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阳江市江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以下简称《规划》),是江城区海洋与渔业局依据农业部、广东省和阳江市关于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相关要求而编制的专题规划,是江城区海洋渔业管理部门履行海域管理、水产养殖调控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也是江城区未来水产养殖产业的发展蓝图。
第一节 前言
一、面临形势
江城区位于阳江市中部,濒临南海,海岸线绵长,浅海滩涂广阔。全区海岸线长26.7 千米,管辖海域面积4991公顷,其中2-10米等深线内浅海面积2669公顷,0-2米等深线滩涂面积2322公顷。江城区是阳江市的市辖区,成立于1988年,全区总面积433.7平方公里,是阳江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现辖南恩、城南、城东、城北、岗列、城西、中洲、白沙共8个街道办事处和埠场、双捷2个镇,常住人口约54万人。江城区海岸地形多样,港湾密布,红树林繁茂,是鱼、虾、蟹繁殖生长的理想场所,经济海水鱼类有100多种,其中可开发增养殖的品种有20多个;此外还有经济虾蟹类30多种,经济贝类10多种。
2017年全区水产品总产量15.16万吨,其中海洋捕捞产量8.23万吨,淡水捕捞产量0.69万吨,海水养殖产量4.13万吨,淡水养殖产量2.11万吨;养殖产量低于捕捞产量,但占水产品总产量的比例在逐年上升,2017年达到41.12%。2017年江城区渔业总产值25.61亿元,其中海洋捕捞产值15.16亿元,淡水捕捞产值0.90亿元,海水养殖产值6.96亿元,淡水养殖产值2.59亿元;养殖产值低于捕捞产值,仅占水产品总产值的37.29%,但所占比例也逐年上升。2017年全区海水养殖面积1331公顷,其中池塘养殖1256公顷,浅海滩涂养殖面积75公顷,深水网箱养殖水体9.6万立方米。2017年全区淡水养殖面积1976.5公顷,其中池塘、河沟和水库的养殖面积分别为1627.5、188和161公顷。
水产养殖业带动了江城区的水产品加工、渔药和流通行业的发展,为转产转业渔民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改善了居民食品结构,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但是随着江城区的城市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城镇化率已超过80%,未来可用于开展水产养殖的空间已非常有限。按照《阳江滨海新区产业发展规划(2013—2030)》和《阳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的建设目标,江城区绝大部分的滨海养殖区域都将撤销,相应区域将建设成漠阳江河口三角洲国家湿地公园、工业区、商务区和住宅区,而按照《阳江市区(江城区)海洋功能区划(2015-2020)》(以下简称《海洋功能区划》)的安排,江城区所辖海域内大部分0-2米水深的滩涂都将作为“埠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而进行填海。因此在本《规划》期间,江城区的养殖水域滩涂面积将会逐步减少,特别是海水养殖面积会有大幅度的减少,其中近岸的海水池塘和鱼塭将会逐步撤销。
本次《规划》是江城区的第二个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早在2007年,根据农业部的要求,阳江市就对全区养殖水域滩涂进行了第一次统一规划,并编著《阳江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0-2015)》,以规范全市水产养殖行为,杜绝养殖场地过度开发和无序开发的现象,合理开发利用水域滩涂,保护生态环境。市级规划的具体工作由市海洋与渔业局承担,同时阳江市各区县的海洋与渔业局也必须编制各自的滩涂规划。江城区海洋与渔业局接到规划编制任务之后,成立了规划领导小组,委托广东海洋大学编制了《阳江市江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0-2015)》,为江城区合理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促进水产增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规范文件。到2016年,第一个规划已实施期满,根据农业部2016年新颁布的关于《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的要求,江城区需要编制新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为做好新一轮江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根据《渔业法》、《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农发〔2017〕1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海渔函〔2017〕629号)和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制定的《阳江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要求,江城区也成立了规划领导小组,并与广东海洋大学签订协议,仍委托广东海洋大学编制《阳江市江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
二、规划的主要背景
发展海洋经济、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是21世纪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海洋是未来人类维持生存繁衍和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地。国际组织呼吁各国重视海洋生存空间。各国把未来发展的希望寄托在海洋,越来越多的国家把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作为求生存、求发展的基本国策。海洋经济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和21世纪时代发展的新特征。
我国作为海洋大国,拥有广阔的管辖海域,海洋资源储备丰富。向海要资源,大力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成为缓解经济社会压力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科技兴海战略的实施,现代科技创新步伐加快,基本能够满足当前海洋经济开发的需求。近期中国经济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具有巨大的发展前景。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对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视程度不言而喻。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对太平洋区域经济的强大辐射带动力,必须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为科学谋划海洋开发,统筹海陆协调发展,加快构建全方位的开发格局,实现海洋产业优化升级提供了重要依据。在海洋强国战略指导下,沿海各省积极探索海洋开发新途径和海洋综合管理新模式,争当全国海洋事业发展的排头兵。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作为海洋大省,海洋综合发展实力不断增强。而《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广东全面进入海洋发展时代。2015年《广东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的实施方案》出台,为广东融入世界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了重大机遇。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后,更有效地带动珠江西岸地区发展。目前,进一步优化新常态背景下广东海洋发展新格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发展理念,是建成海洋经济强省的重要思路。
阳江处于湛茂阳和珠三角的中心地带,扼粤西要冲,是广东省海洋大市,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海洋经济发展与阳江市经济社会发展、广东省区域经济平衡及粤西崛起紧密相关。同时,阳江市是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先行区,未来将加入珠中江经济圈,纳入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融入珠三角,区位条件优势明显。江城区作为阳江市中心辖区,在发展海洋经济中的区位条件优势明显。随着阳江滨海新区建设等重大项目的逐步实施,调整江城区海洋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和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为目前江城区海洋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是我国对养殖水域滩涂实施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198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就提出建立核发养殖证、确认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的管理制度,2007年《物权法》进一步确认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属性。至此,经过多年实践和法律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逐步建立并日趋完善,对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调动渔民生产积极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担心核发养殖证会影响今后对水域滩涂的征用和补偿,因此发证登记工作进展缓慢;二是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同时,一些地方随意侵占养殖水域滩涂的情况时有发生,权属纠纷不断,损害了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针对这些问题,中央连续下发的几个1号文件都强调做好稳定渔民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全面准确地体现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维护好渔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养殖使用权的保护效力,农业部按照《物权法》有关规定颁发了《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做好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是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当前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充分认识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的重要意义,把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作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按照科学规划、确权发证、严格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保护合法权益,为推进现代渔业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为贯彻实施新《渔业法》,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加强对水产养殖业的宏观管理,农业部颁布了《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试行规范》(渔发[2002]5号),要求各地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从而进一步完善养殖证制度,维护渔业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水域滩涂的有效配置和各产业的协调发展。此后,全国共有1200多个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先后编制发布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为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核发养殖证37万多本,确权水域滩涂面积448万公顷,发证确权率达到65%,对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调动渔民生产积极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12月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的有关要求,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农业部对现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进行了修订(渔发[2016]39号)。
2017年5月,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农业部1号文件(《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农发〔2017〕1号)精神,切实抓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养殖水域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划定,推进养殖依法管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集中督导调研工作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基石,是事关水产养殖业生存和发展的重大原则问题,也是水产养殖业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的基本依据,做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非常重要、非做不可,必须高度重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既是法律赋予渔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还是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和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现实需要。因此,会议要求各地务必真抓实干,确保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进度,要从组织领导上予以坚强保障,切实加强对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重大事项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狠抓工作落实,要从工作进度上进行严格考核,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并不定期检查督促各县市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进度,摸底编制基础,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加快推进,务必于2018年底前正式颁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三、规划编制的目的意义
