焦财政组织收入职责,与税务部门通力协作,强化税收征管,同时及时沟通区各单位,掌握重点非税收入来源和执收情况,提高非税收入征缴率。2023年江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54319万元,比去年同期49811万元增收4508万元,同比增长9.05%。二是向上争资取得良好成效。牢牢抓住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政策释放的有利时机,加大力度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支持。全年累计争取到上级各类补助和债券资金共288715万元(含省级补助208149万元、市级补助27566万元、债券资金53000万元),其中上级各类补助比2022年多争取了7825万元。三是加大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全年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5560万元,将资金投向亟需领域,切实优化资源配置,释放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四是支持财源项目建设。支持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和承载能力,在财源建设中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全年共拨付3.12亿元推进三大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园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夯实基础。
(二)政策支持有保障,区域协调促发展
为推动“百千万工程”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区财政部门立足财政职能,充分凝聚工作合力、强化要素支撑、增强资金保障,为高质量推进“百千万工程”保驾护航。一是全力保障“百千万工程”推进。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强化乡镇联城带村功能、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重点任务保障方面共投入超4.8亿元,全力推动“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二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赋能乡村振兴。坚持办成一批大事要事,有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的项目需求。2023年共统筹整合省级涉农资金6023.88万元,完成报备项目74个,充分优化涉农资金投向,不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动植物疫病防控。三是压紧压实粮食安全责任。高度重视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工作,确保相关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2023年粮食风险基金省核定数额1557万元,全年共拨付1558万元,超额完成年度拨付任务。四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畅通农副产品销售渠道的积极作用。2023年度全区各部门通过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832平台”交易预留份额68.7万元,实际交易总额93.39万元,完成比例135.95%。
(三)加大投入促提升,实体经济再放招
一年来,区财政部门压实责任担当、提升服务意识、增强资金统筹能力,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一是落实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奖补作用。高效落实各项涉企政策,激活企业发展活力。2023年共拨付各类专项奖补资金约1300万元,惠及企业超30家,进一步激励民营企业攀高进位、做大做强。二是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不断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着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2023年全区政府采购843宗,计划采购金额4022.0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004万元,节约资金18.05万元。其中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金额2093.59万元,占全区采购规模的52.29%。三是全力保障招商引资工作。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管理,有效保障江城区招商引资工作顺利进行。全年共拨付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经费130万元,保障江城和粤港澳大湾区企业交流互利进一步加强。
(四)优化结构补短板,民生事业再改善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力支持民生实事顺利实施、民生政策及时落地。一方面,以财政投入“力度”提升民生福祉“温度”。不断强化民生保障力度,加快支出进度,将财政资金更多更好地投入社保就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民生领域。2023年江城区民生支出208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74%。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08万元,持续加大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支持力度,有力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卫生健康支出42188万元,支持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进江城区人民医院项目建设,促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稳步发展;教育支出65494万元,落实“两个只增不减”工作要求,保障完善扶贫助学机制,加大对校舍安全工程投入,保障“强师工程”顺利实施,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83万元,支持区图书馆和区文化馆配套设备购置、阳江学宫日常维护和文物保护、关山月故居整体修葺,不断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另一方面,以财政精准“滴灌”促进民生实事“结果”。2023年累计拨付超1.35亿元(不含债券)支持推进江城区十件民生实事,聚焦改善公共服务短板,全力推动民生实事项目扎实有序实施。
(五)预算管理激活力,财政改革再增效
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激活财政发展内生动力。一是依托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做好广东非税收入收缴一体化系统建设工作,提升非税征缴效率。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175个单位上线了电子缴款书,有效实现“办理+缴费+凭证”全流程电子化。强化“数字财政”系统支撑,加快拨款进度和拨款效率。持续推进上级转移支付挂接、单位核算、到人到企功能使用应用工作,有效追踪资金支出进度、绩效目标等情况,提升财政统筹能力和水平,全年累计通过“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拨付资金超2.3万笔。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依据“三保”项目清单,打好“三保”项目库标识、“三保”预算指标标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成“三保”信息数据的提取、查询,实现“三保”支出预算管理功能有效运行。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做好建立制度体系、事前绩效评估、优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工作、绩效结果应用等流程工作,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是规范工程审核。以节约财政投资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对项目送审资料实行“一次性告知”,有效提升资料送审效率。2023年累计接审项目283份,审结预、结(决)算项目294份(含往年接审项目181份),送审金额52326.58万元,核减金额2687.11万元,核减率5.14%。
(六)财会监督强约束,财经纪律再加压
坚持多措并举推进财政资金监管,广泛凝聚共识,共谋监管合力,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一是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检查。灵活运用监督检查、开展培训班、绩效评价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做好规范机关单位和村级财务管理、2023年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情况专项检查等相关工作,强化资金使用跟踪问效,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使用。二是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根据上级财政部门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印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迅速部署全区各有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税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力量,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虚假承诺”“违规税务代理”等行为。同时,制定了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管理。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全区财政发展爬坡越坎、饱经考验的一年,也是务实笃行、硕果累累的一年,总体上实现了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9.05%、用于支持经济发展和民生事业的各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改革和管理稳步推进、财会监督取得积极成效,交出了一份难中求成、干中有为、稳中有进的答卷。