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法治江城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这一工作主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区委书记、区长多次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学法,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把依法行政作为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考核目标。2020年2月20日,区委治区委员会印发了《阳江市江城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部署,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制定并公布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以有序推进。同时,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2020年把岗列街道对岸村、白沙街道华陈村、埠场镇司法所打造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亮点,为各部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示范作用。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增强发展活力
一是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审批。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于2020年4月15日正式设立并对外受理业务,共设立了3个专窗,负责工建业务咨询和导办,工建事项的受理和出件,代办用水报装、燃气报装、用电报装、通信设施工程验收备案等市政工程业务。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按照省市“一门式一网式”审批标准化工作要求,不断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和其它事项审批流程图,规范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全面落实投资项目受理审批统一代码制度。创新审批机制,开展告知承诺改革,推行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清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规定和做法。四是完善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聚焦公用事业、原料药、建材、机动车检测及汽车销售等民生领域,清理废除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积极配合省、市开展反垄断执法,维护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加强执法监管,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为“工业强区,商业兴区”战略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区进一步加强对执法的监管工作。一是全力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汇聚工作。我区根据省、市的文件精神要求,迅速部署并指导全区各部门开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的认领、录入和审核工作。截至目前,区级共25个部门,认领监管事项377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456项,覆盖率达68.97%。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从重前置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共检查了991户市场主体,其中114户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三是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完善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形成动态归集发布信用信息的良好机制,截至2020年12月,我区更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共8561条。
(四)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系统管理,全力解决事项目录、办理材料和业务表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及其要素及时梳理和调整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加快推进我区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建设,建立“一站式”公共服务便民模式。目前,镇(街道)延伸到广东政务服务网的事项有1030条,村(社区)的事项有570条,已在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完成配置工作。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目前全区已有22个具有政务服务审批权的单位已签订授权书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业务,其中12个单位派员常驻中心办公,10个非常驻单位委托综合窗口受理业务,各职权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648项,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四是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指尖办”,提高广大群众和企业对“粤省事”“粤商通”等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的知晓率和使用率,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指尖办”和可“预约办”。五是扎实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就近办”4个100%。对照“四办”标准和要求,减少办事人员跑动次数,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目前,全区可网办率100%、全流程网办率89.4%、最多跑一次率100%、预约办率100%、即办率83.8%,实现大厅事项一窗办理率100%。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一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向社会公布了29个区直部门和10个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权责清单,实施的各类事项共2434项。二是严格执行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我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产业政策,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三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清理我区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有关单位的涉企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全面落实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了投诉乱收费举报查处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区价费秩序,推进涉企收费政策的落实。
(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坚持科学依法决策。修订完善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今年以来,我区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21次、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21次,集体讨论研究涉及区重点工程、重点实事、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民生等领域决策重大事项。二是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对重点工程、征地拆迁等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牵涉范围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综合分析研判。政府重大事项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咨询。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照有关规定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三是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现以区司法局为平台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和公职律师所,专门处理政府法律事务。区政府聘请了2名政治觉悟高、法律业务精湛的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七)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和行政执法制度。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系统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禁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全区共40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业务知识培训,160名公务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提高我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办事能力和行政执法业务水平。
(八)大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并且将本单位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统一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转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全区行政执法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相关部署,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目前江城区共有16个行政执法主体进驻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实现了执法单位全覆盖。执法单位公示本单位的事前、事后信息,方便群众能在网上查看各执法单位基本信息及行政许可、处罚等执法情况,做到执法公开化、透明化。
(九)加强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重点执法领域的执法。
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化,全力侦破涉黑恶案件101宗,查获涉黑恶势力团伙27个。开展扫黑除恶、“飓风2020”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立刑事案件2911宗,侦破刑事案件1619宗;受理行政案件3654宗,裁决了行政案件1808宗。二是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检查企业768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2153宗,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共查处两品一械案件20宗,罚没款约7.53万元,办结食品安全案件47宗。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以健全调解机制为抓手,以拓展调解领域为重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充分发挥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守住了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一是积极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人民调解员申请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并依法规范调解室的设立、命名、管理和制度上墙等。二是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备案管理,接受了阳江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阳江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备案管理。三是推动成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机制。2020年,成立了江城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协调小组,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大与信访、公安等部门协作,深入开展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四是建立矛盾纠纷化解预警机制。组织有关单位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深入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同时建立台账,对排查结果进行分析,研判趋势和苗头,做到及时预警提示。2020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210件,调处成功1180件,调解成功率为97.5%。
(十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
1、狠抓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在全区机关单位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提高各机关单位的普法宣传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邀请省法学会专家到我区举办了一场民法典与法治专题讲座,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区司法局各股室负责人参与听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以及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三是组织领导干部到区人民法院旁听行政诉讼庭审,提高领导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水平。四是认真组织公职人员进行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全区公职人员参考率达97.39%,优秀率达99.85%。五是做到普法进校园。在全区中小学深入开展“开学第一课”“宪法大讲堂”“民法典宣传进校园”“禁毒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坚持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引导青少年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六是利用好重要时间节点,实现多部门联合普法。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6”国家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联合各镇(街道)司法所以及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送法下乡系列活动6次、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文艺晚会6场,共向群众派发宣传资料12000多份,并现场为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七是创新普法载体,扩大普法效果。不断探索创新普法载体来扩大普法宣传效果,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020年,江城司法微信公众号发表相关报道、文章和图片52篇。
2、突出法治文化建设,夯实法治基础。2020年,我区10个镇(街道)共114个(含5条省定贫困村)村(社区)达到省级法治创建标准,创建率达100%,实现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在我区达到全覆盖,而白沙街道华陈村还被市普法办推荐为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候选单位。同时,继续加强区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完善各项法治文化设施,把阳江市天骄家庭用品有限公司和阳江市奥得宝工贸有限公司两家民营企业打造成为江城区法治文化示范企业、实现区普法办联合市普法办共建共享市、区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部门的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到位,对法治建设开展不力,缺乏整体的、系统的法治建设理念。
(二)政府职能转变没有完全到位。履行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职能存在不足,有些改革举措和政策落实不力,行政决策机制不够健全,行政管理方式和手段亟待提高。
(三)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不够完善。区人民政府层面在执行依法决策上已步入正轨,但还有部分单位部门没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没有已经制定和颁布的有关政策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个别部门配合度不高,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合力有待增强。法治机构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够匹配,法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存在不足,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机构改革后,部分部门没有设置法治机构或专职法治工作人员,与法治政府建设形势发展需要不相适应,很大程度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在综合考核中的分值权重,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从严督察考核问责,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严格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形成区委区政府统筹的大法律顾问格局,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管理规范性文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三) 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建立案件全程说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重大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力度。加强对权力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贵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案件质量跟踪评判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行政执法监督载体。二是健全行政与司法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机制,完善行政机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的协调解决机制。探索行政执法与民事执行有效对接工作,推进执法与执行良性互动,避免执法资源浪费。
(四)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五)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复议机构自身建设,建立以司法行政部门自有人员为主体,专家、律师为补充的复议人员队伍,提高办案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以行政复议应诉典型案例为指引,发挥好法律建议书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