广东海洋大学编制小组深入领会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管理的精神,在2010-2015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渔业法》、《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农发〔2017〕1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海渔函〔2017〕629号)和《阳江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按照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以及广东省和阳江市相关最新发展规划的要求,着眼水产养殖产业的最新发展方向,结合江城区水域滩涂资源环境特点、水产养殖开发现状和产业发展需要,对江城区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规划作进一步优化调整,以其促进江城区现代特色海洋渔业发展。通过《规划》编制和实施,实现以下目的:
(1)明确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
(2)依法保障养殖渔民正常生产生活所需的重要养殖水域滩涂;
(3)合理调整和规划养殖生产布局,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4)控制养殖规模、密度,推广生态养殖模式,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环境;
(5)为建立以养殖使用证为核心的养殖业管理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规划》将对江城区水域滩涂的环境特点、养殖现状、水产养殖业发展潜力、发展方向和发展策略进行详细分析;根据把江城区建成海洋强区的战略目标,制定今后江城区养殖水域滩涂开发的原则、方向、目标及具体任务;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江城区的水产养殖生产,按照要求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设定发展底线,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保障渔民合法权益。《规划》对加强江城区水域滩涂的宏观管理,协调水产养殖业与其它行业的关系,促进水产增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节 编制依据
本规划依据国家、广东省和阳江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3)
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修订)
5.《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95)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修订)
7.《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2010)
8.《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9.《广东省湿地管理条例》(2006)
10.《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07)
11.《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0修订)
12.《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2012年第三次修订)
13.《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14.《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2015第二次修订)
15.《广东省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4)
16.《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
17.《广东省浅海滩涂水产增养殖保护管理规定》(1997修订)
18.《广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2017)
19.《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1)
20.《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2017)
21.《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2017)
22.《广东省现代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3.《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24.《广东省优势海水水产品养殖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0~2020年)》
25.《广东省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
27.《广东省现代渔港建设规划(2016-2025)》
28.《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
29.《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
30.《广东省严格保护岸段名录》(2018)
31.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海渔函〔2017〕629号)
32.《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渔港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
33.《广东省阳江市流域综合规划》(2013)
34.《阳江环保“十三五”规划》
35.《阳江滨海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
36.《阳江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5年)》
37.《阳江市滨海旅游发展规划(2015-2025)》
38.《阳江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39.《江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40.《江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41.《阳江市江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0-2015年)》
42.《阳江市区(江城区)海洋功能区划(2015-2020年)》
第三节 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和目标
本规划期至从2018年到2030年。《规划》将形成江城区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明确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根据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大纲的具体要求,准确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制定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实现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养殖水产品有效供给安全、水域滩涂生态环境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总目标。
二、重点任务
1、确定江城区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
积极推进水产养殖产业发展方式升级,加快生态健康养殖和工厂化养殖发展进程,使江城区的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向着高效、集约、生态方向转变,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并保障水域滩涂生态安全。开展高新技术的引进、研究、创新和推广,新产品的研发和孵化,名优苗种的选育和推广,优秀技术人才的培养和输送等工作。建设水产养殖基地,扶持发展养殖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力创建渔业品牌,推进渔业产业化发展。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2、科学合理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
海水池塘养殖要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稳定淡水坑塘养殖,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和多营养层次生态养殖;大力推动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发展;将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水产养殖发展空间。
3、做好养殖规划与其它规划的协调
规划编制要注意前瞻性、合理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特别要注意与本行政区域的《海洋功能区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相协调,养殖区规划要与城市、工业、农业、能源、水利、环保、交通、港口、旅游以及地方经济发展规划衔接。
第四节 基本原则
本规划将在科学评价江城区水域滩涂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总目标。规划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原则
根据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结果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需求,形成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合理布局,制定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具体措施,科学编制规划。
二、生态优先、底线约束原则
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开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明确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三、合理布局、转调结合原则
稳定海水和淡水池塘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效益,大力发展工厂化养殖和生态总和养殖,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四、总体协调、横向衔接原则
注意养殖区域整体空间布局,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水利、环保、交通、港口、旅游以及地方经济发展等规划相衔接,避免冲突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节 规划范围
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滩涂是指江城区管辖水域滩涂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一、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1、地理位置和行政区划
江城区位于广东省西南沿海,漠阳江下游,紧邻珠三角,扼粤西要冲,地理坐标为北纬21°42′13″~21°57′54″,东经111°53′21″~112°01′42″,是广东省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和粤西经济区的过渡地带。江城区位于阳江市中心位置,东西分别与阳东区和阳西县相邻,北面是阳春市,南面是海陵岛区和南海。江城区现辖南恩、城南、城东、城北、岗列、城西、中洲、白沙共8个街道办事处和埠场、双捷2个镇。
2、地质地貌
(1)沿岸地形
江城区南面临海,全区基本上置于漠阳江流域范围之内,属于漠阳江冲积平原,地势北高南低。海岸带地貌形态以台地为主,兼有低山、丘陵、海河冲积平原和滩涂,海岸线曲折,港湾众多,形成台地溺谷海岸、沙坝泻湖海岸、红树林海岸和珊瑚礁海岸等多种类型。海域地处亚热带近岸及河口港湾区,东与阳东区相接,西与高新区相邻,南依海陵岛,浅海滩涂资源丰富。江城区所属的海域海岛面积都很小,数量也少,基本上由岩浆岩及变质岩组成,多为近岸海岛。
漠阳江是江城区境内最大的河流,多年平均径流量为88.2亿立方米;漠阳江进入江城区境内之后产生众多分叉,加上人工修建的运河,使江城区成为一个河网密布的地区。
(2)海底底质
江城区海域不仅受漠阳江的泥沙淤积,还受到珠江口向西近岸流夹带悬沙的影响,沉积物类型较多,分布也较复杂,主要是大片细粒粘土质粉砂和粉砂粘土。
(3)入海河流地质
漠阳江河口地貌特征表现为河口段为汊河分歧的三角洲平原,沿岸障壁及口外微凸的水下三角洲。河口往外被三列水深为0.4~1.0 米的心滩割成四条汊道,各汊道水深为1.0~1.5 米。汊道水深和平面位置具有较大的渐变性。数十年来,汊道水深状况较好的有东槽和西槽。东槽向南东东方向延伸,与河口水道同向,西槽在南门抖附近折向南。由于心滩发展并与前缘浅滩连接,横过航道,严重影响船只航行。
3、水域类型和资源状况
(1)浅海滩涂
江城区海岸线长26.7千米,海域面积4991公顷,其中10米等深线内浅海面积2669公顷,0-2米等深线滩涂面积2322公顷。管辖5个海岛,分别是漠阳西岛、漠阳岛、东港沙岛、东港岛、黄屋寨岛。江城区滩涂开阔,浅海面积大,适合开展贝类增养殖。
(2)河流水系
