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生健康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阳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总体部署,紧扣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我局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23年区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2月9日,我局召开区卫健局第一季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7月3日,我局召开区卫健局第二季度党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7月份开始,组织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0月12日,我局召第三季度党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11月7日,我局召开江城区卫生健康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课,由分管副区长冯为朗同志亲自授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重大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营造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法治思维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6月20日,省委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具体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提出相关工作举措,确保卫生健康工作取得新突破,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乙类乙管”要求,做好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加强重点地区防控和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细化重症预防和救治准备,推进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能力。二是聚焦重点民生工作任务,继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和服务水平,以区人民医院为抓手。(一)是投资2.5亿元建设江城区人民医院新院;(二)是抓紧与省级医院合作,引进高水平医院进行运营管理,进一步提升区人民医院的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看病需求,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借力强基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聚焦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充分激发乡村医生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落实健康管理以及开展公共卫生和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示范中医馆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中医阁建设项目。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强基工程,落实“强基层”新一轮计划,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担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以来,我局召开学法会议,组织学习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研究解决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经费投入问题。带头落实反腐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责任,带头观看警示教育片、讲党课树风纪,以实际行动为全体党员做出示范。我局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贯穿工作始终,落实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2023年,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四)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持续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1.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2023年阳江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下达,明确工作责任人,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1)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市政府有关权责事项要求,市卫生健康局依法将131项权责事项下放到我区卫生健康局实施。我局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对卫生健康权责清单进行公开、动态调整。推进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全域标准化,对362项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制定统筹标准,严格规范审批服务。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2)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卫生健康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中医诊所和中医医疗机构医师备案制等,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便民利民。2023年截至目前,我局服务窗口共受理审批行政许可事项749件,依时办结率100%,。
(3)持续加强行政审批事后监管。一是积极实施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2023年,我区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等多个专业领域的随机监督抽查。截至11月30日,全市执行国家随机任务单数156家,监督完成154家,任务完成144家,完成率为92.31%,完结率达100%。二是加强日常卫生监督和以案促管工作。1-12月,全区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集中供水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500户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3宗,处罚金额3.7万元。三是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我局在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有“互联网+监管”事项19项,目前监管事项覆盖率已达100%。
(4)加强部门联合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大创新,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切实把跨部门执法工作落实到位、抓出成效。2023年,我局跨部门执法监管5户次。
(5)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把民法典作为卫生健康行政履职的重要标尺。实施《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积极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分类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行政决策时落实市场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3.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阳江市江城区卫生健康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我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先由本局法监股和法律顾问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后函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健全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不符合改革决策和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2023年,我局未以区政府和本局的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必经程序。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和公平性。规范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做好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2023年,我局未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是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阳江市江城区卫生健康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协议等涉法事项,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论证研究,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切实提升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2023年,我局未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协议等涉法事项。
4.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大公共卫生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阳江市卫生健康系统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我区按要求开展专项监督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卫生健康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执法车辆8车次,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8间次。截至目前,暂未发现医疗机构存在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组织开展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的《阳江市开展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抗(抑)菌制剂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2023年,我局查处2宗网络店铺销售的部分产品未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及无产品安全评价报告,共罚款全额0.2万元。
(2)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程序。重新修订阳江市江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局4名执法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严格推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力。
(3)创新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方式。在执法过程中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发力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免于强制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防范行政执法“一刀切”。全面推进职业卫生、消毒产品等分类分级监管,完善失信惩戒工作机制,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加快推进“粤执法”非现场执法应用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水平。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精心部署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制订阳江市江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重点清单,对区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学法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二是组织开展机关内部学法工作。建立区卫生健康局会前学法制度,制定阳江市江城区卫生健康局年度会前学法计划,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此外,我局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局在职在编人员学习党史党章党规、宪法等法律法规,参考率、及格率和优秀率均达100%。三是开展灵活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系列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制作宣传栏、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据统计,我区卫生健康系统累计出版宣传专栏30多个,举办专题学习及讲座场,制作宣传横幅、标语60多条,张贴宣传海报200多份,发放宣传小册子(折页)资料5000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
(5)积极稳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暴发疫情。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和卫生应急综合演练频次,提升全区卫生应急队伍的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有序完成“乙类乙管”平稳转段。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调查处理率达100%,事件查明率100%,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6)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和预警机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我区利用三级医疗保健网络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全区13间镇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均配备了电脑和上网设备,全面进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传染病网络直报率达100%。
(7)提高社会面防病意识和能力。持续推进健康江城区行动,将健康江城区与有关政策深度融合,深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把深化医改与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效防控重大疾病、改善城乡卫生环境等结合起来,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8)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一是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进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建设,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2023年1-11月,调解医疗纠纷5宗,调解成功率100%,结案案件调解成功率100%,总诉求金额12多万元,实际金额11.8万元。二是依法依规处理信访和平台投诉事项。着力解决信访责任界定不清、把握不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依法受理,及时妥善办理,不推诿、敷衍、拖延,并及时回复信访(投诉)人,争取获得信访人(投诉)的满意。2023年,我局共受理投诉468宗、信访20宗,完结率99.79%。
(9)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落实行政复议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建议书执行的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报告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支持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2023年,我局未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未接到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书。
(10)加强对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阳江市江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11)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为保证行政执法信息全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我局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及“阳江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我局的基本信息、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机构等都在政府上予以公开,对行政处罚案件依法予以公开。
5.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局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全局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定期开展本部门本系统法制专题培训。积极实施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关干部旁听庭审等场景式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技术推广应用。2023年,我局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网上办案319宗,其中行政检查311宗、行政处罚8宗,网上办案率达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两年来,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深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如部分执法文书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不规范;四是涉及行政执法的信息系统繁多、操作繁琐,工作效率低,导致执法结果未能及时在相关系统进行录入公示;五是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对接工作未能做到十分顺畅,导致双方在配合上存在差异,且事后的监管重视度不够;六是卫生监督体系不够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力量薄弱;七是卫生监督投入经费不足,特别是车辆和现场监督检测设备,缺乏快速检测、职业卫生监督等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领域的技术人才,严重影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主题教育,继续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按照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线下培训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政务服务审批服务,推进服务事项全域标准化,强化审批事项的事后监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卫生健康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持续开展监督执法“以案促管”活动,维护医疗卫生行业法治秩序。
(五)持续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的行业监管体系,推进“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医疗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等领域信用分级监管;加强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