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今年以来,我区各级部门审时度势,积极面对,采取有力措施,经济稳中向好,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根据新《预算法》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结合我区财政收支变化情况,区财政局拟定了《阳江市江城区2019年江城区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下简称预算调整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八届49次)和区委(八届第127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以上预算调整方案。
新《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编制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根据上述规定,现将以上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批准办理。
附件: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江城区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3日
附件: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江城区
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现将阳江市江城区2019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188,241万元调整为261,142万元,调增72,9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由188,241万元调整为261,142万元,调增72,901万元,收支平衡。
1. 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事项。
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8,241万元调整为261,142万元,调增72,90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9,125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增47,096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增31,617万元;
(4)调入资金调减9,000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增12,313万元
2. 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事项。
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由188,241万元调整为261,142万元,调增72,90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64,485万元调整为235,386万元,调增70,901万元,调整的支出项目主要是,一是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提标,二是调整“三保”民生支出,三是其他支出,具体调整如下: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减20万元。
②教育支出调增9,357万元。
③科学技术支出调增14万元。
④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84万元。
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40,771万元。
⑥卫生健康支出调增11,176万元。
⑦城乡社区支出调减14,000万元。
⑧农林水支出调增9,653万元。
⑨住房保障支出调增3,851万元。
⑩其他支出调增10,015万元。
(2)转移性支出由21,600万元调整为22,600万元,调增1,000万元上解。
(3)债务还本支出由1,156万元调整为2,156万元,调增1,000万元。
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 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事项。
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62,896万元调整为43,776万元,调减19,120万元,主要是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达不到预期目标。
2. 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事项。
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由62,896万元调整为43,776万元,调减19,120万元。根据预算收支平衡原则,收入减少相应也作调减。主要调减项目是:
(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由620万元调整为500万元,调减120万元。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由41,619万元调整为31,619万元,调减10,000万元。
(3)调出资金安排的支出由19,000万元调整为10,000万元,调减9,000万元。
附件:阳江市江城区2019年江城区第二次预算调整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