江城区位于漠阳江下游,全区基本上置于漠阳江流域范围之内。漠阳江是江城区与阳东区的界河,发源于阳春市河塱镇西南部的云雾山脉,在云浮边境折向南流,经过河塱镇、春湾镇复转西南经合水镇、春城镇,继而转东南,经岗美镇流入江城区双捷镇,在红丰镇的麻汕、新塘附近分东西两干流,东干流经江城区城西;西干流经江城区白沙、埠场镇,两干流于北津汇合,注入北津港出南海。漠阳江干流长199 千米,流域面积6091 平方公里,河口多年平均径流量88.2亿立方米,水量约占阳江全市总水量的65%。合水以上为漠阳江上游,多山,河谷狭窄,耕地少而贫瘠,溪流多,比降大,水流急。漠阳江中游河床比降平缓,两岸逐渐开阔,丘陵、台地、平原交错,耕地较集中,土地肥沃,灌溉便利,是阳春市主要粮产区。双捷拦河坝以下为漠阳江下游,河床宽阔,比降平缓,两岸多为丘陵平原,耕地集中,土地肥沃,是阳江市主要的农业生产基地。下游地势低洼,是洪涝灾害多发区,新中国成立前漠阳江流域内的水利设施很差,抗灾能力极低;新中国成立后大力兴修水利,建设了大量蓄水、引水、提水、堤防、治涝和水电工程,提高了防洪抗灾能力,改善了生产条件,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3)山塘水库
江城区已建成水库8座,包括中型水库1座(石河水库),小型水库7座,库区集雨面积约60平方公里,总库容约6300万立方米,这些水库的主要功能是供水和景观。
二、自然气候条件
1、水文
潮汐、风暴潮、潮流、波浪、悬沙、海水温度、盐度等海洋水文和海水理化特点,决定了鱼、虾、贝、藻等海洋生物生存、栖息和活动情况,是开发浅海滩涂增养殖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1)潮汐、风暴潮和潮流
① 潮汐
江城区潮汐属于不正规半日潮。大陆沿岸平均潮差相对较小,最大潮差在3.50米以下,多年平均为1.56米。北津港多年平均潮差为l.39米,最大潮差为3.25米,最高潮位为3.14米,最低潮位-1.74米,平均高位为0.56米,平均低潮位-0.83米,潮时约在半小时以内,多年平均海面为-0.12米。
② 风暴潮
北津港实测风暴潮最大增水为2.55米,可以推算北津百年一遇的风暴潮位为2.67米,十年一遇的风暴潮位为2.21米。
③ 潮流
江城区浅海主要是不规则半日潮流,近岸部分带旋转流性质,表层流夏季向南流,平均流速0.6节,冬季向北流,流速较强。北津港最大的涨潮流速1.22 米/秒,最大的退潮流速1.39 米/秒。
(2)波浪
江城区海域年平均浪高0.2米,平均周期2.2秒。强浪向为南西南,最大浪高为1.4米,周期为5.7秒。波浪中风浪占86.4%,涌浪占13.6%。出现在东-北向范围的波浪占48.5%,常浪向为东北和北东北向,频率分别占14.6%和14.7%。西南方向的波浪频率占10.5%。波浪的平均周期为1.55秒,最大为5.40秒,其中西南和南西南向波浪周期较大,平均值为3.17秒和3.14秒。
(3)悬沙
江城区海区悬沙的来源主要是河流,其次是波浪作用。漠阳江含沙量为0.30公斤/立方米,多年平均入海沙量约为42万吨。
(4)水温
阳江海区表层海水多年平均水温为23.4℃,最高水温为33.3℃,最低水温为10.0℃;水温年际变化不大,多年变幅为13℃。江城区全年的淡水温度为24.4℃,最低水温出现在1月中旬和下旬,温度为10.8℃,最高水温出现在7月,温度为31.4℃。
(5)径流
江城区的地表径流具有年际变化大和年内分配不均的特点。漠阳江干流双捷水文站实测多年平均径流量为60.59亿立方米。由于年径流变化很大,汛期4~9 月占全年径流量的70~85%,常会造成洪涝灾害;非汛期10 月至次年3 月,径流量只占全年水量的15-30%,其中又以1-2月最枯,容易造成冬春大旱。
(6)地下水
江城区河流和水库等渗漏水补给和水交换强烈,容易积累地下水,因而地下水资源丰富。江城区地势北高南低,地下径流排泄和聚集容易,特别是漠阳江下游及三角洲地区地下水埋藏浅,资源非常丰富,可充分利用。
2、水质
(1)海水
盐度全年变幅20.74~30.76,平均盐度为23.54,最高为31.9。漠阳江口最低,往外逐渐增高,盐度由表层向底层逐渐增加,表层平均值28.364,中层平均值29.728,底层平均值29.751。冬季盐度高,夏季盐度低;最高盐度一般出现在2月和3月,多年月平均值为31.06和31.21;最低盐度出现在6月份和9月份,多年月平均值为26.29和26.65。
海水pH值为8.19~8.30,平均值8.25。表、底层pH值变化不大,有从东往西逐渐增大的趋势。
海水溶氧量7.65~9.46毫克/升,平均8.86 毫克/升,由表层向底层逐渐减少。
(2)淡水
漠阳江水质达到国家地面水Ⅱ-Ⅲ类标准。
3、气候
江城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特点有较强的季风性和较明显的海洋性,夏季长,高温多雨;冬季短,寒冷干燥。光照时间长,平均日照约1800h。
(1)气温
江城区光照资源充沛,气温高,热量丰富,年平均气温22.3℃,最高气温36.2℃,最低气温1.5℃,年均积温8000℃,全年基本无霜。
(2)降水
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2252毫米;雨季长,主要雨季是4~10月,冬春有旱,夏秋易涝,年平均相对湿度78%。季风活动明显,冬季盛行东北风,夏季多吹偏南风,年平均风速为5米/秒。
(3)蒸发量
江城区年平均相对湿度81%,年平均蒸发量1900 毫米。
4、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主要是热带气旋、风暴潮及地震,还有特大暴雨和干旱、寒潮等。
(1)台风
据统计,影响江城区的热带气旋年均2.2次,在江城登陆的热带气旋年均0.58次,其影响主要集中在4~11月。据2008年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统计,2008年9月强台风“黑格比”使阳江渔业受灾损失17.59亿元,其中水产养殖损失就超过了10亿元。阳江市80%的网箱严重损毁,网箱养殖的鱼90%逃逸或死亡,经济损失达67亿元。牡蛎养殖基地损毁严重,浮筏式吊养蚝全部被打散,蚝串80%散落到海底,直接经济损失61亿元。池塘严重受淹,经济损失95亿元。热带气旋还往往造成风暴潮,江城区最严重一次风暴潮发生在1965年7月12日,北津港潮高3.13 米,江海堤外围崩溃严重。
(2)地震
江城区位于恩平-台山断裂带的西段,台山-阳江-织篢地震带长约125 千米,地震裂度7度,纵列全区境内,小地震活动频繁,大地震也偶有发生。
(3)冰冻
江城区全年无霜期约350天,偶有低温霜冻。江城区的大多数养殖品种属于热带和亚热带种类,抗寒能力较差,因此必须注意预防冬季寒潮造成的灾害。2008年1月下旬,罕见的持续低温冰冻灾害使阳江各地水产养殖业受灾严重,阳江全市渔业经济总损失达62亿元,江城区的水产养殖产业也深受其害。
(4)赤潮
赤潮一直是广东沿海水产养殖业的重要威胁因素。1998年3月~4月,广东沿海及香港海域(包括珠海桂山岛)爆发了大规模的米氏裸甲藻赤潮。此次赤潮发生范围广,持续时间较长,给广东省及香港的海洋渔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据统计,粤港两地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达3.5亿元,其中广东省损失近5000万元,江城区海域也受到了赤潮的影响。近年来,江城区近海水质良好,绝大多数海域海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的海水水质二类标准,未见赤潮产生。
(5)暴雨
江城区由于地处华南暴雨中心,年均雨量大而集中;由于全区处于漠阳江下游,暴雨常造成洪涝灾害,导致江河溃堤,给江城区带来严重损失。
三、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江城区海域地处亚热带,是漠阳江和那龙河的入海口,每年有大量的营养物质被漠阳江从陆地带到海里,使得江城区沿岸海域水质肥沃,海洋初级生产力繁盛,是多种鱼虾产卵及仔、稚、幼体栖息育肥的场所,拥有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其中海陵大堤东侧是泥蚶的天然繁殖区,而漠阳江口、新冲河口以盛产鳗鲡苗种而著称。花鲈、鲻鱼、卵形鲳鲹、石斑鱼、红鳍笛鲷、泥蚶、牡蛎、翡翠贻贝、文蛤、斑节对虾,墨吉对虾、锯缘青蟹等20多个本土品种已成为海水养殖对象。
1、初级生产力
江城区濒临南海,浅海滩涂资源丰富;漠阳江纵贯全区入海,沿岸海域水质肥沃,海洋初级生产力较高。江城区海域潮下带浮游植物经初步鉴定有硅藻和甲藻共51属188种,浮游植物生物量春季平均为570×l04个/立方米,秋季平均为115x104个/立方米。
2、浮游动物
江城区海域的浮游动物生物量有显著的季节变化。春夏季浮游动物种类组成中以浮游幼虫数量最多,约占30%,其中以短尾类幼虫为主要种,约占幼虫总数60%;其次是枝角类,约占30%;毛颚类8种。秋冬季桡足类共19种,数量明显增多,约占浮游动物60%,亚强真哲水圣为主要优势种,其次是毛颚类。春季浮游动物平均生物量为197 毫克/立方米,港口一带较为密集;夏季平均344.45 毫克/ 立方米,秋季浮游动物生物量最高,平均为383 毫克/立方米。受珠江冲淡水影响,冲淡水与外海水交汇处的生物量很高,如南鹏岛以南海域秋季生物量达500-700 毫克/立方米,为春季的数倍。浮游动物主要种类有短尾类幼虫、长尾类幼虫、蛇尾类长腕幼虫、枝角类、中华哲水蚤、亚强真哲水蚤等。
3、底栖生物
海域潮下带底栖生物量平均为43.08克/平方米,平均密度160.88个/平方米。底栖动物包括50 多种贝类,牡蛎、翡翠贻贝、毛蚶和文蛤是主要增养殖对象。
4、甲壳类生物
30多种虾类和10 多种蟹类。常见的经济虾类有短沟对虾、长毛对虾、刀额新对虾、周氏新对虾、墨吉对虾、斑节对虾、近缘新对虾、长额仿对虾等;主要经济蟹类有锯缘青蟹、远海梭子蟹、三疣梭子蟹、红星梭子蟹和虾蛄等。
5、鱼类
游泳生物量春季为118.18公斤/公顷,平均密度为6385.75个/公顷;秋季为152.31公斤/公顷,平均密度为7700个/公顷。海游泳生物中鱼类的生物量和密度占有绝对优势,经济价值较高的海洋鱼类有50多种,产量较大的是大黄鱼、花鲈、金线鱼、蓝园鯵、带鱼、鳓鱼、鲐鱼、鲻鱼、海鳗、马面鲀、马鲛鱼、石斑鱼、卵形鲳鲹和各种鲷科鱼类。
6、潮间带生物
江城区潮间带动物的平均栖息密度为98.14个/平方米,平均生物量为484.82克/平方米;其中藻类生物量为264.06克//平方米,甲壳类生物量为151.92克//平方米,软体动物生物量为66.45克//平方米。潮间带除鱼类之外,对虾、梭子蟹、青蟹、泥蚶、牡蛎、翡翠贻贝和文蛤产量也相当大。
四、水域环境状况
1、水域环境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省海洋环境公报公布的结果,近年来江城区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优良。2015-2017年各项指标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2、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来源、污染原因
江城区的工业以轻工业为主,重工业和化工工业尚处于发展期,江河两岸的工业与城市化速度较缓慢而且规模较小,排放的污染物至今尚未对海域构成重大影响。根据沿海水质监测资料显示,江城区的海水没有异臭、异色、异味,主要污染物是市政污水,2015-2017年市政污水排放未超标。
五、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水域滩涂承载力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在维持区域水域滩涂结构符合持续发展需要区域环境功能仍具有维持其稳态效应能力的条件下,区域水域滩涂系统所能承受人类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的能力。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目前仍无统一的技术方法和模型,目前主要的分析方法包括指数评价法、承载率评价法、系统动力学方法和多目标模型最优化方法等。本规划参考《广东省养殖水域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征求意见稿)所采用的方法,根据江城区水域滩涂资源、水文气候条件、水生生物资源、水域环境状况,结合广东省养殖水域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结果,形成评价结论。
1、水域滩涂资源和水文气候条件
江城区地处南亚热带,高温多雨,夏季长、冬季短,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适宜鱼、虾、贝、藻生长的时间长,生产周期短,具有发展水产增养殖业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由于江城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的低纬度地区,易受强热带风暴侵袭,每年影响江城区的强台风有2-3个,会给渔业和水产养殖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此外,江城区的水资源总量丰富但时空分配不均匀,干旱、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较频繁。由于属亚热带地区,大多数养殖品种属于热带和亚热带种类,抗寒能力较差,必须注意预防冬季寒潮造成的灾害。
江城区海域海水潮差大,海水交换量大,有较强自净能力,海水质量优良,符合水产增养殖用水标准。江城区淡水资源也很丰富,河网密布,水库众多,水面广阔。江城区水域条件优良,水产增养殖业的发展基础雄厚。
2、生物资源
浮游生物是水生生物食物链的基础,江城区沿海的浮游植物以硅藻类为主,浮游动物以桡足类为主,给鱼、虾、贝幼体的发育、生长提供了丰富的生物饵料。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维护好天然种质资源库,可以为水产增养殖业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在江城区的水生生物资源中,小型的鱼、虾、贝类可作为其它水生经济动物的饵料,而主要经济种类有20多种已成为水产养殖品种,如石斑鱼等名贵鱼类、斑节对虾、日本对虾、锯缘青蟹、梭子蟹、鲍鱼、牡蛎、贻贝、泥蚶、蛤类和螺类等,有些可逐步开发成为养殖对象,如鲨鱼、星虫(沙虫)等。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为发展水产养殖业提供了天然的种质资源库。
3、水域环境状况
近年来江城区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优良,各项指标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漠阳江全年期、汛期综合评价水质为Ⅲ类以上,适合开展水产养殖。
4、评价结论
《广东省养殖水域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的评价结果表明,对于开展水产养殖,阳江市的社会经济水平、自然生态压力和整体水域滩涂承载能力均为五星级,表明阳江市适宜开展大规模的养殖。江城区水域滩涂资源丰富,水质优良;气候高温多雨,适宜鱼、虾、贝、藻生长的时间长,生产周期短,具有发展水产增养殖业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水产养殖产业也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可观的规模。但是,随着江城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滨海重点建设项目的开展,各行业用海的需求都将逐渐增大。特别是随着滨海新区建设的发展,大量原用于水产养殖的海岸和滩涂将作为城市发展新区,现有养殖区将逐步减少和取消。江城区滨海旅游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发展空间巨大,滨海旅游业是近年来海洋产业发展的热点,为满足旅游业质量提高的需求,旅游用海也需要合理安排和协调发展。因此江城区未来可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滩涂面积将会大幅减少,江城区的水产养殖产业只有不断采用新技术、新模式,提高养殖效益,才能在养殖面积大幅度减少的趋势下保持水产品产量和品质的不断提升。
