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漠阳湖公园一期工程、金平公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及农民留用地安排项目)》已通过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批复,预留规模审批表编码为:4417002020007。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的原因
漠阳湖公园一期工程、金平公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为阳江市重点建设项目,为了满足漠阳湖公园一期工程、金平公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及农民留用地安排项目的用地需求,需对江城区现行规划布局进行调整。为此,我分局组织编制了《阳江市江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漠阳湖公园一期工程、金平公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及农民留用地安排项目)》。
二、落实地块情况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共涉及9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LS01-LS09,落实地块总面积为6.6582公顷,位于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道、城西街道、岗列街道以及埠场镇。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一)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二)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涉及占用现状耕地1.3146公顷,将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因此,预留规模落实后,不会对江城区的耕地保有量任务产生影响。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后,江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6.523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6.658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6.6582公顷。
四、批准时间
2020年12月26日
五、公告时间
2020年12月27日
六、公告方式
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所涉及的镇、村委会张贴公告。
附件:《阳江市江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漠阳湖公园一期工程、金平公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及农民留用地安排项目)》相关图件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江城分局
2020年12月27日
附件-《阳江市江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漠阳湖公园一期工程、金平公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及农民留用地安排项目)》相关图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