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及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推进地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有关要求,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消防行政执法改革,结合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在全区各镇(街道)开展消防委托执法。江城消防救援大队制定《江城区镇(街道)消防行政执法委托执法工作方案》,目的是解决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权责不一致、执法缺位、监管力度薄弱等问题,建立起符合基层实际的权责一致、规范运行、精简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消防行政执法机制。
二、制定依据和来源
(一)《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
(二)《广东省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粤办发〔2020〕2号)
(三)《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82)
(四)《阳江市关于深化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阳办发〔2020〕5号)
以上依据均为现行有效。
三、《江城区镇(街道)消防行政执法委托执法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江城区镇(街道)消防行政执法委托执法工作方案》共有四部分内容和3个附件,主要对消防行政执法委托执法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规定,其中附件以表格形式列出相关内容对工作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消防行政法委托执法工作内容主要为明确委托执法机构、委托执法主体、委托执法权限、委托执法方式、委托执法程序和委托执法责任;工作要求主要内容为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培训指导、加强检查力度、加强执法监督。
四、制定起草过程
江城消防救援对经过深入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反复讨论修改,草拟了《阳江市江城区镇(街道)消防行政执法委托执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6月16日将《阳江市江城区镇(街道)消防行政执法委托执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发至各镇(街道)及区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南恩街道等部门提出的建议已进行修改,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1月11日期间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收集征求意见终止日期,未收到意见和建议,江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政府网将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反馈进行了说明。11月16日,江城消防救援大队提请区政府组织召开消防工作研讨会对《阳江市江城区镇(街道)消防行政执法委托执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集体讨论,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