江城区的内湾滩涂可养殖区域目前已充分开发利用,今后养殖用海势必向浅海发展。水产养殖业要向规模化和产业化转变,落实养殖许可证,合理安排养殖区域和品种搭配。此外,随着江城区城镇化和临海工业的发展,近岸水域环境污染问题会日益突出,势必对海域生态环境造成威胁。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已成为江城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在海域开发利用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一、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江城区重点扶持对虾、海水鱼、贝类、罗非鱼、鳜鱼和鳗鲡等主导品种,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养殖业,水产养殖加速向精养、深养发展。近三年年水产养殖概况如表3-1所示。2017年全区海水养殖面积1331公顷,产量4.13万吨,产值6.96亿元。淡水养殖养殖面积1976.5公顷,产量2.11万吨,产值2.42亿元。
“十二五”期间,江城区通过水产养殖技术的不断创新,养殖水平大幅度提高,在养殖面积基本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单位面积产量和效益显著上升,水产养殖业已经初步进入了高产高效的发展阶段,繁荣的水产养殖业也带动了江城区种苗、加工、流通、饲料等相关产业的兴旺,促进了江城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表3-1 2015-2017年江城区水产养殖情况
1、海水养殖
江城区的海水养殖品种包括甲壳类(虾、蟹)、鱼类和贝类(螺、蛤和蚶)。2017年,江城区海水鱼类养殖面积为197公顷,养殖产量为1.31万吨;甲壳类养殖面积为940公顷,养殖产量为1.55吨;海水贝类增养殖面积194公顷,产量1.27万吨。江城区目前0-10米等深线海域滩涂已开发养殖面积约占总面积50%,未来将会逐步缩小。
1.1 浅海滩涂养殖
江城区海域是开阔型海湾,受台风等制约因素影响,水产养殖区域主要位于0-5米海域,5米等深线以外的浅海利用率较低。江城区滩涂养殖主要是滩涂鱼塭围垦养殖和贝类养殖(包括底栖贝类护养增殖)。近年来江城区开始重视发展浅海贝类养殖,使螺、蛤和蚶养殖成为江城区水产养殖业的一大亮点。鱼塭养殖多是鱼虾混养,投喂人工饲料,近年来不少鱼塭逐渐改造为标准化陆基池塘,开展高密度精养,以提高产量。
1.2 陆基池塘养殖
江城区海水池塘养殖的品种以甲壳类和鱼类为主,甲壳类主要是南美白对虾、斑节对虾和锯缘青蟹;鱼类主要是卵形鲳鲹、鲈鱼、黄鳍鲷和鲻鱼。目前池塘养殖以高位池对虾单养为主要模式,其次是普通虾池铺地膜养殖。陆基池塘养殖的特点是集约化程度高、单位水体产量大,是高投入高产出的项目。由于城镇化和沿海工业发展,江城区的陆基海水池塘在未来将会大幅度减少。为进一步提高江城区的海水养殖水平,在养殖面积逐渐减少的大趋势下保持养殖产量,陆基工厂化养殖是以后的重要发展方向。
1.3 深水网箱养殖
江城区的阳江海纳公司在大镬和二镬岛附近已建立了深水网箱养殖基地,养殖品种主要是卵形鲳鲹等鱼类,2017年养殖产量已达到1453吨。
2、淡水养殖
2017年江城区淡水养殖面积为1976.5公顷,养殖模式多样,但以池塘养殖为主(1627.5公顷);养殖总产量为2.11万吨,产值2.42亿元。江城区的淡水养殖品种基本都是鱼类(2.10万吨),主要养殖品种有罗非鱼、草鱼、鲢鱼、鳙鱼、鳜鱼和鳗鲡等品种,其中罗非鱼(9599吨)约占总产量的一半。鳜鱼和鳗鲡是江城区的名贵淡水养殖品种,其产量分别为1100吨和804吨,为江城区淡水养殖较高的产值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1、区位条件
江城区位于广东省西南沿海,漠阳江下游,陆路距广州、湛江均为240千米,距珠海160千米,水路距香港143海里,距澳门129海里,是珠三角、港澳与粤西之间重要的经济走廊,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江城区海陆交通发达,开阳高速公路、阳茂高速公路、西部沿海高速公路、325国道以及阳阳铁路在境内交织成网,使江城区成为粤西地区交通网络最密集地区之一。
2、经济总量
2017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333.69亿元,增长6.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1亿元,增长6.8%;固定资产投资110.59亿元,增长6.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2亿元,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68元,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49元,增长11.3%。
3、产业结构
2017年三大产业结构由上年的7.76 :45.91 :46.33 调整为7.3 :46.1 :46.6,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未来规划建设100万平方米银岭东区,推动银岭园区向城区靠拢,打造服装鞋帽产业基地,配套展示展销和物流配送功能,加快产城融合步伐。
4、调整方向
“十三五”时期,江城区计划深化与珠海市的共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创新驱动产业新体系,着力打造装备制造业,改造提升服装加工、金属制品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培育发展新动能,厚植发展新优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其中海洋产业调整方向如下:
(1)海洋渔业
要在巩固海洋渔业传统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和深水网箱养殖,推进水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对岸渔港国家一级渔港建设,提高渔业经济效益。江城区近海捕捞业产量近年来保持缓慢增长,未来也不会有显著增长;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以漠阳江出海口产业园为重点,加快发展捕捞产业,加强技术改造,提高捕捞技术,加快钢质渔船改造和现代渔港建设,实现标准化;扩大作业范围,提高效益,并注意依法合理捕捞,切实保护近海渔业资源,向远洋要资源。海水养殖方面,内湾滩涂目前已充分开发利用,浅海发展已具规模,深水网箱产业园区已建成,未来主要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和池塘高效生态养殖,建设区域性海产品交易平台。
(2)海洋工业
根据《海洋功能区划》的规划,江城区埠场镇的目前用于贝类增养殖的浅海海域未来将作为埠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通过填海获得工业与城镇发展用地。
(3)滨海旅游
江城区滨海旅游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发展空间巨大,滨海旅游业是未来江城区海洋产业发展的热点。未来将发挥渔业龙头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社的积极作用,推进城乡休闲渔业的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建设集体验、养生、观光、娱乐等于一体的渔业休闲基地。此外还将利用“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品牌的优势,加快阳江市对岸现代渔港和武洋游艇项目的开发,增强江海休闲功能,整合江城及其周边丰富的滨海旅游资源与乡村休闲旅游资源。重点加快渔港的建设开辟岛式渔港观光美食特色园区、海洋文化公园等休闲观光景点,充分发挥渔港特色,依托游艇码头建设配套有游艇俱乐部等娱乐设施的度假村。
(4)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随着临海工业、城镇填海和水产养殖业发展,未来江城区的水域环境污染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对海域生态环境造成威胁,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资源保护会逐步成为江城区重要而迫切的任务。因此在海域开发利用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资源保护问题。根据《海洋功能区划》的规划,江城区海域将在现有的“阳江浅海海洋生态市级自然保护区”基础上建立“海陵岛东北海洋自然保护区”。此外按照《阳江滨海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漠阳江出海口还将建立“漠阳江河口三角洲国家湿地公园”,对漠阳江河口生态环境进行重点保护。
三、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我国水产品产量多年来稳居全球第一,加入WTO 后我国水产品可以自由地进入广阔的国际市场,这为我国的水产养殖企业提供了宝贵的机遇。水产品出口已成为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重要部分,在世界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近年来我国水产品的出口额总体呈现上升趋势。由于我国的水产品养殖技术水平较低,养殖产业发展主要是规模上的扩张,一直以来我国水产品的出口主要依赖于低价优势,在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处于被动的地位。此外由于水产业者产品安全意识淡薄,在养殖过程中存在滥用药物的现象,影响了中国水产品的国际形象。近年来,西方国家纷纷以食品安全和反倾销为理由,强化了对我国出口水产品的检验标准,构筑了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我国廉价水产品的进口。由于国内外市场总体上趋于饱和,我国水产养殖产业的发展步入转折期,虽然前景光明,但是转型期的阵痛不可避免。
1、水产品国内外市场发展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水产品的出口对象主要是日本和美国,市场比较单一;而由于我国水产养殖业缺乏统一的发展规划,哪种水产品畅销养殖户就一拥而上,使得原来畅销产品的产量迅速上升,出口水产品很快就陷入买方市场,导致了国内水产品出口价格的恶性竞争,严重阻碍了我国水产品出口企业的做大做强。在这样的国际形式下,我国的水产品出口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进行合作,建立行业协会,规范生产行为,实现良性竞争,提升整体实力,从而提高自己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此外,我国的水产品出口企业还应当与养殖户进行更紧密的合作,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实体,提高产品质量,不断拓宽市场。
在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生产成本不断提高、国际贸易壁垒增多、同构竞争加剧等困难下,我国2017年的水产品进出口总量和总和均创历史新高;同时,实现进口量、进口额、出口量、出口额全面增长。据海关数据统计,2017年我国水产品进出口总量923.65万吨,进出口总额324.9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1.56%和7.92%。2017年全年出口量433.94万吨,出口额211.50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40%和1.99%;进口量489.71万吨,进口额113.4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1.17%和21.03%。受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力度加大、国内日常水产品消费需求日益增长、品质升级等方面因素影响,贸易顺差收窄,全年98.04亿美元,同比减少15.59亿美元。
2、发展趋势
未来我国水产品国内外市场发展的趋势主要决定于以下几个因素:
(1)世界经济形式:世界经济增长状况,以及国际、国内市场需求,是我国水产品进出口数量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
(2)国内政策效应以及渔业结构调整:按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各部门、各地方以空前力度狠抓已出台的一系列促进渔业转型升级、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政策落实,切实为企业减负助力,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未来水产企业应该从供给侧发力,坚持创新驱动,加快转功能、调结构,着力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标准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只有企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增强,产品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才能有效维护和开拓市场。
(3)“一带一路”释放新动力,对外贸整体向好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2013年以来,“一带一路”建设从无到有,由点及面,为水产品外贸发展注入了新活力。近年来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水产品出口增速均优于同年我国水产品整体出口增速,因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我国未来水产品出口的主要新市场。
(4)国内水产品需求市场转型升级:我国居民消费快速升级,国内消费者对优质、绿色水产品需求明显增加,再加上政府对资源保护不断趋紧趋严、我国持续降低水产品进口关税等因素,预计未来我国水产品进口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进口增速快于出口增速,国内水产品市场受到进口产品的冲击会也来越大,倒逼国内企业转型升级。
目前我国水产品的供求出现了总量供给不足,而局部供给过剩的矛盾。供给过剩的是沿海水产养殖业发达的一些省份,而在我国内地的许多省份的水产品,特别是名优海产品的供应还远不能满足需求。这一方面说明了人民群众对水产品的需求量还在不断增加,对水产品品质的要求在不断提高,水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另一面,也凸显了水产品养殖地区因地制宜开发名、特、优新品种,发展水产品加工运输和开拓新市场的重要性。
近几年广东省水产品批发交易发展迅速,各地纷纷建立了集冷藏、运输、批发、零售于一体的水产品批发市场,区域水产品市场正在逐步发育当中,对水产品市场的繁荣起积极推动作用。此外水产品市场信息网络也逐渐发展完善,比如全国水产商情网络、全国水产品信息网络等,对水产品市场信息交流和扩大产品销售等都起了较大促进作用。国有副食商店、个体水产商店和生产企业直销,以及遍及各地的城乡集贸市场等水产品零售业也日趋活跃,与批发市场相辅相成。
3、江城区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江城区发挥了区域和资源优势,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水产品增养殖业的发展势头良好。但是随着产业的发展,各种各样的问题也陆续出现,水产增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1)海水养殖结构尚不合理,亟需调整优化