这主要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区政协及各位代表委员们的监督指导,得益于全区人民群众的充分理解。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存在问题:一是财力规模还比较小,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二是土地出让收入不理想,入库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一定程度上影响预算执行;三是过“紧日子”的思想还需进一步落实落细,在开源节流、勤俭节约上尚需下更大功夫。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们的意见,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财政改革总体要求,根据2024年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对2024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并参考上年度执行情况,全区2024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保障推进“百千万工程”,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力推动江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江城综合实力实现新跃升展现财政作为。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24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科学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主动对接发改、税务、统计等部门做好2024年经济预测,充分考虑本区经济运行、产业结构和税收回补等因素合理测算,稳妥确定全年收入增长预期,同时,要合理估计上级财力补助,坚决不得留下“三保”等重点支出缺口。二是从严从紧从实编制支出预算。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是预算法规定的预算编制原则,当前收入、财力没有明显增长,支出的安排要从严从紧从实,做到有保有压有调整。三是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在当前财政收支紧平衡态势下,过“紧日子”更有现实意义。要严控第三方购买服务,严控编外人员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四是注重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严格对标对表法定要求,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预算信息公开等要求开展编制,积极应用省印发的预算报表样式,以规范草案报表的小切口,推动预算编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的显著提升。积极运用数字财政系统开展编制。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2024年预算安排如下:
2024年,我区共编制了四本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57580万元,增长6%。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1.税收收入43050万元,比上年收入35000万元增加 8050万元,增长23%。
2.非税收入14530万元,比上年收入19319万元减少4789万元,下调24.79%。其中:
(1)专项收入4880万元,比上年收入2616万元增加2264万元,增长86.54%。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12万元,比上年收入1765万元增加447万元,增长25.33%。
(3)罚没收入1200万元,比上年收入4378万元减少3178万元,下调72.59%。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503万元,比上年收入9058万元减少3555万元,下调39.25%。
(5)其他收入735万元,比上年收入1502万元减少767万元,下调51.07%。
2024年财政支出预算,根据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7580万元,加上级返还性收入99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454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04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8431万元、调入资金25000万元,总计收入398502万元,剔除各项上解支出32339万元和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全区预算可安排财力为365163万元,比上年330671万元增长10.43%。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拟安排39850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相应安排365163万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36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1万元,增长1.33%。
(2)国防支出64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万元,增长15.38%。
(3)公共安全支出4443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8万元,下调12.56%。
(4)教育支出69528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71万元,下调6.42%。
(5)科学技术支出767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万元,增长35.75%。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56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9万元,增长16.91%。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7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87万元,增长9.71%。
(8)卫生健康支出4944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20万元,增长10.31%。
(9)节能环保支出5743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73万元,增长1452.16%。
(10)城乡社区支出3671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05万元,下调59.55%。
(11)农林水支出50257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477万元,增长80.91%。
(12)交通运输支出17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61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9万元,增长55.57%。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4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5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38414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042万元,增长11.76%。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6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0万元,增长59.18%。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79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9万元,增长12.68%。
(19)预备费支出365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万元,增长8.95%。
(20)债务付息支出4341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7万元,增长6.55%。
(21)其他支出632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83万元,下调30.56%。
2.转移性支出计划安排33339万元,主要是:
(1)上解支出32339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
当中,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财预〔2019〕128号)及《关于加强我省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9〕113号)精神,我区已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共安排资金230493万元。
(二)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拟安排57497万元,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803万元。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2686万元。
3.上年结余4008万元。
按收支平衡预算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拟安排57497万元,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24434万元。
4.其他支出560万元。
5.债务付息支出7073万元。
6.调出资金25000万元。
(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编制范围
