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我分局编制的《阳江市江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阳江220千伏瑜山(城南)输变电工程)》已于2023年9月1日经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批准文件:《阳江市江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阳江220千伏瑜山(城南)输变电工程)的批复》(阳自然资函字〔2023〕1197号)。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一、预留规模落实的原因
完善电网结构,需在该区域新建220kV瑜山输变电工程,以满足负荷发展需求,需对阳江市江城区现行规划布局进行局部调整。为此,我分局组织编制了《阳江市江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阳江220千伏瑜山(城南)输变电工程)》。
二、落实地块情况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共涉及1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LS01,落实地块总面积为2.6463公顷,位于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南埠村。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涉及占用现状耕地0.8695公顷(其中旱地0.8695公顷),项目进行用地报批前完成耕地占补平衡,做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因此,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不会对埠场镇耕地保有量任务产生影响。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埠场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三)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拟在埠场镇南埠村落实城乡建设用地2.6463公顷。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埠场镇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2.646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局部调整。
四、批准时间
2023年9月1日。
五、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同时在所涉及的镇、街道、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附件:《阳江市江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阳江220千伏瑜山(城南)输变电工程)》成果图件.pdf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江城分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