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驻江城)有关单位:
现将《阳江市江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阳江市江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促进全区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推动我区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粤府(2021)80号)和《阳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阳府(2022)4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江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2024年工作计划。
一、实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突破
(一)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广东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动群众体育蓬勃开展,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贯彻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我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补短板建设,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标准化建设,重点推动社区体育公园、小型足球场、健身步道等建设。
(二)构建体育场地设施更高质量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完善包括文化体育在内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满足各年龄段群众的休闲锻炼需求,扎实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激发广大市民群众参与文化体育项目的热情。依托山地、江河、湖泊等自然条件,结合绿道、碧道设施打造优质的户外体育运动场地。
二、深入实施公共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一)区管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每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全民健身日全面免费向社会开放。
(二)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等全民健身场地所属的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每天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体育场馆收费价格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70%,老年人、残疾人、学生、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和公益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收费标准不超过半价。
(三)建立健全双向开放机制,有序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为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鼓励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推动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使用安全检查,确保满足开放要求、符合安全标准,保障使用安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运营和管理,不断提高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服务质量和运管水平。
三、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一)开展“全民健身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等健身活动,着力打造具有江城区传统特色的群体赛事与活动,广泛开展江城区传统运动项目,提升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融合度,积极推广武术、乒乓球等传统运动进校园,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社会化、生活化、科学化,实现常态化健身活动全覆盖。以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有效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延展和扩大全民健身活动的周期和效应。开展全民健身欢乐跑、逆水赛龙舟、广场舞、百千万工系列赛等体育活动。
(二)积极开拓全民健身活动空间体系,开拓陆域、水域、空域运动空间和室内户外、线下线上运动项目。大力发展龙舟、广场舞、健身气功、太极拳等体育运动。
(三)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全国性、区域性、综合性群众运动会和节庆体育主题活动,开展群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根据职工、妇女儿童、少数民族、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人群健康需求,普及开展全人群全周期健身活动。
四、规范体育社会组织生态
(一)规范体育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信用管理体系和诚信自律建设。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优惠使用公共资源。加强各级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体育社会组织服务社会作用。推动成立江城区龙舟协会、武术协会、篮球协会、羽毛球协会等体育社会组织。
(二)全面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监督,全力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巩固规范体育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信用管理体系和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规范区级体育社会组织名称管理,确保体育社会组织在同一地域、同一业务范围内的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加强区级体育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确保发起人代表性和会员广泛性。
(三)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体育服务,可按程序将社会体育培训、体育赛事活动、体育展演、体育服务以及组队参加上级体育赛事活动等事项委托给区级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为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指导。
五、提升科学健身服务水平
(一)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政策制度建设,建立上岗激励机制,加强组织网络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扩大队伍规模,优化队伍结构,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组织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宣讲科学健身知识、传授体育技能、指导使用体育设施等。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展示和交流活动,开展龙舟、篮球等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水平。
(二)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扩大体质测定覆盖人群,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十四五”期间,我区年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不少于1000人例。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推广使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电子证书。
(三)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鼓励医护人员参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推进科学健身进医院。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体质测定指导站融合建设。开展体质检查和身体测试,探索将体质测定相关指标纳入日常体检范畴,开具运动处方。
六、着力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一)促进青少年健身活动开展。强化学生运动技能培养,落实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锻炼制度,促进青少年熟练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稳步提高。深入推进青少年健康工程,实施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开展针对近视、肥胖、脊柱形态不良等突出问题的科学预防和运动干预,广泛开展青少年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帮助青少年养成良好运动习惯。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和特色,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锻炼活动。
(二)促进老年人健身活动开展。充分发挥老体协的作用,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运动项目和赛事活动,建立体育、民政和医疗的联动机制,探索老年人体医养融合发展模式。提供适宜老年人的健身器械,设置专属健身空间,提供健身活动项目指导和慢性病干预等健身服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文化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上下更大功夫,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着力解决好当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七、创建体育产业新业态
(一)要进一步发挥我区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加大对风筝、龙舟等地方文化资源的挖掘、弘扬和推广,开发文创产品、推动体育+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二)营造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激发包括国有、民营企业等多元市场主体活力,盘活各类体育资源,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支持引进高水平重大赛事,吸引国际、全国性的体育组织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培育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主体,鼓励社会参与培育或赞助知名赛事、场馆、俱乐部等体育品牌。
(三)加快推动“体育+”跨领域融合发展,促进体育与健康、文化、旅游、教育、养老等产业融合,大力培育体育消费市场。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适合体育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对相关体育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给予支持。
八、深化实施全民健身领域交流合作推广
(一)加强合作交流,鼓励和支持我区有影响力的体育界人士加入国家级、省级体育社会组织。增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之间的全民健身交流,提升江城区体育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加大宣传,以影视、音乐、诗歌、摄影等文化作品树立、推广基层健身榜样,引领全民健身事业发展。邀请体育知名人士作为体育健身推广大使,积极进行对外体育交往,让江城区体育文化成为阳江城区的亮丽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