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城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2463号提案的答复
陈定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设,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
2022年11月,根据省、市的统一工作布置,区人社局联合区总工会、区工商联联合成立了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现配有专职调解员4名(专职仲裁员兼任)、兼职调解员11人(其中区总工会2人、区工商联1人、广东太文律师事务所律师8人)。2024年前10月,共受理案件378宗,调解成功83宗,调解成功率23%。该中心系全市运行最稳定的三方联合调解中心,也是首个成功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调解机构。
二、加强基层调解组织
2016年,我区十个镇、街均已成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分别依附于各镇、街综治中心或司法所,每个街道配备不少于2名的兼职调解员,由市统一组织培训,配发调解员证,参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2023年、2024年,中洲街道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城北街道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分别获得广东省“金牌调解组织”称号。
三、建立商会、企业调解组织
根据省、市的统一工作布置,我区在江城区个私协会、张小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致富皮革、三威、鸿丰、恒佳等企业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每个调解委员会配备5名或以上的兼职调解员,参与本调解中心权限内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