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0日在江城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7次会议上
江城区审计局局长 赵丽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依法审计了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各部门认真执行区八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疫情防控得到有力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全年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运行,2020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运行平稳发展。区财政部门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协调争取资金支持,全年共争取上级各类补助和债券资金25.58亿元,紧密调度,开源挖潜,全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867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11.32%,同比增长5.01%,同时积极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16亿元。
——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制定财政可持续发展方案,投入疫情防控资金3000万元,保障疫情防控所需;争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479万元,支持补齐公共卫生体系短板;加大城乡社区领域资金投入,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水平;坚持教育优先,全年教育支出5.6亿元,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三大攻坚战取得实效。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1456万元推进污染治理;持续推进脱贫攻坚战,压实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责任,使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有效落实;着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政府债务总体安全,风险可控。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良好。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按照区政府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21年6月底,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7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59个,整改完成率84.3%;整改问题金额31,979.85万元(其中: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33.88万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7,065.11万元,规范会计核算资金19,286.85万元,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5,594.01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组织对财政2020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2020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面对大环境多重经济压力等因素叠加影响,我区经济仍坚持稳中求进,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保障了我区各项事业发展。
(一)江城区财政管理审计
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三本预算规范性、预算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等情况,据江城区财政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江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47,552万元,总支出241,607万元,年终结转5,9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899万元,支出54,562万元,年终结转3,33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994万元,支出30,551万元,当年结余2,443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财政对4个部门代编预算项目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涉及金额2,612万元;二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城乡居民养老社保基金预算收入编制内容不够完整。
2、预算执行不规范。一是无预算支出51,294.84万元;二是2020年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涉及金额120.91万元;三是未持续推进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一般性支出24个科目的压减比例为-0.43%;四是江城区新增暂付性款项累计额超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的5%,达到20.38%。
3、财政资金未及时盘活使用。2020年末尚有23笔转移支付资金超过两年以上未及时盘活使用,涉及资金620.7万元。
(二)江城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区61个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重点审计区农水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残联等13个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一般性支出控制不严。有4个单位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涉及金额2.84万元;有3个单位公务接待无公函和清单、无事前审批,涉及金额2.72万元。
2、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有2个单位涉及6辆公务用车的费用没有进行单车核算;有2个单位未建立或未完善公务用车“一车一档”的记录。
3、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有1个单位24个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盘活统筹,涉及金额193.26万元;有2个单位违规将项目资金用于购买办公设备等,涉及金额3.02万元;有2个单位项目资金未单独核算、未设置明细科目,涉及金额28.3万元;有4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账户划转资金共384.04万元;有1个单位冲减往来款账目手续不完备;有3个单位月末库存现金较大,部分月份达万元以上;有3个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现金10.79万元。
4、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有7个单位日常费用支出财务手续不符合规定,涉及金额98.43万元;有6个单位购买办公物资共22.6万元,没有验收和进出库等记录;有1个单位未及时收回代缴个人所得税。
5、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有3个单位购买计算机配件、印刷宣传资料共6.41万元,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6、工程项目管理不完善。有1个单位6项违章建筑拆除工程项目未进行验收手续,涉及金额73.63万元。
7、会计核算不规范。有2个单位未登记或未设置现金出纳账。
(三)镇(街)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城西、中洲2个(镇)街道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城西街道:未按规定将非税收入8.57万元上缴区财政;未建立公务用车“一车一档”的记录,未严格登记车辆使用情况;饭堂支出财务手续不符合规定,涉及金额15.07万元。
2、中洲街道:超预算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涉及金额9.24万元;81个项目资金未单独核算、未设置明细科目,涉及金额1,880.68万元;未制定“三重一大”重大经济决策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日常费用支出财务手续不符合规定,涉及金额21.41万元;购买办公用品共10.68万元,没有进出库等记录;江城区(中洲)禁毒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存在项目未按合同开工日期开工,且停工无相关手续、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中未约定误期赔偿费等问题。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南粤家政”就业工程建设、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3个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南粤家政”就业工程建设方面
一是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等3个项目的培训人次数不达标;二是区人社局未及时出台“南粤家政”工程实施方案;三是我区尚未建设家政社区服务网点,示范社区建设工作进度缓慢。
(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一是由于区财政局未督促有关单位主动服务减免承租户租金,导致部分单位对国家有关政策不了解,造成其未落实租金减免政策;二是南恩学校在2020年2-3月期间未对25个租户实施“一免两减半”房屋租金减免政策。
(三)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方面
一是阳江市江城区绿萝产业园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有25个项目未按规划要求进度完成;二是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在下达后第2年年底前全部使用完毕,截至2020年11月末,尚有结余资金746万元;三是牵头实施主体苏航公司未按资金管理规定的时间(10个工作日内)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给各实施主体。
