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从目前基层的情况看,普法工作还存在务虚性和形式化的倾向,氛围不浓、创新不够、效果不佳的问题仍未得到彻底扭转。对此,我想重点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提四点建议:
一、建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宪法是法治的标志、基础和核心。围绕进一步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建设,重点从强化全民参与和日常宣传教育入手,进一步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和长效化建设。一方面应明确普法先从普及宪法开始,发挥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作用,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维护宪法,实现宪法宣传和部门普法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另一方面,针对各地基层实际,进一步丰富和创新贴近民众生活的教育方式,逐步增加一些互动性的载体和途径,使民众从被动接受教育转变到主动需要和获取宪法知识。
二、进一步强化普法考核评价制度。
从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在政府考核评价体系中普法宣传属于慢工程、软指标,检查考核不仅缺乏量化标准和硬性约束,而且部门基本处于被动参与普法的现象。应在普法过程中,严格“谁执法、谁负责”原则,在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部分“关键少数”加强法治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普法考核评价机制,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增强普法考核评价的可操作性。
三、建议进一步推动普法形式创新。
多年来,由于导向、认识、投入、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普法还局限于搭台子、发传单、搞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形式简单、载体不多。对此应围绕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大普法形式创新力度,结合地域特色和群体特点,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综合运用传统媒介、新兴媒体、现场宣传、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