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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4年修订版)
第一部分 概 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阳府办函〔2021〕114号)
5.《关于转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108号)
6.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公开事项、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公开事项
重点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及其他等6类19项内容。
(二)责任主体
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和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详见主动公开事项表)
(三)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门户网站(http://www.jiangcheng.gov.cn/index.html)等渠道主动公开
(五)监督渠道
电话(0662-3100421)等方式监督。
通讯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347号(江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2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