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及建议:
青少年是家庭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少年强则国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青少年犯罪日益突出,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素。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不仅是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需要,对社会治安稳定也有重要影响。
一、近几年江城区青少年犯罪总体情况
2014年至2016年11月,江城警方共抓获青少年犯罪人员166名,占总犯罪人数2352名的7.1%。其中14-15岁年龄段41人,占青少年犯罪166人的24.7%,16-17岁年龄段125人,占青少年犯罪166人的75.3%。
涉及罪名 |
人数 |
占比 |
抢劫 |
71 |
42.8% |
寻衅滋事 |
21 |
12.7% |
盗窃 |
19 |
11.4% |
故意伤害 |
14 |
8.4% |
聚众斗殴 |
13 |
7.8% |
贩卖毒品 |
6 |
3.6% |
诈骗 |
4 |
2.4% |
故意毁坏财物 |
3 |
1.8% |
强奸 |
3 |
1.8% |
妨害信用卡管理 |
2 |
1.2% |
非法持有枪支 |
2 |
1.2% |
敲诈勒索罪 |
2 |
1.2% |
容留他人吸毒 |
2 |
1.2% |
绑架 |
1 |
0.6% |
故意杀人 |
1 |
0.6% |
抢夺 |
1 |
0.6% |
窝藏 |
1 |
0.6% |
总计 |
166 |
100.0% |
二、原因分析
(一)家庭因素: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环境,父母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教师。家庭的环境及父母的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家庭教育不当、家庭成员不良品行、家庭不和睦、家庭的变故等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主要、最直接的诱发因素。近年来,我区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突出,跟家长外出打工有极大关系,造成众多家长外出打工而使其子女疏于教育管理,因家长外出打工而引起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不容忽视。
(二)自身因素:青少年对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低,抵御违法犯罪诱惑的免疫力不强是违法犯罪的主观原因。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期,尚未形成完整的人格和正确的理想,遵守社会规范的意识薄弱,逆反心理强烈,容易因感情冲动而失去理智和控制,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产生违法犯罪动机。加之几年来手机网络技术不断发展,接受的暴力、色情等信息渠道越来越广,QQ、微信等聊天工具更容易使意识薄弱、冲动的青少年个体逐渐形成一个群体,为图财消费或者出于义气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三)学校因素:学校忽视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法治观念的培养和教育管理的失误,也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的原因。学校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片面追求升学率而重智育轻德育。一些初中、高中、技校等管理跟不上,逃课、失学、辍学现象严重,从而使青少年学生滑坡堕落的危险性大大增大。
三、建议
(一)继续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由教育部门、关工委牵头,继续落实好法制副校长制度,从公、检、法、司等部门挑选业务素质好、表达能力强的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要开展不少于两次法制教育,同时,结合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和爱国教育,增强青少年的知法、懂法、守法观念。
(二)加强对“问题”青少年的帮教。对有违法犯罪苗头的“问题”在校学生,建议学校做好家访,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与家长共同做好“问题”生的教育工作。同时,建议共青团组织牵头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对“问题”青少年“结对子”进行跟踪帮教,促进“问题”青少年思想、行为转变,防止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加强网上监管。网信、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网上危及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害信息监管,对发布暴力、色情等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坚决打击。
(四)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监管。针对网吧、酒吧、旅店等场所易成为未成年人藏身落脚的特点,文化、工商、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这些场所的监管力度。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文化部门要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酒吧、旅业的检查防控力度,压缩犯罪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