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10月16日上午,党的二十大召开,我局迅速行动,组织干部职工在区中心会堂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11月1日下午,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采取以党组带动支部、支部带动党员、党员带动群众的方式,保证了政治学习落在实处,形成了讲学习、抓学习、自觉学习的好风气。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一)推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打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理论基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政治要件贯彻落实闭环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每次党组会议首要传达学习内容,2022年在局党组会议上共传达学习54次,并落实至住建系统各项具体工作中,建立了传达学习、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的台账,全面记录工作实效。
(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住建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推进法治建设,一是依托“三会一课”制度,坚持领导带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二是利用“江城发布”“江城普法”“木棉雅韵”“粤海同心”“漠阳同心”微信公众号和“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督促干部职工进行线下自学;三是认真开展2022年度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100%、优秀率100%的目标。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涉及住建领域的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成效。
四、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通过局党组会议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阳江市江城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规定,我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要求,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当作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及“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阳江市江城区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2022年阳江市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建立2022年度《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清单》和《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
(二)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022年春节前组织举办了2022年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知识竞赛。“五一”前举办了一期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培训班,专题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实施后,“线上”通过单位联络群、工程项目联络群发送宣传信息15条,合计受众人数约200人;“线下”在局办公楼、在建工地开辟宣传栏1个,悬挂宣传横幅26条;利用行政检查契机向在建项目工人派发《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书籍和宣传单100份。根据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工作要求,举办了“安全生产大家谈”活动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开展“五进”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份,宣传标语1200余幅;组织各燃气企业开展防灾减灾防汛实战演练、燃气泄漏应急处置演练等演练活动共19场。节能宣传月期间,号召全区建设企业积极参加广东省“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普法达人知识挑战赛和建设企业法治文化大赛。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
1.严格把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对所有在我区招标备案的工程实现100%公开招标。
2.做好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二)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依法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1)强化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是严把建设工程质量关,区属建筑市政工程100%受监,全部验收工程一次性通过,今年以来建筑工地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二是严把建筑工地安全关,对行政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由专人跟进,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2)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为抓手,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和场站的督导检查,共出动检查人数1346人次,检查燃气企业和站场278家次,共发现隐患69个,发出整改通知33份,已限期整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5次,取缔非法经营“黑点”2处,查扣钢瓶75个。加强燃气管道运维管理和入户检查,对700公里燃气管道进行专项排查整治,整治各类管网隐患问题65个;入户检查约59255户,整治隐患2185个。加快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工作,全区排查餐饮企业、用气公福场所、用气商业场所等1893个,其中已督促安装报警装置的场所共1874个,安装率为99%。今年以来燃气行业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坚决打击整治违法建设行为。开展全区建设工程实名制管理以及违法分包等大检查行动8次,出动监察巡查30次,查处13起违法建设行为并责令停工整改,配合有关部门查处26起涉嫌违法建设案件,移送13宗案件至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处理。
2.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继续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2022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并办结网访件44宗。所有案件均按程序进行了严厉查处,全部及时向举报人作了答复,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
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分析以及数据录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按时按质向区司法部门报送工作信息。二是每宗行政诉讼案件均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依法出庭应诉,并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2年我局共有2宗行政诉讼案件,为上年度有关行政诉讼案件的二审案件,现已由法院作出二审裁决。
(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1.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我局不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聘请广东荣耀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及其团队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一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二是起草、论证有关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请法律顾问参加,听取其法律意见;三是依照有关规定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或者法律顾问认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四是对于在各类行政执法活动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重点问题,我局均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讨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智囊团”作用。
2.严格行政决定审核程序。我局全面推进实行法制审核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程序化、执法监督透明化,由专门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全过程各个环节进行执法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
3.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和其他重要信息等信息。2022年共公开政府信息64条。
(六)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七)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
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行政执法震慑力有待加强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八、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设想
(一)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局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有机结合起来。采取“集中+自学”“线上+线下”“研讨+感悟”等多种形式,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反复学、系统学。
(二)加强行政执法教育培训,打造专业化执法队伍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
(三)坚持改革创新,促进行业发展
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大力度开展建筑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生命至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持续抓实抓细我区建筑工地、城镇燃气等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常态化做好扫黑除恶和治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阳江市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