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2日在阳江市江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阳江市江城区财政局局长 梁文时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江城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牢牢结合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及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深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实,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大力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财政重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有力地服务和支持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在全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22年江城区财政运行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快报数,下同)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2年江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98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9710万元的100.2%,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可比口径)增长2.55%,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3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9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5200万元的90.86%,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可比口径)下降16.56%,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2.6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4.2%;非税收入完成178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4510万元的122.87%,增长84.1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5.8%。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江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84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74340万元的86.92%,比去年同期202367万元增支36080万元,增长17.83%,主要支出项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300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4087万元的124.77%,比去年同期27774万元增支2279万元,增长8.21%;
(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30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82万元的279.21%,比去年同期2918万元增支103万元,增长3.53%;
(3)教育支出完成628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77467万元的81.17%,比去年同期57577万元增支5311万元,增长9.22%;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2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523万元的128.74%,比去年同期2563万元增支685万元,增长26.73%;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78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9050万元的97.64%,比去年同期44332万元增支3535万元,增长7.97%;
(6)卫生健康支出完成411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3139万元的96.43%,比去年同期37039万元增支4106万元,增长11.09%;
(7)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8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612万元的72.63%,比去年同期1452万元增支445万元,增长30.65%;
(8)农林水支出完成263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0788万元的51.9%,比去年同期11604万元增支14730万元,增长126.94%;
(9)住房保障支出完成92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4799万元的62.75%,比去年同期9065万元增支231万元,增长2.55%;
(10)债务付息支出完成35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238万元的288.13%,比去年同期2708万元增支859万元,增长31.72%;
(11)其他支出完成51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897万元的133.41%,比去年同期104万元增支5095万元,增长4899.04%。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811万元,上级返还性收入99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497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32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5073万元,上年结余22287万元,市补助收入24753万元,调入资金1125万元,总计收入304311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44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440万元,上解支出2277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50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1142万元,总计支出304311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2022年江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4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754万元的69.69%,比去年同期27404万元减收19910万元,下降72.56%。主要收入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74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592万元的70.75%,比去年同期26735万元减收19241万元,下降71.9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江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61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8921万元的112.2%,比去年同期23810万元增支42298万元,增长177.65%。主要支出项目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6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09万元的304.31%,比去年同期303万元增支333万元,增长109.9%;
(2)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00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177万元的241.47%,比去年同期2915万元增支7171万元,增长246%;
(3)其他支出完成503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0601万元的99.56%,比去年同期15324万元增支35064万元,增长228.82%;
(4)债务付息支出完成49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000万元的123.25%,比去年同期3898万元增支1032万元,增长26.48%。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94万元,上级补助1361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6170万元,上年结余1170万元,总计收入78450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10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170万元,调出资金112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047万元,总计支出78450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
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6930万元,主要收入项目是: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994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936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
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246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804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663万元。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结余43888万元,2022年收入36930万元,支出32467万元,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结余48351万元(48351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未清算14200万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活期转存为定期存款28000万元,清算后结余6151万元)。
(四)政府性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2年政府债务余额29084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399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66851万元,比上年增加70000万元。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29421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536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68851万元。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2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1243万元(再融资债券1124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5073万元(再融资债券5073万元),专项债券56170万元(再融资债券6170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2022年按照偿债计划,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161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544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6170万元。
一年来,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做实财政收入,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紧紧围绕实现增收目标和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重点做好狠抓收入、向上争资、盘活资金、支持财源建设等几方面工作,实现了一些成效: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可比正增长。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按可比口径计算,2022年江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扣除留抵退税2521万元后累计完成52332万元,比去年同期51031万元增收1301万元,可比增长2.55%。二是向上争资取得良好成效。围绕扎实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保障工作思路,紧抓政策机遇,加大力度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支持。全年累计争取到上级各类补助和债券资金共28.96亿元,比2021年18.57亿元增加10.39亿元,其中争取到债券资金7亿元,额度之大为历年之最,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财政存量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及时收回部门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以上未用的结转资金,全年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4392万元,切实优化资源配置,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四是财源项目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持续加大力度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全年共投入2.53亿元支持三大产业园区建设,园区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承载能力不断加强,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夯实基础。