纳入本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区本级属有企业9户,已纳入编制的企业9户。
2.编制原则
(1)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自身发展和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适度集中国有资本收益,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
(2)相对独立、相互衔接。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又保持与政府公共预算的相互衔接。
(3)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5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25%。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5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5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25%。
(四)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29291万元,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291万元。
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27638万元,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638万元。
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预算3991万元,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结余1653万元,累计结余3991万元。
三、完成2024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2024年我区财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精准贯彻“全力创收、积极上争、科学调度、精准支出”要求,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支持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持续改善民生,不断强化财会监督。
(一)强化财政统筹,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
进一步提高财政收支管理水平,努力应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全力保障区财政高效、平稳运行。一方面,加强组织收入力度。全力以赴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强化多部门联动,深挖税源增收潜力,全力以赴抓好非税收入,最大限度拓宽区级财力来源,千方百计做大财政“蛋糕”。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重点工作向上争资,在吃透上情、结合实情的基础上,抢抓政策机遇,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谋划好对口项目,共同推进资金争取工作取得新突破。另一方面,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经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执行”原则,从严从紧做好财政支出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将腾出财力优先用于落实“三保”等方面,切实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
(二)坚持协调发展,擦亮高质量发展的协调底色
紧扣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打好“组合拳”,强化“百千万工程”要素资源保障和资金统筹作用。深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坚持定期调度,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奋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力服务和保障“百千万工程”。通过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投入、统筹财政资金、强化涉农资金整合、用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等方式,落实要素保障资金需求。同时,加强各类“百千万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及监督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精准发力“护航”粮食安全。压实粮食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粮食安全补贴政策,提升补贴资金兑付的时效性和精准度。
(三)支持实体经济,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认真贯彻落实区委“1338”工作要求,坚定走“产业立区,工业强区”之路。支持做大做强园区发展平台。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多措并举做好园区建设发展资金保障,充分调动园区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积极兑现涉企奖补扶持资金。用好用足上级奖补政策,强化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力度,加强对特色产业、企业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促进实体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聚焦民心所向,彰显高质量发展的幸福质感
进一步明确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功能定位,全力保障民生支出,紧紧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精准发力。一方面,算好财政民生账本。坚持站稳人民立场,筑牢财政保障。拿出“真金白银”着力保障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全力做好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资金保障,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另一方面,答好民生实事答卷。支持高质量办好2024年民生实事,确保民生实事资金需求,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以财政之为交出可感可及的民生新答卷。
(五)完善管理体系,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
继续做好财政管理改革各项工作,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牢固树立发展思维,实现数字财政系统助力提效。严格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不断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收缴和拨付效率,以信息化、数字化为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精准、预算执行的规范高效、预算监督的精准到位赋能提效。牢固树立绩效思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健全完善绩效管理流程,配强专业人员力量,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精细度。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完善投资审核机制。坚持以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投资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全流程优化、多向度发力,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投资审核机制,以财政投审提速服务项目建设。
(六)严肃财经纪律,坚守高质量发展的底线思维
坚决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防范化解资金管理风险,多措并举严肃财经纪律,持续提升财会监督能力水平。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政府债券风险。坚持更好地统筹发展与安全,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做好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方位全流程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突出统筹安排,科学合理调度库款资金。强化库款动态监测分析,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的前提下,结合全区实际,按照轻重缓急顺序保障重点资金拨付,既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又切实防范支付风险隐患。加强财会监督,保障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坚持多措并举推进财会监督,做好规范机关单位和村级财务管理、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等相关工作,规范会计行业和代理记账行业管理。
各位代表!砥砺奋进开新局,奋楫笃行再出发。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上来,主动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坚持提振信心、开拓创新,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财政之力推进江城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附件1:关于阳江市江城区 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