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府办函[2013]166号)文件的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结合我区的实际,在全区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及时排查和消除了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6月份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一直以来,我区党政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建设“幸福江城”的迫切需要。我区党政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区上下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了以戴锐心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温伟胜副主任、区安监局林沃溪局长任副组长,区安委会相关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为成员的江城区大检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区府办和区安委会及时下发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江城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3]47号)、《关于吸取吉林省“6∙3”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江安办[2013]11号)和《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江安[2013]7号),《阳江市江城区安委办关于做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江安办〔2013〕14号)等相关文件。为扎实把该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区政府戴锐心常务副区长多次主持召开了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专题会议,就如何做好本次专项行动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从而保证了该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旅游、环保、学校安全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道路交通方面:积极配合市公安交警部门重点检查督查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准运制度执行情况,集中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做好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拓宽G325国道鱿鱼桥至窖头桥路段,实行双向通车,封闭鱿鱼桥头、名濠蔬菜批发市场等中间隔离带缺口、完善道路的警示标志、标线。二是降低东门南路与沙格大道交叉路口处的中心隔离带绿化植物高度、改为种植草皮,路口的两端增加了减速带厚度和密度,设置了路口交通标志。封闭了新江北路、西平北路、安宁路中间隔离带的相关缺口,缺口位置已增设警示桩和警示牌。三是完善了X593线路段(19km—27km+400m)相关标志标线和交通示警桩。消防安全方面:区消防部门切实加强对“无牙老虎”的检查和防范工作。全面开展地毯式普查整治工作,对火灾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改,坚决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责任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依照法规规定,该关的关,该停的停,决不姑息迁就。共检查单位(场所)45家,发现隐患36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行政处罚1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非煤矿山方面:全区有3家采石场,1家已停产,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区安监部门组织专门的工作组,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对炸药、雷管、导火线的保管和使用情况、采石场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及使用中深孔技术开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都能按照矿山安全法进行开采,特种作业人员都能持证上岗,配戴劳保用品作业。据统计,行动以来,共查出了各类安全隐患8处,现场整改8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全区6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都领取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近段时间,区安监部门多次对全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人员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及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排查隐患。同时,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布点和许可工作。区安监部门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布点规划和发证审批,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购销环节的安全管理。据统计,全区共出动检查人员50多人次,检查企业及场所20多家,发现隐患17处,现场整改17处,整改率100%,从而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方面:全区出动检查人员80多人次,检查渡口2个,大小渔船120多艘。投入资金37万元更换了岗列三洲渡口渡船,2个渡口的软硬件设施进一步完善,达到“七个有”(即有营运证照、有防护设施、有警戒标杆、有宣传牌、有强制设施、有管理人员、有安全制度)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健全区、街、村三级渡口渡船安全监管网络,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区政府和街道及有关单位经常性开展渡运安全检查,建立节假日、台风和暴雨等特殊时期专人值班现场监管制度,及时制止渡船超载和冒险航行。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方面:区安监部门派员组成3个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我辖区工商贸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发出《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按时组织复查。同时各镇(街)也分别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区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救护能力。并深刻吸取吉林“6.3”事故教训,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重点排查“三合一”、“二合一”企业和员工宿舍的防火安全。坚决取缔“三合一”、“二合一”企业。加强员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排查和监管各类危险因素和安全隐患,落实事故隐患整治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建筑施工安全方面:我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建筑安装施工单位的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的专项整治,强化对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起重及提升设备、施工机械的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高处坠落、坍塌、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五类事故的发生。区建设局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建筑工地和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每个工程做到每个月检查一次,重点工程每周检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及时跟踪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据统计,开展大检查工作以来,全区检查在建工程8项,发现安全隐18处,发出整改通知5份,停工通知1份,扣分通知4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涉爆安全方面:区公安部门全面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水利及汛期安全生产方面:区水务部门切实加强对全区水利防洪防风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抓紧做好水利工程建筑除险加固工作。密切关注台风预警信息及其它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提醒有关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工作预案,明确在不同标准情况下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可能影响范围内的重点防御对象;进一步明确了警报发布、人员转移、财产保护、撤离路线、安置地点等内容,一旦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努力把灾害或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汛期期间,全区各单位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重要情况及时上报。渔业船舶安全方面:区渔业部门切实加强对江城渔业港区、对岸渔港、闸坡渔港、东平渔港和附近海域以及深圳、东莞、珠海、新会等外市渔港安全监管。对不合格渔船逐一建档,制定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责令船主整改,能即时整改的就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落实专人跟踪整改,确定对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的渔船,渔政大队经复查合格后放行,如超期未整改的,除了责令立即完成整改外,还要作出相应的处罚,共出动执法人员602人次,执法快艇74艘次,执法车辆70辆次,发出整改通知书97份,目前不合格渔船269艘已全部整改完毕,确保了渔船渔港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配合市有关部门检查督查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索道缆车及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业机械方面:区农林部门组织人员重点检查督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旅游安全方面:区旅游部门切实加强对辖区旅游景区(景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环保安全方面:区环保分局切实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处置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学校安全方面:按照市政府和区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组织区教育、安监、消防、卫生、公安、房管、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全面开展对无证民办学校、幼儿园和非学历教育培训中心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对整治后仍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予以取缔并进行处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三、措施到位,成效显著
从大检查工作部署到今天止,全区共开展13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50多人次,检查企业(场所)211家,发现事故隐患404处,现场及限期整改388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有效地防范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
(二)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能规范化、科学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
(三)个别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经查封后仍存在偷偷生产现象。个别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采取“避风头”方法,在行动期间关门停业,给我们工作带了一定的难度。
(四)打非治违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市区公众聚集场所、住家船安全隐患较大。
五、下阶段工作设想
下阶段,我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重要部署,创先争优,按照省督查组提出的要求,全力做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针对我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限和标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企业,坚决做到停产停业,及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的和谐稳定。重点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二是认真吸取吉林省“6∙3”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教训,继续全面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强化组织领导,转变安全监管工作思路,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把隐患当做事故对待,切实把这次检查督查活动抓紧、抓实、抓好,坚决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以更加扎实的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严查隐患,彻底整改。深入全面,不遗漏任何一家企业、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责令企业立即或限期改正。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坚决给予行政处罚。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的,要采取断然措施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对重大隐患整改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一般隐患整改实行销号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江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