(二)精准为企纾困解难,力促全区经济保稳提质
坚持助企纾困与激发活力并举,支持市场主体增强信心、增添动力。一是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坚持应减尽减、应缓尽缓,确保减税降费系列政策落地见效。全年江城区范围内落实减税、缓税、退税7亿元(全口径),其中办理留抵退税2.66亿元(全口径)。二是加强财政政策支持。全面落实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政策,对符合条件要求的承租户减免租金。据统计,江城区全年共减免租金76万元,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惠及承租户。三是强化各类惠企助企经费拨付。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转型升级,2022年区财政共拨付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产业共建扶持资金、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补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合计912万元。四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2022年全区政府采购805宗,计划采购金额435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164万元,节约资金188万元,其中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3050万元,占全区采购规模的 73%。另外,2022年度全区各部门通过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832平台”交易预留份额69.73万元,实际交易总额104.2万元,超额完成预留份额任务。
(三)强化财政资金统筹,持续增强区级发展动能
充分发挥债券、涉农和直达资金提速项目建设、支持民生事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一是推动债券资金使用提质增效。2022年江城区共争取债券资金7亿元,区财政已拨付完毕。全年累计已使用 67022万元,使用率为 95.75%,其中专项债券使用率为 100%、一般债券使用率为 85.11%。有效利用专项债券资金加力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着力弥补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二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赋能乡村振兴。坚持办成一批大事要事,有力推动涉农领域工作。2022年共统筹整合省级涉农资金5696.28万元,完成报备项目38个,充分优化涉农资金投向,支持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不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直达资金保障效果显著。2022年江城区中央和地方直达资金累计支出95822万元,有效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和涉农资金等民生项目支出,确保直达资金精准高效发挥作用。
(四)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点面共进深化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为民理财”工作理念,有力兜牢“三保”底线。深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精打细算、节用裕民,有效保障全区民生支出需求。一方面坚持“大投入”实现“广覆盖”。2022年江城区民生支出193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97%,不断强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农林水等各项群众关注的民生事业发展投入,切实发挥好财政在民生工作中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重要作用。其中,全区教育支出62888万元,有效推进江城第一中学、共青湖学校等一批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区卫生健康支出41145万元,支持全区疫情防控,不断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推动区卫生健康事业稳步发展;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67万元,持续有力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好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全区农林水事务支出26334万元,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力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实现新突破。另一方面找准“小切口”服务“大民生”。2022年区财政累计拨付超1.6亿元支持推进江城区十件民生实事,重点投向强化底线民生保障、提高教育保障水平、提升农村桥梁道路安全保障水平等领域,努力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充分激发财政发展活力
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深入实施绩效评价,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激活财政发展内生动力。一是始终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改革一体化推进。不断建设完善绩效指标库,充分结合不同领域和行业特点完善个性化绩效指标,全年新增共性指标22条,修改完善个性化指标76条。同时,经区政府同意,制定印发了《江城区区级财政资金绩效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江城区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江城区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二是做好广东非税收入收缴一体化系统建设工作。继2021年广东非税收入收缴一体化系统平台上线后,2022年区属各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01个二级单位上线该系统平台,基本覆盖全区所有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全年通过系统平台共征收非税收入9074万元。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工作部署,2022年全区共72个单位上线电子缴款书,有效实现“办理+缴费+凭证”全流程电子化。三是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按照“全省一盘棋”工作思路,做好“数字财政”系统应用各项工作,持续做好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和账务核算动态监控,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责任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全年累计通过“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拨付资金14840笔,拨付金额41.45亿元,有效提高了资金拨付效率和准确率。
(六)注重财政资金监管,稳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坚持多措并举推进财政资金监管,广泛凝聚共识,共谋监管合力,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经得起各方面检验。一是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和村级财务管理,灵活运用监督检查、开展培训班、绩效评价等多种方式,强化资金使用跟踪问效,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使用。二是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突出安全发展定位,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按照偿债计划,2022年共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1610万元。三是规范工程审核。以节约财政投资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规范业务流程。2022年全区审核项目375项,审定金额12.12亿元,核减率4.13%,核减金额5214.44万元,切实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四是自觉接受人大审查监督。深入落实区人大有关要求,提高预决算草案编制质量,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自觉配合区人大做好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扎实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及时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广泛听取吸纳意见建议,做好解释说明和提案建议办理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全区财政发展历经艰辛、饱经考验的一年。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尽管过程非常艰难,但总体上实现了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正增长、专项债券100%完成支出、用于支持经济发展和民生事业的各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这主要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区政协及各位代表委员们的监督指导,得益于全区人民群众的充分理解。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存在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系列政策落地和新冠疫情反复等因素的叠加影响,2022年税收收入降幅较大,充分培植税源、探索新的增收路径任重道远;二是刚性支出增长趋势明显,支出压力增大。区财政用于做好“三保”支出、补齐教科文卫、底线民生等领域短板需求较大,而两本预算收入不理想,财政资金调度紧张,收支矛盾非常突出;三是过“紧日子”的思想还需进一步落实落细,在开源节流、勤俭节约上尚需下更大功夫。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继续坚定信心、知难行难,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财政改革总体要求,根据2023年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对2023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并参考上年度执行情况,全区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完善减税降费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要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向海发展、工业立区”发展路径,为奋力打造阳江高质量发展首善之区展现财政作为。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全面实行带项目编制预算。坚持“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建立以项目管理为重点的预算编制模式,编早编细编实年度预算,大幅减少资金年中二次分配,确保预算一经批准即可执行。二是全力保障重点工作任务。坚持突出重点、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全力保障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合理保障部门运转履职必需支出。结合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和存量资产等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三是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严禁超范围、超预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勤俭办一切事业。四是提升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效能。加强重点领域项目绩效管理,围绕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谋划预算项目,加强绩效目标编审和新增政策绩效评估,强化绩效约束,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2023年预算安排如下:
2023年,我区共编制了四本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53050万元,增长6.5%。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1.税收收入43050万元,比上年收入31982万元增加11068万元,增长34.61%。
2.非税收入10000万元,比上年收入17829万元减少7829万元,下调43.91%。其中:
(1)专项收入4500万元,比上年收入4727万元减少227万元,下调4.8%。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320万元,比上年收入360万元增加960万元,增长266.67%。
(3)罚没收入1700万元,比上年收入846万元增加854万元,增长100.95%。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480万元,比上年收入4988万元减少2508万元,下调50.28%。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收入6908万元减少6908万元,下调100%。
