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贵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对岸渔港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海兴市”发展战略,加快我市海洋渔业经济发展,保障渔民、渔船的生产和避风安全,促进当地渔业经济蓬勃发展,我区全力打造建设对岸一级渔港,并于2017年启动对岸一级渔港建设工作,且于2018年4月纳入《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国家一级渔港建设规划,并取得《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对岸国家一级渔港有关问题的批复》(阳府复〔2017〕50号)和《关于阳江市江城区对岸一级渔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的批复》(阳发改投审〔2023〕12号)等批文,同意建设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对岸一级渔港建设项目。
目前,我局已按国家一级渔港标准完成规划、选址、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编工作,并于2023年7月下旬完成了工程(EPC)招投标工作,该项目现已完成了水深地形测量工作。现正加快推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水土保持、防洪评价、海域使用论证、通航论证、安全预评价、波浪及泥沙数模研究等项目前期工作。
面临的客观困难主要有:一是在开展项目环评和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中发现项目区被红树林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包围且不可避让,无法设置航道,未能获得环评和用海审批。经对接有关部门了解到,调整相关红线和自然保护区需省级审批,时间周期长、难度大。二是项目区涉及的范围基本未完成征地及附着物补偿发放,同时还有大量山坟没有地方迁移,目前无法开展勘察设计工作。三是项目区占用耕地40亩(水田)指标未落实。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协调解决对岸一级渔港项目建设当前面临的客观困难,并逐步做好陆上规划。一是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将该项目认定为防灾减灾项目,方可申请占用红树林湿地。二是加强与发改部门的衔接,争取将该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三是申请调整岗列对岸三角洲红树林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四是争取渔港配套用地指标和资金安排,逐步完善渔港整体功能。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区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阳江市江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