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生态环境保障,下面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坚持学习引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落实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法治素养。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要政治任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坚持集中学带动全员自学相结合的模式,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 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领会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把握实践要求,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为全面建设绿美江城作出应有贡献。
2.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夯实法治基础。全局坚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自觉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2023年以来全局通过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阳江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组织全局在编在岗人员参加2023 年广东省生态环境执法远程岗位培训班、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学法考 试,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参加环境执法大练兵、大比武、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全面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为推动法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3.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一是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专题节日为契机,深入社区、企业和公园派发环境法治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向市民群众现场解答疑问等,大力宣传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呼吁大家一起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二是在开展环境执法工作中,把执法工作与法治宣传结合起来,将环境法治宣传贯穿于整个执法过程,推动企业自觉守法和环境信息公开。
(二)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开展我为党旗增辉活动和主题教育
1.执法队伍“我为党旗增辉”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理论、业务和廉政三类专题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生态环境业务水平。活动期间,我局共开展理论专题学习28次,业务专题学习8次,廉政专题学习2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200余人次。二是树牢宗旨意识,主动谋划,帮助企业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落实好“执法+”四项行动,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活动期间,我局开展“执法+服务”行动12次,“执法+普法”行动7次、“执法+学习”行动5次、“执法+调研”行动12次,服务企业300余家。
2.主题教育。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认真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和专题党课,积极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抓好自我检视问题整改,以主题教育取得的成效推进生态环境工作全面发展。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阳江市江城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阳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关规定及文件要求,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年度工作计划,与生态环境保护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强力推动部署环评审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污染天气三级应对等惠民实事,以实际行动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工作。
(四)精心谋划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全面落地落实
1.依法履行部门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环评审批等制度改革,简化办事流程,加快审批提速。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了跨部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标准化等措施,优化了办事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坚持把好环境准入、项目选址等关口,主动为企业提供环保咨询服务,协助重点项目完成相关的环评审批手续,保障项目及早落地。2023年以来我局共审批项目环评17个,其中列入重点项目8个(省市区),审核入河排污口论证2个。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全面落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先行审核制度,规范依法行政和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我局在岗22人,20人通过执法考试持有行政执法证并统一配备了综合执法制服、标志和执法编号等,另2人为试用期人员。2023年1-11月,通过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依法出动执法人员4142人次,检查企业2071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6宗,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3.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我局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动力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承办股室具体抓”,确保办理工作高质量完成。2023年以来,我局共收到提案6份(主办1份,协办5份),办理回复6份。
4.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重点加强环境信访案件处理处置、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邻避”问题防范工作,多渠道畅通群众诉求和加大保障群众权益力度。2023年1-11月,全局共处理信访投诉案件567宗,处理率100%,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重复投诉案件逐年降低。在重点时段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重点行业企业、国考断面周边以及饮用水源地安全、重点工业园区等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防各种风险隐患问题的发生,防患于未然。2023年6月,我局在阳江三威公司开展生态环境应急演练。
5.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全局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公开的事项全面落实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并按排专人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和数据准确性,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按要求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进行动态更新。
6.认真落实“三书一函”工作。坚持“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积极运用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及公安提示函,大力推进对本单位存在的监管盲区、监管漏洞和制度空白的整治,深化社会治理“源头关”,强化“行业清源”,推进长效常治,进一步提升江城区生态环境行业监管水平。2023年1-11月,共收到“三书一函”4份,全部办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建设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对法治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还不够,思想认识还停留在以往的工作方式方法,未能适应新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
(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基层执法人员偏少,力量薄弱,缺乏具有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不全面,业务知识不熟练等,与当前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差距较大。
(三)执法装备配备不足。执法仪器装备、执法车辆配备不足,信息化程度不高,执法能力建设比较薄弱。
(四)环境执法与监测衔接不够畅通。江城区没有环境监测站,缺乏监测力量,执法取证支撑不足。
(五)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生态环境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宣传内容还不够全面。生态环境政策和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等宣传工作不够,群众知晓率还需不断提高,企业守法意识需不断加强。
(六)部门协调联动还不够紧密。联动机制不健全,问题线索通报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还需继续探索,跨部门联合检查有时不够畅通。网格化监管落实不够,执法上未能与各镇(街)形成工作合力。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思想意识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让全局干部职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的全过程。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沟通,加强法治建设专业人才配置,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积极参加生态环境学法考试、生态环境执法各种演练和比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服务水平。加强业务人员知识学习与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优化办事流程、精简报送资料、压缩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依法做好便民利民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坚持以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为重点,继续做好环境保护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的“五进”宣传活动,积极发挥主流媒体宣传引领作用,拓展环境宣教阵地,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普及绿色发展理念。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