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阳江市江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产学路西段建设项目)的批复》(阳自然资函字〔2022〕1576 号),《阳江市江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产学路西段建设项目)业经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使用背景及原因
产学路西段建设项目的建设将城北片区带来更为有利的区域交通条件,为打造阳江市区北部重要的商贸服务副中心打下坚实的基础,建成后将提供足够的通行能力,提高该区域一定的交通服务水平。
其中,本次预留规模的落实地块范围主要用途为产学路西段建设项目,指标来源为预下达市本级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文件的要求,可编制预留规模使用方案。为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有关规定,编制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在项目范围内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留规模使用情况
方案拟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8131公顷,共涉及2个落实地块,位于江城区城北街,现状为建设用地0.8131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阳江市江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8131公顷,农用地减少0.1464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减少0.5185公顷,其他土地减少0.1482公顷;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中允许建设区面积增加0.8131公顷,限制建设区减少0.8131公顷,禁止建设区保持不变。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
四、批准机关: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2年11月3日。
附件:阳江市江城区落实地块土地规划图(落实前、后)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江城分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