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阳江市江城区固废园处理环境园项目)》已通过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批复,预留规模审批表编码为:4417002020006。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内容
(一)调整原因
阳江市江城区固废园处理环境园项目用地总规模23.3324公顷,规划用地类型不符合《江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需通过编制规划修改方案,调整该地块的土地规划用途。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等文件,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江城分局组织编制了阳江市江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阳江市江城区固废园处理环境园项目),局部调整江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二)落实地块情况
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地块LS01位于阳江林场(白沙街道办),面积23.3324公顷,现行规划将该地块规划为农用地和其他土地,划入建设用地管制区的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本方案将该地块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并划入土地用途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
(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该预留规模落实方案,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符合江城区的城镇发展战略,对江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调控指标无影响。
二、批准时间
2020年9月25日
三、公告时间
2020年9月27日
四、公告方式
在阳江市江城区政府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和涉及的镇、村委会张贴公布
附件:预留规模(落实前后)规划图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江城分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