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根据市政府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对全区国庆期间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针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我区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指导协调全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三个阶段检查,第一阶段是各分管领导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分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区2个镇、8个街道、区直所有单位及全区所有的企业都进行自查自纠;第二个阶段是成立4个督查小组于9月27日至29日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片督查;第三阶段是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进行整改。
二、全面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直以来,我区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早在8月份我区就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和全省城市运行安全管理电视电话会立即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江安〔2016〕9号)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秋国庆来临之际又对全区安全生产进行再检查再落实。为全面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人民群众过上祥和平安的节日,我区以安委会的名义下发了《江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江安〔2016〕10号),并召开全区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部署了我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场所、旅游景区景点、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工地、交通运输、非煤矿山、特种设备、大型超市、在港渔船、学校幼儿园、电力设施、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等。此外,节日期间无论区、镇(街道)及企业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于每天下午4时前向区安委办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据统计,到9月24号为止,整个中秋国庆期间全区共出动检查人员250多人次,检查企业125间,发现隐患305处,现场整改262处,限期整改43处,整改率85.9%,行政处罚2万元,发出各类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115份。中秋节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我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设,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都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制定了《阳江市江城区党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全区各镇(街)、区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继续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实施严格监管和有效指导,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负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抓生产经营必须抓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纳入行业管理的内容,督促指导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其中,分别于8月11日召开常务会和9月2日召开常委会研究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四、全面清查,不留死角,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我区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各方力量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力求做到“全覆盖,零容忍”,而又突出重点。
(1)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油气管道被违法占压、上方和沿线有违章搭建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构)筑物,油气管道与周边、场所、设备设施等安全保护距离不足等严重隐患。
(2)非煤矿山(采石场)安全专项整治。全区有3家采石场,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区安监部门切实加强动态监管,督促企业对照安全标准和要求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并按照国家对资源实施总量控制、限量开发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采矿许可制度,从源头上治乱,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全区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家,检查发现隐患2处,现场整改2处。
(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区5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都领取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近段时间,区安监部门多次对存在重大危险源企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等企业进行全履盖检查,
检查人员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及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排查隐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据统计,全区共检查企业及场所30多家,发现隐患50多处,已完成整改40多处,有效消除了隐患,确保安全。
(4)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针对节日期间“私炮”易产生的特点,9月14日中秋节来临之际我区组织安监、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市安监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到金郊、麻演等市场进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超范围、超品种、超储量等违规经营、储存行为,特别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问题比较严重的地段加强监管,逐一进行检查。
(5)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针对节假日间车流量多的特点,区交通局协调市交通运输部门、交警支队市区大队、郊区大队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并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开展排查和宣传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源头管理。严厉打击车辆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大摩托车(助力车)安全整治力度。
(6)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我区位于主城区,建筑工地较多,而建筑施工也是安全事故多发的领域之一,因此我区将建筑施工工地作为一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抓,区建设局对全区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共出动8个检查组,检查了14处建筑施工工地,发现隐患21处,限期整改2处,发出整改指令书2份,从而有效遏制了建设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7)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今年年初以来我区多次发生火灾亡人事故,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对此区政府多次组织区消防、公安、综治、安监、工商、劳动、建设、民政、各镇(街道)等单位派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全区集中行动排查整顿与镇街全面排查整顿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全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三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等重点行业(场所)安全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则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依照法规规定,该关的关,该停的停,决不姑息迁就。第三季度以来,没有再发生火灾亡人事故。
(8)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区海洋渔业局联合港口、水务、海事处、公安等相关管理部门,始终保持“八打八治”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一是督促渔船管理单位组织船东主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台账;二是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并组织人员对回港及在外港休渔渔船实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对船上易燃易爆物品、船上电器电路进行逐船排查;三是根据我区制订的《江城区渔船日常安全监管联络制度》安排专人对10人以上渔船每周电话联系一次,查询渔船具体位置、作业场所、补给港口及渔船适航状态,提醒他们注意安全生产、依法生产。四是利用渔政指挥系统平台监控渔船航行作业动态;五是开展过港逐船登检行动。
到前为止,共检查渔船50多艘,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渔船5艘,现场整改5艘。
五、存在问题
(一)从总体上看,我区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加上江城是老旧企业比较多,生产条件差,要完全扭转局面难度大。
(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一些行业和领域的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在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其他行业领域中,存在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佩带不到位、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在道路交通行业,一些驾驶人习惯性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由此导致事故发生。
(三)部分镇(街)安监专职人员太少,兼职太多、投入不够、资料台账不够健全、不够规范。
六、下阶段工作设想
下阶段,我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重要部署,全力做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针对我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限和标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企业,坚决做到停产停业,及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的和谐稳定。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二是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预防为主,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全面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四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企业标准化创建及职业危害防治活动。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六是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七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委托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