江城区目前可以用于养殖的0~2米内湾水域和滩涂已基本开发利用完毕,而浅海水域尚未能得到有效利用,海水养殖布局尚不够合理。此外江城区浅海滩涂养殖的种类也不够丰富,养殖模式以单一品种养殖为主,综合开发利用水平较低。
(2)淡水养殖基础设施陈旧,亟待整治提升
江城区淡水池塘总面积较大,包括不少连片的标准化池塘,但分散的老旧池塘也较多。由于租赁池塘的经营者追求短期利益,疏于整治,塘底淤泥日益变厚,养殖条件逐渐恶化,大量池塘存在“崩、浅、漏、瘦”等诸多问题,养殖密度受限制,病害多,产量低。2017年江城区淡水池塘年均亩产已达到约750公斤,远低于965 公斤的全省平均水平。因此,在规划期间江城区的淡水养殖基础设施还应继续整治提升,养殖技术和管理水平必须尽快改进。
(3)育苗产业水平不高,良种场建设亟需扶持
江城区各类海、淡水种苗场数量不少,白沙街道的淡水鱼种苗繁育已具有一定规模,但水产育苗产业整体水平不高。在2018-2030规划期间内,江城区渔业主管部门应积极扶持和推动区内规模较大,技术力量雄厚的育苗企业来申报省级水产良种场,或者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有意向的大型水产企业在区内建立良种场。
(4)渔业灾害仍然频繁,减灾措施仍需加强
随着人类活动改变气候的恶果逐渐显现,近年来世界上各种严重的自然灾害越来越频繁,而渔业是受气候影响很大的一个行业,防灾减灾将会成为今后水产养殖行业必须面对的一个严峻考验,也将是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自然灾害给水产养殖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使很多养殖户负债累累;而由于养殖生产性保险尚未建立健全,筹集复产资金成为养殖业恢复生产的最大困难。
目前江城区已建立了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网络,但监测、预报体系仍须继续完善;渔业病害防治网络还相对落后,对许多水产养殖病害缺乏及时有效的预报和控制措施。江城区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是暴雨和台风等自然灾害比较频繁的地区。由于台风登陆频繁,江城区在应对台风灾害方面已经有了很丰富的经验,在减少台风对渔业造成的损失方面也建立了一整套的措施体系,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是和全国很多地方一样,江城区因自然灾害、环境污染、以及病害引起的养殖生物大面积死亡现象还是时有发生,影响了养殖生产的快速发展,因此对于一些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急反应体系还需继续完善。
(5)水域滩涂生态系统频遭破坏,环境亟需保护
近年来随着江城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沿海地区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加快,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入海排放量与日俱增,如果环保设施建设滞后,大量未处理污水将排入近岸水体,近岸海域尤其是漠阳江河口区等重要水域生态系统的污染会日益严重。与此同时,沿海水域滩涂养殖的不合理开发和超容量开发情况也日趋严重,水产养殖企业自身环保措施薄弱甚至没有环保措施,也造成了明显的自身污染。此外,江城区河口的红树林多年以来一直不同程度的受到人为围垦和填海的破坏,自身修复能力受到损害,近岸生态环境急需恢复和保护。
在河流环境方面,根据《广东淡水鱼类资源调查与研究》(2012)对粤西水域淡水鱼类资源的调查结果,江城区淡水渔业资源日益枯竭的主要原因是水质污染、河流水位下降、拦河坝等水工建筑物的兴建破坏了淡水鱼类的生存环境,而过度捕捞也对渔业资源造成了严重损害。近年来江城区也通过环境修复、河道改造以及放流增殖等措施来保护和恢复河流水产资源,2015-2017年淡水捕捞的产量基本保持稳定,略有增长,但未来江城区的淡水鱼类资源仍需继续保护和恢复。
4、江城区未来水产养殖发展的建议
江城区作为阳江市的辖区,发展水产养殖的自然条件优越,历史悠久,已形成包括鱼、虾蟹、贝类养殖为主的完整产业体系。随着阳江滨海新区建设的逐步展开,未来江城区可用于发展水产养殖的区域会大幅度减少,因此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将注重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大力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和深水网箱养殖,全面提高养殖科技含量和产业化水平,有效的提高养殖水域滩涂单位面积的养殖产量和经济效益,扎实推进现代渔业产业化建设进程。
(1)多元生态养殖以及高效集约化养殖未来将成为主要养殖方式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多元生态养殖,以及高效集约化养殖未来将成为主要养殖方式。江城区可供养殖的滩涂区域大部分已被开发利用,未来可供养殖的区域会大幅度减少,因此为确保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根据海域滩涂的环境特点和养殖容量,合理安排水产养殖业的结构与布局,严格控制养殖规模,科学定位养殖品种,发展名优水产品高效集约化养殖;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实现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2)离岸海域的增养殖将得到快速发展
江城区离岸海域浮游生物资源丰富、水质优良,具有发展离岸养殖的良好条件,未来离岸海域的增养殖将得到快速发展。今后将该充分利用好开阔海域的浅海滩涂资源,重点开发2~10米等深线离岸海域,发展珍珠贝、扇贝、牡蛎和其它贝类的深水吊养;同时积极扶持深水网箱养殖,增加养殖种类,提高产品质量。
(3)海洋牧场化开发前景广阔
① 积极建设人工鱼礁,改良海洋生态系统
建设人工鱼礁,保护海区环境,改善海洋生态系统,可以为鱼类提供良好的栖息地和索饵场所,从而有效保护和增殖江城区沿岸水域的渔业资源。江城区已建成山外东人工鱼礁区,随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该人工鱼礁区部分可以用于开发生态旅游和垂钓渔业,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
② 开展人工放流增殖,重建经济生物种群
进一步加大对海洋经济种类增殖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切实完善增殖区基本设备配置和管理人员培训,开展日常管护、监测评价、生态环境修复等工作。在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的基础上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努力恢复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将组织有关科研院所开展江城区主要放流品种放流技术研究,包括人工放流的苗种规格与质量要求、苗种运输与放流技术、放流管理、资源回捕、增殖效果评价等。
③ 保护红树林区资源,大力发展休闲渔业
红树林生态系统是江城区海洋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高的生物生产力。此外,红树林在保持河口环境、维系海岸食物链、增值近海渔业资源等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红树林区域拥有丰富的饵料和适宜的环境,是近海经济鱼虾蟹贝类索饵、栖息和繁殖主要场所之一,是河口和浅海渔业资源的重要汇集地。红树林的渔业开发不能采用传统的捕捞渔业,应当利用红树林环境优美的特点开发休闲垂钓渔业,即开发了红树林的经济价值,又不会损害红树林的自然环境。
5、结论
江城区水域滩涂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水质优良,具有发展海水养殖的良好条件,未来离岸海域的增养殖将得到快速发展。为保证水域滩涂养殖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江城区需要科学规划海域滩涂功能区,建设水产资源养护增殖区,实行养殖许可证制度,使水域滩涂开发利用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自然保护区,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确保海洋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合理安排水产养殖结构和布局,使水产养殖业与环境相协调,保持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此外,还应根据国家的政策,加强水产品质量监查体系和水产养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密切监控水产养殖环境、养殖投入品使用和水产品加工,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未来江城区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养殖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水域滩涂实现综合利用
池塘养殖全面取代围垦养殖,深水网箱养殖进一步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逐步壮大,养殖品种结构合理搭配,养殖区保持良好环境,海洋牧场不断完善拓展,养殖水域滩涂实现综合开发利用达到较高水平。
(2)扶持和推广高技术养殖项目,显著提高养殖技术水平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和农业综合种养等高技术养殖项目。
(3)扶持养殖科技创新、良种推广和养殖基础设施建设
江城区未来应在水产养殖科技创新、良种推广、养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渔业规范管理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并积极争取省级和市级的项目落户。
(4)建设海洋牧场,推动碳汇渔业发展
通过人工渔礁建设、贝类增殖、海藻底播增殖、海草床种植等措施,开展海洋牧场建设,通过增加生物固碳能力,增强海洋生物泵功能,推动碳汇渔业发展。海洋牧场能够顺利建成并产生良好效益的关键在于加强科学管理,要对海洋经济种类增殖区的生态特点和经济品种的生物学和生态学特点进行深入研究,采取合理的放流和增殖策略,结合严格的保护措施,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本《规划》以《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海洋功能区划》、《阳江滨海新区产业发展规划(2013—2030)》、《阳江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5)》、《江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等现有相关规划为基础,不占用已划定功能的海区,不影响航道和与通航有关的设施,确保防洪工程建设、河道行洪安全和河势稳定需要,并为港口和市区发展预留足够区域,科学合理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
在本《规划》中,江城区养殖水域滩涂开发的总体思路是积极推进水产养殖产业发展方式升级,加快生态健康养殖和工厂化养殖发展进程,使江城区的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向着高效、集约、生态方向转变,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并保障水域滩涂生态安全。为此,需要加快推进对虾、优质海水鱼、鳜鱼和鳗鲡等优势、特色水产品的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扶持标准化鱼塘改造工程。海水养殖方面要适当控制对虾的养殖规模,扩大鲍鱼、东风螺、泥蚶、海水罗非鱼、海水名贵鱼的养殖规模;淡水养殖要适当控制普通罗非鱼和传统家鱼的养殖规模,增加淡水名优品种的养殖规模,特别是鳗鲡和鳜鱼养殖规模,形成稳定的专业养殖区。扶持发展养殖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力创建渔业品牌,创新发展休闲渔业,推进渔业产业化发展。通过以上措施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一、陆基海水养殖区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江城区陆基海水池塘养殖业迅猛发展,目前已成为江城区海水鱼虾养殖的主要模式,主要养殖品种有对虾、各种海水鱼类和锯缘青蟹等品种,2017年江城区海水池塘养殖面积1256公顷,产量达到21593吨,占海水养殖总产量的52.33%。但是,传统养殖模式采取高密度、单一养殖的形式,不仅饲料利用率低,而且对环境负面影响严重。江城区的海水养殖池塘尤其是精养池塘未来的发展趋势是进行标准化更新和改造,在结构、进排水系统设计和管理技术上符合无公害和绿色水产品技术标准或规范,注重健康养殖,严禁滥用药物,确保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养殖效益,并注意保护养殖环境。
1、对虾高位池养殖
2017年对虾养殖面积达到673公顷,产量12761吨,占海水养殖总产量的30.93%。小面积海水池塘的对虾养殖模式主要是混养、半精养和精养,而大面积的鱼塭则以粗放养殖模式为主。由于病害集中爆发、极端天气频现、渔药滥用、种苗行情波动等一系列因素的制约,近年来广东省对虾养殖行业整体低迷,处于萎缩和调整阶段。最近几年广东的凡纳滨对虾价格逐步下降,已接近甚至低于养殖成本,很多养殖户入不敷出,逐渐停止了对虾养殖。广东最早开展凡纳滨对虾养殖的大部分虾塘都已老化,而虾农由于养殖效益不佳也大多不愿大量投资改造虾塘,导致部分虾塘开始荒废长草,迫切需要寻求新的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
江城区对虾精养的高位池大部分为早期的水泥池,每口池塘面积7-15亩,很多已老化,需要修缮和改建。但是由于很多养殖户近几年连续经历对虾养殖的挫折,如今缺乏足够的资金改善池塘硬件。有部分养殖户改塘养日本对虾(沙虾),但其中只有少数人获得成功,且沙虾种虾很大程度还依赖海捕,容易爆发病毒性疾病,养殖风险很大。因此,江城区未来应注意控制对虾养殖的规模,养殖池塘应配备完善的增氧及水处理设施,在养殖过程中合理使用有益微生物制剂,实现养殖池塘生态系统内物质的循环利用,改善养殖环境,基本不换水并逐步实现养殖用水零排放。在养殖设施方面,应建设冬棚和加温设备,确保对虾安全越冬及开展早春养殖,延长全年有效养殖时间,使商品虾错峰上市,提高养殖效益。在养殖品种方面,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可以组织龙头企业示范养殖斑节对虾、日本对虾等优良品种,并开展相应的养殖技术培训,引导更多养殖户采用新技术开展优良品种养殖,推动对虾养殖产业发展。
2、海水池塘立体生态养殖
池塘立体养殖根据不同养殖生物间的共生互补原理,利用自然界物质循环系统,在一定的养殖空间区域内,通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使不同养殖品种在同一环境中共同生长,充分利用养殖系统的各种营养源,使物质循环更加充分,实现生态平衡,提高养殖效益。比如在主养对虾或肉食性鱼类的池塘中配养滤食性鱼类、蟹类和贝类,使主养动物的残饵、粪便及浮游生物被有效清除,养殖空间得到充分利用;综合养殖还可以实现生态防病,如肉食鱼类摄食病虾可减少病害传播,滤食动物和食碎屑动物可改善水质、提高养殖对虾的免疫力等。目前鱼虾混养已成为大多数养殖户的选择,主要的鱼类混养品种有卵形鲳鲹、黄鳍鲷、篮子鱼、鲻鱼、鲈鱼以及东方鲀,对虾混养品种有凡纳滨对虾和斑节对虾。