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抓好脱贫攻坚“回头看”等工作,使各项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有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大病存在脱贫不达标。经审计提出后,8户贫困户均已纳入返贫监测对象,同时也为上述贫困户购买防贫保险,以保险兜底形式确保脱贫质量;二是有3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员未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经审计提出后,已为上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办理两项补贴。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阳江市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由省审计厅统筹对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的基金筹集、管理运行、待遇享受、审核支付等方面进行审计,审计发现涉及我区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区财政局未及时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涉及金额459.7万元;二是有1名特殊人群未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体系;三是有163个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与职业年金共4824.66万元。
五、绩效审计情况
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六稳”、“六保”工作落实,关注民生重点领域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实施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惠渔政策落实情况、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等3个专题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惠渔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2019年度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2项惠渔政策落实进展缓慢,部分渔民未能享受上述补助,涉及渔船846艘、船员1862人;二是区财政局未足额发放468艘渔船渔业成品价格改革补助资金,涉及金额4,116.25万元;三是2020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2项补助资金结余共10,339.01万元,截至2021年3月末,尚未发放至相关的补贴对象;四是区财政局未按规定比例上缴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五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审核把关不严,造成1艘不符合条件的渔船领取油补资金0.27万元;六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未按规定收取4艘渔船的2020年度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涉及金额0.45万元。
(二)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方面
一是有2个基础设施建设类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在2020年9月30日前开工,没有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6000万元;二是违规将2笔直达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已拨代支17万元,没有形成实际支出。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方面
重点抽查了2个债券资金使用项目,涉及债券金额10,00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阳江市环保工业园管委会违规对2个工程项目设计服务自主选定承包人,涉及设计费估算价271.83万元。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政府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组织对银岭基础设施工程BT项目、阳江市江城区2016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2个工程项目结算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2个工程项目多计工程款、设计费42.26万元;二是2016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竣工验收时间已超过规定时限10个月;三是银岭基础设施工程BT项目的6个子项目多付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6.56万元;四是银岭基础设施工程BT项目的子项目银海东路(二期)工程施工现场签证没有经财政部门派员见证和批准;五是江城堤防中心违规支付建设管理费用于汽车修理费及通信费,涉及金额3.87万元。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江城区埠场镇3名领导干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埠场镇领导干部能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推进不力。未落实级级签订河长制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未建立河长制评价体系,也未对本辖区的村级河长进行考核和评价。
2、生态环境风险未消除。那蓬村水闸附近500米有2处非法养殖场的污水直排入河;部分地段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任务未完成,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3、生态环境保护不达标。2020年对埠场镇2个水质断面监测点进行了8次监测,其中南埠村监测点有2次、那蓬村监测点有6次未达到目标水质Ⅲ要求,水质达标率均低于80%。
4、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不力。未制定本辖区网格化管理方案;对辖区内部分入河排污口整治不到位。
七、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区“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区银岭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6个区属部门单位共6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所辖领域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有1个单位未制定环保工作发展规划;有2个单位未完成企业数据采集和村卫生站年度考核任务;有1个单位未按标准发放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共20万元。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严谨。有4个单位12笔重大经济事项未按规定集体决策,涉及金额61.31万元。
(三)政府集中采购未落实。有1个单位购买纸、硒鼓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04万元。
(四)廉政建设监管不力。有4个单位12笔公务接待无公函和清单,涉及金额1.92万元;有2个单位开支的差旅费、伙食补助不符合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涉及金额1.33万元。
(五)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有1个单位2个道路维修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涉及金额14.08万元;有1个单位2个工程项目的结算未经财政部门审核,涉及金额129.14万元。
八、年度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0年以来,区审计局共移送问题线索1起是:违反党内法规问题。主要涉及公职人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情况。
九、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我区财政收入堆头小,财政增长乏力,各部门单位也未能及时有效地统筹各类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未贯穿财政资金管理全过程,导致资金沉淀闲置、损失浪费等问题仍有发生。二是制度机制不完善。如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健全、重大项目相关配套措施不到位等,导致一些政策实施效果不明显、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为此,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全面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压实部门预算执行和科学理财的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重点领域和项目资金保障,认真贯彻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压减“三公经费”,积极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集中财力办大事,把钱用在刀刃上,坚持量入为出,严禁无预算安排支出。
(三)缓解财政收支矛盾,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加强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和重大项目落地,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加强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推进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项目滚动跟踪,提高债券项目建设的质量与进度。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初心不改,砥砺前行,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更好地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