2023年财政支出预算,根据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3050万元,加上级返还性收入99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4059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65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142万元、调入资金20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000万元,总计收入361394万元,剔除各项上解支出30402万元和债务还本支出321万元,全区预算可安排财力为330671万元,比上年303155万元增长9.08%。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拟安排36139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相应安排330671万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46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80万元,增长23.64%。
(2)国防支出559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5万元,增长31.84%。
(3)公共安全支出5081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3万元,增长38.15%。
(4)教育支出74299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98万元,增长12.91%。
(5)科学技术支出56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5万元,下调22.6%。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97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76万元,下调33.65%。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88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93万元,增长14.9%。
(8)卫生健康支出4482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3万元,增长3.52%。
(9)节能环保支出37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4万元,下调25.1%。
(10)城乡社区支出9076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44万元,增长232.21%。
(11)农林水支出2778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796万元,下调37.68%。
(12)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万元,下调100.00%。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82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4万元,增长902.94%。
(14)住房保障支出34372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239万元,增长6.97%。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8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5万元,增长269.81%。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0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7万元,增长17.46%。
(17)预备费支出335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万元,增长10.56%。
(18)债务付息支出4074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36万元,增长229.08%。
(19)其他支出9108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61万元,增长136.76%。
2.转移性支出计划安排30723万元,主要是:
(1)上解支出30402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321万元。
当中,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财预〔2019〕128 号)及《关于加强我省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9〕113 号)文件精神,我区已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共安排资金187283万元。
(二)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拟安排88239万元,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772万元。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8820万元。
3.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3600万元。
4.上年结余5047万元。
按收支平衡预算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拟安排88239万元,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27885万元。
4.其他支出34287万元。
5.债务付息支出5710万元。
6.调出资金20000万元。
(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实施情况
编制范围:区本级应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企业7户,已纳入编制的企业7户。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2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万元。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江城区2022年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2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万元。
(四)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65296万元,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6742万元。
2.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554万元。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55341万元,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3710万元。
2.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631万元。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预算35983万元,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本年结余3032万元,累计结余25347万元。
2.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结余6923万元,累计结余10636万元。
(五)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市财政局提前下达区2023年新增债务限额5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000万元;专项债务40000万元。
2.市财政局提前下达区2023年新增债券资金43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000万元;专项债券33600万元。
三、完成2023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2023年我区财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勤征挖潜做大财政“蛋糕”,强化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继续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持续改善民生,推动江城区经济社会迈上高质量发展快车道,努力使全区人民群众体会到有质量的增长、有感受的发展和有实物量的变化。
(一)坚持挖潜增收聚财力,确保区级财政平稳运行
一方面,坚持勤征挖潜。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深挖税源增收潜力,坚持严征细管,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切实保障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提升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全力以赴抓好非税收入,不断健全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千方百计做大财政“蛋糕”。另一方面,积极向上争资。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重点工作,在吃透上情、结合实情的基础上,抢抓政策机遇,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谋划好对口项目,共同推进资金争取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坚持助企纾困出实招,支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通过深入贯彻上级助企纾困政策、精准落实助企纾困扶持措施,大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用足用活积极财政政策,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支持制造业当家,促进实体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统筹资金促建设,助推重点项目提档加速
深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支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支持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经济发展动能升级,加大对特色产业、企业支持力度,支持做大做强园区,强化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力度。做好2023年债券使用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和有效性。
(四)坚持服务大局惠民生,提升财政公共服务水平
坚决兜牢“三保”底线,通过压一般、保重点各项有效措施,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进一步明确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功能定位,全力保障民生支出,紧紧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精准发力: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大力推进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好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加大困难群体兜底力度;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打造城乡协调的绿美家园,奋力绘就绿美江城新画卷。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支持高质量办好2023年民生实事,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资金需求,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五)坚持深化改革激活力,健全现代财政治理体系
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不断优化健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力争2023年财政资金运行效益进一步提高。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做好广东非税收入收缴一体化系统建设工作,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收缴和拨付效率,以信息化、数字化赋能财政高质量发展。
(六)坚持防范风险守底线,全面巩固财政保障能力
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抓好债务管理工作,通过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加强防范等各项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突出统筹安排,科学合理调度库款资金,确保全区库款保障水平处于合理区间。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和村级财务管理,强化制度约束,严肃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成绩需要用我们的双手去创造,蓝图必将在接力前行中实现。站在新发展阶段的历史起点,承载着打造阳江高质量发展首善之区的重担,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特别艰巨、责任十分重大。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上来,主动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谱写全方位推动江城区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新篇章!
相关附件:1.关于阳江市江城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