根据《海洋与渔业》杂志报道,位于阳江市平冈海陵大堤旁边的东泰水产公司,在2016年4月13日和5月20日分两批共投放 “南海1号”虾苗257万尾,分别与蓝子鱼、黄鳍棘鲷(蜡鱼)、卵形鲳鲹(金鲳、黄腊鲳)和锯缘青蟹混养,混养面积约450亩。结果表明对虾与金鲳鱼搭配养殖效果较好,土塘混养的“南海1号”生长速度快,饵料系数低,水、电、饲料等投入成本也比高位池养殖低,投入与产出比较高。
池塘立体养殖,既有利于生态互补,又可提高经济效益,是池塘养殖发展的重要方向,符合经济生态的原则,适合我国水产养殖经营比较分散,资金投入较少,基础设施薄弱,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不高的发展现状,可以有效地减少对虾养殖病害的爆发和养殖自身污染,提高产品的品种和食品安全性,值得在我国进行系统研究、生产示范和大范围的推广。相关企业和科研院所应开展鱼虾混养模式下鱼类和对虾配种的搭配,各养殖品种种苗的投放时间、投放数量,饵料的选择和投饵策略,日常管理,病害综合防控,鱼虾轮捕轮放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并在生态防病、水质调控、环保型饲料等关键技术和产品方面开展大量研究工作,为我国海水池塘养殖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养殖模式和关键技术支撑。
3、工厂化循环水养殖
除了立体生态养殖模式之外,陆基海水养殖的另外一个重要发展方向是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是指集现代工业技术于一体的工厂化、集约化、科技化、信息化养殖模式,其养殖过程基本不受天气条件影响,能够实现养殖污水的零排放,可以减少污染治理成本,改善养殖环境,节约水资源,提升水产品质量,实现水产养殖健康可持续发展。与传统养殖方式相比,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具有节水、节地、高密度集约化和养殖全程可控的特点,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求,是未来水产养殖方式转变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水产养殖的重要发展方向。在欧美经济发达国家,由于政府已经通过环境立法的方式,对养殖排放废水加以限制,因此工厂化循环水系统作为一种高效节水的水产养殖方式在这些国家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应用。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国内工厂化水产养殖也开始发展迅速,首先在山东半岛和辽东半岛普及,并向河北、天津等省市推广,进一步延伸到浙江、福建等沿海一带。目前我国内陆工厂化养殖厂约有5000家,其中海水工厂化养殖厂有2000家左右。北方沿海养殖品种由鱼类扩大到鲍鱼、海参、南美白对虾等,鱼类亦由单一的牙鲆扩展到大菱鲆、石鲽、鲈鱼、美国红鱼、真鲷、条纹鲈、河鲀、大黄鱼等种类。广东作为国内渔业生产的重点省区之一,相对山东半岛等国内其它水产发达地区, 工厂化水产养殖发展相对落后。
现阶段我国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的发展受限于经济效益比、经济实力、产品市场、养殖品种、养殖规模和养殖技术等因素,仅适合资金充足、技术力量雄厚的生产单位应用,还难以推广普及,主要的限制因素包括:
(1)经济效益比。经济效益比是最重要的限制因素。由于受水处理成本的压力,目前我国工厂化养殖方式仍主要以流水养殖、半封闭循环水养殖为主,技术应用还属于工厂化养殖的初级阶段,真正意义上的全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工厂比例极少。流水养殖和半封闭养殖方式产量相对较低(单位水体产量10~15 公斤/平方米•年)、耗能大、效率低,与先进国家技术密集型的循环水养殖系统相比,无论在设备、工艺、产量(先进技术的产量达100 公斤/平方米•年以上)和效益等方面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2)缺乏适合循环水养殖专门品种。为了保证养殖生产的经济效益和产品市场竞争力,工厂化养殖企业只能选择生长周期短、生长速度快、养殖技术相对成熟、市场相对稳定的现有品种作为养殖对象,由于缺乏专门的良种选育研究,循环水养殖产品与传统养殖产品并无显著的质量和价格优势,容易导致产品的市场竞争加剧,制约了生产效益的提高。
(3)企业的管理水平还不能适应高科技养殖生产的需要。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除了传统养殖专业以外,还涉及设施工程、电器自控、环境工程,甚至经济管理等技术,需要多专业分工协作,精细化管理,已经不是传统养殖场管理水平所能达到的。目前,我国的循环水养殖设施已近接近甚至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反映在系统的循环水率、生物净化稳定性、系统辅助水体的比率等关键性能),但是在循环水养殖技术及养殖管理方面的研究才刚刚起步,而且研究与应用之间还存在比较严重的脱节现象。许多工厂化循环水养殖企业难以发挥工业化生产应有的效应,很重要的原因是缺乏专门技术人才,管理和养殖技术跟不上系统需求,生产系统运行总是不稳定,循环水养殖的优势无从发挥。
随着城镇及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对海产品需求量将不断上升,海产品品质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由于近海环境污染的加剧和环境水质的易变性,使得传统的养殖方式的生产稳定性愈发得不到保证,受人为、季节、天气等因素影响大,抗风险能力弱。技术设施落后不仅使该行业业主经营难以为继,而且直接影响到产品品质及养殖效益;采用工厂化成套设备系统进行循环水养殖,经济效益显著,可以提高单位养殖水体的生产能力3-5倍,提高生产过程的抗风险能力,降低了人为因素干扰和生产对环境的依赖性,可以做到以销选产,防止供求严重失调,保证生产稳定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产业化前景广阔。海水鱼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由于养殖密度高,产量大,水处理设备、机电设备投入大,也需要大量的种苗和饲料,因此,与鱼类种苗生产、饲料加工、病害防治、水处理设备和机电设备、水产品加工与运输等相关产业关联度极高,以海水鱼工厂化循环水养殖产业为龙头,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江城区有着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水陆交通运输发达、便利,运销时间短,产品出口上市快捷。目前港、澳地区70%以上水产品均从广东输入,产品出口效益相当可观。同时,广东作为中国人口最密集的省份之一,人口达1.1亿,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内陆地区对海产品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与广东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总体思路、原则、目标紧密契合,主要体现在:
①减少水产养殖环境污染、节约水资源和土地
传统的水产养殖模式在水资源、土地(水域)资源(占地面积大、适合养殖的地域有限)、饲料资源的有效利用方面,以及在抵御环境影响(易受地理气候条件影响、容易因自然灾害造成减产)和影响环境(污染环境)方面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水产养殖污水中富含氮、磷等营养物质,直接排入海洋中会污染水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引发赤潮。传统的池塘、网箱甚至新兴的深水网箱养殖模式都无法避免残饵和养殖动物代谢物不能及时清除而沉积水底,导致水体缺氧,水质恶化,已面临较大的环境、政策、社会等多方面压力,迫切需要实施必要的转变。随着江城区沿海区域的逐步开发利用,城市、港口、工业区、旅游区、保护区的建设会占用越来越多的海岸线,留给水产养殖的发展空间会越来越少。工厂化养殖通过机械、化学、生物等手段,去除养殖污水中各种有害物质后循环利用,大大减少了污水对环境的污染;在节地节水方面,与传统养殖方式相比,循环水养殖生产每单位水产品只需要传统养殖1%~10%的水和1%的土地,是未来水产养殖发展的必由之路。
②生产无公害水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市场对“名、特、优、新”水产品的需求量正在快速增长,同时群众对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必然会更加关注,政府也会逐渐强化水产品安全管理,未来安全无公害的水产品必然会占据市场的主要份额。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生产全程可控,可以把外来的污染和病害风险降低到最低,同时可以通过疫苗和免疫增强剂等手段增强养殖对象的抗病力,减少了水产药物的使用,最终生产出优质的无公害水产品。
③促进传统渔业转型升级、推进现代渔业建设
海水鱼工厂化循环水高效养殖产业化示范将增强渔民和养殖单位对新技术、新品种的认识,引领江城区渔业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全区传统养殖业向高端产业化方向发展,达到设备完善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优质化、营销品牌化、产业一体化的标准。
因此在本《规划》实施期间,江城区将顺应水产养殖行业发展的大趋势,逐步推进本地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产业的发展。
二、浅海滩涂贝类增养殖区
滩涂养殖的贝类一般为食用双壳贝类,这些贝类会通过滤食和外套膜吸附来富集水体中的有害物质如有毒藻类、大肠杆菌、石油烃、重金属和农药等,因此如果滩涂区域环境质量差,就常会导致贝类死亡或产品质量安全下降。因此,浅海贝类增养殖区的水质应基本符合我国渔业水质标准,其中食用贝类(双壳类)养殖水域总大肠菌群不超过500个/L。
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未来江城区可以用于水产养殖的0-2米海岸滩涂十分有限,而2-5米浅海水域还有广阔发展空间,因此浅海滩涂贝类增养殖也是未来江城区海水养殖业发展的重点。2017年江城区贝类养殖面积194公顷,产量12666吨,占海水养殖总产量的30.70%。目前养殖区主要采用桩架、浮筏和延绳筏等吊养模式,养殖品种主要是近江牡蛎和扇贝;未来应发挥沿海经济贝类众多的优势,开发适合增养殖的贝类新品种。此外藻类养殖对维护贝类增养殖区生态平衡及环境质量,防止养殖水域赤潮爆发具有重要意义,在“十三五”期间,阳江市将会开展中央海洋牧场示范区种植增殖大型海藻建设工程,以及海洋生物固碳项目,通过贝类增殖、海藻底播增殖、海草床种植等三种方式,在增养殖区开展海洋生物固碳生态修复,江城区也可以在贝类增养殖区内开展类似的海洋牧场建设工程。
三、淡水养殖区
淡水池塘的主要发展方向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池塘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低产鱼塘改造,改善养殖条件,提高养殖效益。同时积极推广和应用稻田养鱼、藕塘养虾、桑基鱼塘等健康养殖技术,提高水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
四、休闲渔业区
休闲渔业区并非独立的养殖区,而是依托现有养殖区域来开展休闲渔业,从而提高养殖产业的附加值。休闲渔业主要有2大特点:一是参与性,如乘船出海看渔民捕鱼,体验渔民生活,参观和参与渔业生产,现场烹食海鲜,人工鱼礁游钓和潜水等,可以为参与者提供独特的亲身感受。二是复合性,休闲渔业是传统捕捞、养殖业与旅游、文化、餐饮业、购物的有机结合体,具备了这些产业的复合特性,带动相关产业的共同发展。休闲渔业可以实现自然环境保护、传统产业改造和经济效益提高的统一,加快发展休闲渔业在建设海洋经济强市和社会主义新渔区,构建和谐海洋、和谐渔业、和谐社会方面具有深远的意义。
发展休闲渔业是江城区优化和调整渔业产业结构,解决困难渔民的转产转业和生活出路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在“十三五”期间,江城区就计划加快对岸现代渔港和武洋游艇项目的开发,增强江海休闲功能,开辟岛式渔港观光美食特色园区、海洋文化公园等休闲观光景点,整合江城及其周边丰富的滨海旅游资源与乡村休闲旅游资源,充分发挥渔港特色,依托游艇码头建设休闲度假村。在本《规划》期间,江城区要根据自身休闲渔业发展现状和自然资源情况,确定休闲渔业发展方向与定位问题,完善发展规划,适时建设高标准、高起点,集休闲、度假、观光、娱乐为一体,综合配套的休闲渔业,加强管理、确保休闲渔业健康发展。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开展管理
随着2011年9月《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的颁布,广东省休闲渔业的管理工作已经有法可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休闲渔业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休闲渔业管理工作,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休闲渔业管理工作。虽然休闲渔业的主管部门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但也涉及旅游、交通、海事、边防、工商、税务、保险等多单位,必须协调好各方的关系和利益,争取转产转业资金、扶贫资金,当地财政的支持,鼓励合股合作经营,共同发展休闲渔业。江城区的相关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规对休闲渔业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对相关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法规的宣传与培训,使其依法开展休闲渔业经营,确保江城区休闲渔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渔政队伍将高度重视对休闲渔船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抓好检验,进出港签证和日常管理,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确保营运安全。对休闲渔船的清理整治,应当采取“疏”而不是“堵”的方式,将其纳入规范管理。要设置一定门槛,限定旧船过渡时间,规定统一船型,按照休闲渔业的安全规范进行改造,让其合法地从事载客休闲渔业的活动,从而消除自身安全隐患,改善休闲渔船的安全管理工作。
(2)制订一系列较为灵活的、可操作性的规定,鼓励休闲渔业发展
广东省对休闲渔业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是鼓励和支持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采取积极措施,扶持、鼓励传统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从事休闲渔业服务。但是,在具体的政策引导、管理法规、行业政策扶持等方面,还需要遵循渔业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江城区渔业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订一系列较为灵活的、可操作性的行业标准、安全制度、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休闲渔业纳入本地区现代渔业建设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全面规划发展休闲渔业。支持建造符合节能环保和渔业资源保护要求的休闲渔业船舶及建设相关设施,积极发展现代休闲渔业。制定法规、政策,要充分考虑到渔民利益,优先考虑困难渔民转产转业的要求。经营单位应当优先聘请传统渔民从事休闲渔业经营服务,传统渔民人数一般不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主管部门可结合国家现有的渔民从事渔业许可、捕捞许可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一些休闲渔业岗位进行资格许可,对一些新建造的休闲渔船进行评审定型,设置一定门槛,限制残旧渔船进入。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开展休闲渔业政策性调研、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如渔民转产从事休闲渔业的优惠政策,建造新型现代休闲渔船的扶持政策等等,利用政策来引导企业、社会资金进入休闲渔业。争取将休闲渔业纳入大农业重点扶持的项目范畴,享受农业企业、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
(3)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休闲渔业的安全开展
休闲渔业是新兴的综合性旅游产业,其活动主要在海上进行,危险性较一般的旅游项目要高很多。因此,休闲渔业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划定,以保障安全为原则,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渔业水域、渔业资源状况和休闲渔业经营项目、基础设施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江城区的休闲渔业安全行为守则,限定休闲渔业船舶营运作业的时间、天气和水域条件,并报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休闲渔业区的整体规划,法规的制定,项目的实施,以及日常的管理等环节都要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放在首位。
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为休闲渔业船舶配备足够数量的职务船员,并为职务船员办理《渔业船舶职务船员适任证书》。休闲渔业船舶的船员,应当参加水上救生、乘员安全管理等培训,经船籍港所在地县级以上渔政机构考试合格,领取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休闲渔业船舶在营运期间,驶离休闲渔业区、超过规定时间作业、载客人数超过上限,或者有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渔政机构将及时制止,依法处理。在制定休闲渔业的安全规范时要针对当前这些休闲渔业活动存在的问题,从根本性上予以解决;对今后要开展一些新的休闲渔业项目,要自始至终地抓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未来休闲渔业的发展将注重整合和规范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大力规范市场,要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渔业资源、旅游资源和市场需求,合理控制休闲渔业船舶的数量,防止一哄而上,避免重复投资。在海堤、港湾、海岛、人工鱼礁区、网箱养殖区、江河、湖泊、水库等现有的资源基础上,突出渔业特色,依托渔业产业,又按照旅游业的运营规律来经营管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公布经营单位信用等级、限制发展休闲渔业船舶、限制航行线路等措施,打击非法从事休闲渔业服务、损害渔民和游客利益的行为。
(5)建立休闲渔业行业协会,防止恶性竞争
《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规定,个人和未经登记的其他组织不得擅自从事休闲渔业经营服务。个人或其他组织所有的渔业船舶、网箱、渔排等渔业设施,可以通过挂靠经营单位的方式,由经营单位统一组织从事休闲渔业服务。因此,建立休闲渔业行业协会有利于休闲渔业的增强抗风险能力,化个体风险为集体、公司风险,增加安全责任的承受能力;有利于优化各渔船之间的人力、物力调配,更大程度地满足游客的需求,防止不适航渔船为获利而冒险载客出海的现象;有利于规范、有序市场的建立,防止各渔船之间的恶性竞争,便于实行规范化、标准化、模式化的安全监督管理。同时,建立行业协会还有利于争取政府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土地使用、水电价格优惠,牵线搭桥给符合条件的渔民发放小额贷款,让其根据休闲渔业项目的要求来改造渔船、购置安全设备。
从安全保障的角度考虑,渔船从事休闲渔业的组织形成也不应以个体户的方式进行,而应以集体、公司的方式向渔业主管部门申请报审,方能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执照,从事休闲渔业经营活动。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有和挂靠本单位的休闲渔业船舶的管理,统一组织开展休闲渔业活动。严禁挂靠经营的休闲渔业船舶私自搭载、接待游客。行业协会还应对休闲渔业市场状况、旅游资源、船舶建造、生态环境等基础情况调研、评估工作,确保江城区休闲渔业的健康发展。
(6)加强休闲渔业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及管理
对渔港的设施进行改造,设置休闲渔业专用的小型码头,并利用当地资源,加强养殖、餐饮、客房等设施的建设,提升品位,做大做强,形成品牌,迎合游客的各方面需求。渔政机构将在休闲渔业码头设立签证点,加强休闲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和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名度
主管部门将扶持休闲渔业的龙头企业,挑选一些安全设备齐全,各类证书符合要求,文化内涵丰富,项目特色突出的观光渔船,组建示范船队和示范区,以示范项目带动休闲渔业发展,并将休闲渔业与“开渔节”以及人工鱼礁相结合,不断扩大江城区休闲渔业的社会影响,吸引省内外游客。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
在本《规划》中,江城区的禁止养殖区(简称“禁养区”)、限制养殖区(简称“限养区”)、养殖区主要按照农业部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关于“基本功能区划”的相关规定划分,并参考《广东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技术规程(草稿)》细分功能区类别。
一、禁止养殖区
1、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区、海上生产建设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未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等重点生态功能区。
2、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河流、沟渠等)。
4、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水体(如黑臭水体、排污口周边水域、海洋倾废区)。
二、限制养殖区
1、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等生态功能区。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限制在重点水库及近岸海域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如城市发展规划区域)。
三、养殖区
1、浅海滩涂增养殖区:主要是贝类吊笼(筏式)养殖和底播养殖等。
2、陆地坑塘养殖区:包括海水池塘、淡水池塘
四、规划区域用途管制
《规划》是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要严格依据《规划》开展。其它生态保护或工程建设项目等占用规划内养殖水域滩涂的,须征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
同时需要明确的是,禁养区和限养区将根据未来相关规划和文件实行动态调整;特别是今后新增的生态红线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港口、航道、锚地等,在征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可自动列入相应的禁养区和限养区。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一、禁止类的海洋生态红线区
海洋生态红线是维护海洋生态健康与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海洋局印发的《关于全面建立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意见》,广东省在2017年已经划定并颁布了《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并将海洋生态红线划分为禁止类和限制类。根据《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的管制要求,禁止类红线区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和预留区、特别保护海岛的领海基点及其保护范围。
江城区海域范围内有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区1个,即“江城区浅海海洋自然保护区”,面积1075公顷。
生态保护目标:文昌鱼、渔业资源和海洋生物多样性。
管控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环境保护要求: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要求进行管理, 维持与改善岛屿生态系统。
生态保护目标及其生境: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物质量均不劣于一类。
二、海上生产建设区
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江城区浅海滩涂划定了埠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但该区域范围与《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中的 “沙头垅至埠场围红树林限制类红线区”相冲突,因此本规划也调整了该区域范围,去除与生态红线冲突部分。
按照建设项目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海上生产建设区内现有的养殖生产应限期停止,养殖设施应限期撤除;清理整治方式、清理整治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按照相关文件确定。
三、航道禁养区
江城区的航道按照《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16 年—2030 年)划定。
表3-1 江城区内河航道航道发展规划等级
航道禁养区已包含在河流禁养区中,不再单独划定。航道和锚地内禁止设置水产养殖设施,已有养殖设施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限期撤除。
五、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江城区只有2个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即“阳江市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漠阳江双捷拦河坝段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1、阳江市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漠江水厂尤鱼桥头取水点上溯1500米、下溯500米河段的漠阳江水域。
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外坡脚向陆纵深100米的陆域范围。
2、漠阳江双捷拦河坝段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500米和下游100米,共1600米的漠阳江河段;茶水河与漠阳江交汇处上游600米,大湖河上游700米河段。水域宽度分别为漠阳江堤防内侧的水域,茶水河、大湖河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漠阳江水域沿岸纵深至防洪堤外坡脚,大湖河、茶水河沿岸纵深水平距离为50米的陆域范围(遇民居的,以水域边1米为界设立物理隔离区)。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按照《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所规定的管理措施进行管理。未来新增的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动成为禁养区,现有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未来如果改为二级保护区则自动降为限养区,如果撤销则不再作为禁养区或限养区。
六、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
江城区堤围主要分布在漠阳江沿岸及埠场镇,万亩以上的堤围包括捷西围、四围联围、埠场联围、四朗联围、中心洲围、东支东岸和平冈联围东段。
在本《规划》中,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均划定为禁养区。根据《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堤防两侧应留有护堤地。捍卫重要城镇或5万亩以上农田的其他江海堤防,均从内、外坡堤脚算起每侧30-50米;捍卫1万至5万亩农田的堤防,从内、外坡堤脚算起每侧20-30 米;捍卫1万亩以下农田的堤防,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划定。
1、捷西联围
捷西围位于漠阳江双捷拦河坝下游右岸,属江堤,全长21.1千米,是漠阳江的重要堤段,主要捍卫双捷、白沙两个镇耕地面积3.75 万亩,保护人口5.01 万人。捷西围始建于50 年代,后经多次培厚加固处理,现状堤顶高程约为5.20~10.20米,堤顶宽约4.0米,内外边坡为1:2~1:2.5,均为自然生长的草皮护坡,部分堤段防洪标准达到20 年一遇。捷西堤虽经十年整治,但大部分堤段仍属沙质土,堤段水毁严重,尤以朗东堤段、垅湾堤段以及福岗洲仔堤段最为严重。
2、埠场联围
埠场联围位于漠阳江出海口右岸,上接捷西堤围,下连平冈海堤,属江堤,全长12.9千米,上游堤段属洪潮混合区,下游堤段以防潮为主,主要捍卫埠场镇耕地面积2.48 万亩,保护人口3.58 万人。现状埠场联围堤顶高程约为4.60~5.00米,堤顶宽约4.0~5.0米,内外边坡为1:1.5~1:2.0,大部分为自然土质边坡,局部为直立挡墙。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堤身单薄、工程质量较差、沉降量较大、抗风险能力较低,以致现状堤围基本达不到20 年一遇防洪标准。
3、中心洲围
中心洲围位于漠阳江下游,与捷西围相对,是漠阳江上的一个江心洲,属江堤,全长41千米,保护对象为阳江市远期规划的城市次一级中心区,现状捍卫耕地面积2.13 万亩,保护人口5.56 万人。中心洲围分上、下两段,上游堤段26千米以防洪为主,已按漠阳江流域20 年一遇防洪标准加固,下游堤段16.65千米,属洪潮混合区,现状堤顶高程约为5.60~8.00米,宽4.0~5.0米,内外边坡为1:2.0~1:3.0,局部为直立挡墙。其存在的问题基本同埠场联围。
4、东支东岸
东支东岸保护的对象为江城老城区,上起鱿鱼头大桥,下至沿海高速联络线,属江堤,全长9.2千米。其中,上段从鱿鱼头大桥至粮食仓库段长6.46千米,主要以直立挡墙断面为主,现状地面高程约为3.50~5.00米,此段堤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堤顶高程不能满足城市发展要求的50 年一遇防洪标准,且沿线河障较多,影响了河道的正常行洪;下段从粮食仓库至沿海高速联络线段长2.44千米,主要以梯型断面为主,现状地面高程约为堤顶宽度2.0米~3.0米,堤顶高程3.80米~4.19米,内外边坡均为1:2,此段堤围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堤身单薄、压实度不够,且防洪标准也不足。目前东支东岸已按50 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达标加固。
5、四围联围
四围联围位于漠阳江下游三洲河左岸,西起沿海联络线东河大桥,东至那龙河支流狗尾仔河报平桥,全长6.82千米,保护人口3.5 万,捍卫耕地1.10 万亩。河道河障较多,且防洪能力偏低,普遍只有10~20 年一遇。
6、四朗联围
四朗联围北起阳江市区南三洲渡口,南至漠阳江入海口,属海堤,全长23.1千米,保护人口3.0 万,捍卫耕地约3.3 万亩,捍卫着重要的交通干线沿海西部高速公路和重要的渔港对岸渔港。现有堤顶高程3.6-4.2米,堤面宽2.5-3.7米,内外坡比1:1-1:1.5,绝大部分迎水坡无护砌石,风浪易过堤顶,仅能抵御10 年一遇以下洪水和8 级以下台风加暴潮袭击。其中险段堤围包括对岸大楼围段,长约4.0千米;三洲、牛围堤段,长约2.0千米;司朗堤段,长约2.5千米;共计约8.9千米。目前该堤围已按20 年一遇防洪(潮)标准进行达标加固。
7、平岗海堤
平岗海堤西起骑螯水闸,东至斗门水闸与埠场联围相连,属海堤,全长36.18千米,是阳江市规模最大的海堤,捍卫人口10 多万,耕地11.3 万亩。该堤于97 年按防御50 年一遇风暴潮标准进行达标加固,堤顶高程为5.20~5.80米,迎水面为砼砌石,砼防浪墙压顶,背水坡为草皮护坡。
七、各级渔港禁养区
按照《阳江市海洋功能区划(2015-2020)》和《阳江市现代渔港建设总体规划》(2016),江城区未来将设立渔业和渔业设施基地建设区2个,即对岸渔港和江城渔港;其中对岸渔港属于国家重点建设渔港。
1、对岸渔港禁养区
对岸渔港位于阳江市江城区南面对岸村委会,港区北、西、南三面均有陆地掩护,东侧有土堤与那龙河分开,掩护条件优越,港池水域波浪小,渔港口门离出海口约6 千米,台风期最高峰可容纳2000条渔船前来避风。目前对岸渔港拥有港池面积约8 万平方米,浚深航道350 米,疏浚土方28.3 万立方米,建设渔港高桩码头30 米,台阶码头100 米,护岸堤200 米,铺设一条长300 米、宽10 米的混凝土环港路和管道长800 米配有三个消防栓的渔港消防供水设施。对岸渔港建设面积423公顷,按照《广东省阳江市对岸一级渔港总体规划》划定。
2、江城渔港禁养区
江城渔港码头岸线长111.99 米,护岸岸线长687.66 米,主要陆域渔业基础设施包括江城渔业批发市场、渔具加工厂、渔网加工厂、制冰厂。港区陆域面积0.65 万平方米,拥有锚地面积13 万平方米,锚地平均水深3.5 米,最大深水4 米;港区航道长达1千米,宽70米,平均水深3.5 米。港区船舶总数1291 艘,其中捕捞渔船1076 艘,捕捞渔船总功率达82942.6 千瓦。可避强风9 级,台风11 级。江城渔港现有港区水域范围已包含在河流禁养区中,不再单独划定。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1、河流与沟渠
目前江城区的河流沟渠主要担负着供水、灌溉、航运、泄洪、旅游观光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水产养殖方面的利用较少。2017年江城区河沟养殖面积仅188公顷,产量约501吨,平均亩产仅177.66公斤。由于江城区是阳江市的中心区,区内的河涌和沟渠在本《规划》中按照广东省省海洋与渔业厅建议划定为禁养区,这部分河沟养殖区应逐步撤除。
2、桥梁水域
按照《广东省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在桥梁水域范围内禁止从事捕捞、水产养殖、水生作物种植。桥梁水域范围是指桥梁桥轴线两侧各一定范围内的通航水域。桥梁跨越内河的,其范围为桥轴线上游400米至下游200米。在本规划中江城区的桥梁水域范围都划定为禁养区,其范围已包含在河流禁养区中,不再专门划定。
3、黑臭水体水域
目前阳江市已排查确定的黑臭水体如表3-1所示。
表3-1阳江市黑臭水体清单
《阳江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计划到2020年前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因此在规划图中不将其范围固化,由住建部门最新的排查结果确定。
九、禁止养殖区管理措施
禁养区内严格禁止新增任何形式养殖活动,非法养殖设施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全部拆除;已获得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区域可以作为临时养殖区,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限期搬迁或关停,而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按照相应规定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业者转产专业。
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禁养区内,可以根据水体环境条件放养适当的净水生物(鱼、贝类、水生植物等)以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修复和维持水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可人工放流本土水生生物种苗,恢复水生生物自然种群,维持自然水生食物链完整性,优化水域的水生生物群落组成,增强水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对于河道和海湾禁养区,应推进河长制、湾长制管理工作,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加强渔政执法,坚决制止非法养殖的回潮反弹,实现清理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破坏防护林带和沿海湿地建设的池塘,以及将耕地转为养殖设施的区域都属于违法养殖区,由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搬迁或关停,非法养殖设施应全部拆除。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一、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限养区范围根据《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与其它区县共有红线区只划定江城区管辖范围),江城区的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包括:
1、海陵大堤东重要渔业海域限制类红线区
生态保护目标:渔业资源
管控措施:按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加强近岸沙源的保护,禁止围填海、截断洄游通道、水下爆破和施工等开发活动,加强渔业资源养护,控制捕捞强度,保护生物多样性。
环境保护要求: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要求进行管理,加强海域污染防治和监测,保护海洋自然环境;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物质量均不劣于一类标准。
2、漠阳江至埠场重要滨海旅游区限制类红线区
生态保护目标:滨海湿地、滨海自然景观、红树林
管控措施:禁止围填海,禁止从事可能改变或影响滨海旅游的开发建设活动;允许建设旅游基础设施,严格控制岸线附近的景区建设工程;不得破坏自然景观, 严格控制占用岸线的开发建设活动。
环境保护要求: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要求进行管理,妥善处理生活垃圾,避免对毗邻海洋生态敏感区、亚敏感区产生影响;本海域海水水质不劣于二类标准,海洋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物质量均不劣于一类标准。
3、沙头垅至埠场围红树林限制类红线区
生态保护目标:红树林及海洋生物资源
管控措施: 禁止围填海、毁林挖塘及其他可能毁坏红树林资源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保护现有的红树林资源及其生态系统,并加强对受损红树林生态系统的修复。
环境保护要求: 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要求进行管理,强化海洋环境质量监测,避免对红树林海洋生态敏感区、亚敏感区产生影响;本海域海水水质不劣于二类标准, 海洋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物质量均不劣于一类标准。
二、无居民海岛周边限养区
根据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编制工作规范》要求,未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周边200 米范围水域划为禁养区;而根据《广东省海岛保护规划》,将未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周边海域(200 米)原则上列为禁养区,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周边海域(200 米)列为限养区;其中已形成传统养殖的无居民海岛周边海域(200 米),可划定为限养区,不划定禁养区。
江城区管辖的无居民海岛共5个,都已位于其他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内。
表3-2 江城区无居民海岛一览表
其中漠阳西岛和漠阳岛周边水域已位于河流禁养区中;东港沙岛、东港岛和黄屋寨岛已填海连陆,岛屿周边区域已形成传统养殖区,故本《规划》将其周边海域划定为限养区,不划定禁养区。
二、重点近岸海域限养区
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划定埠场镇浅海滩涂增养殖区(详见附表2),面积3097公顷。该区域位于等深线0-5 米的浅海滩涂水域,主要是河口咸淡水交汇区域,以发展浅海贝类底播增殖为主,以贝类吊养和浅海藻类养殖为辅。浅海贝类的养殖模式由水深决定,水深小于2 米的泥-沙质水域以简易垂下式、桩式和底播养殖为主,水深2-5米的水域以浮筏式养殖为主。为了有效开发水深2-5 米的浅海和受风浪影响较大的开阔岸段,浅海贝类养殖的发展重点将是抗风浪性能和生产效益较好的浮筏式养殖和受风浪影响程度较小的浅海底播养殖。
区内水质控制执行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和第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严格控制养殖自身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
三、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江城区只有2个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即“漠阳江双捷拦河坝段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阳江市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1、阳江市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漠阳江市区漠阳江水厂尤鱼桥头吸水点上游1500m起至双捷拦河坝,中心洲至滘桥下溯500m河段的水域。
陆域范围: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外坡脚向陆纵深100米陆域范围。
2、漠阳江双捷拦河坝段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包括茶水河、大湖河)上边界向上游延伸2500米、下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水域宽度分别为漠阳江防洪堤内的水域,茶水河、大湖河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保护区河长,沿岸纵深范围自一级保护区陆域和二级保护区水域向外1000米(遇民居的,以水域边1米为界设立物理隔离区)。
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按照《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所规定的管理措施进行管理。未来新增的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动成为限养区,现有的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未来如果改为一级保护区则自动升为禁养区,如果撤销则不再作为限养区。
四、省级森林公园
江城区罗琴山森林公园划为限养区(557.52公顷),范围按照阳江市林业局提供的资料确定。
五、重点湖泊水库
江城区已建成水库8座,包括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7座,库区集雨面积约60平方公里,总库容约6300万立方米,这些水库的主要功能是供水和景观。在本《规划》中,8座水库均划为限制养殖区,在水库中只能利用天然饵料开展洁水养殖。
六、规划建设用地内的水域限养区
阳江市规划建设用地内的水域限养区按照《阳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划定,该限养区内现有的水产养殖项目划为临时养殖区,应按照城市发展需要逐渐撤除,渔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养殖证的期限应以1年为宜,逐年审批。此外《海洋功能区划》、《阳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等规划中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现有养殖水体,在建设项目未开工前也划为临时养殖区。
七、内陆滩涂限养区
阳江市的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河道附近,对于维护河流自然生态功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将其划为限养区,范围由阳江市国土局提供的矢量数据确定。
八、临时养殖区
江城区处于禁养区和限养区内的海水和淡水池塘养殖区划为临时养殖区(简称临养区),5个临养区总面积2010公顷(详见附表3)。临养区主要限制其作为养殖区的期限,在相应管理部门要求限期撤除前可以继续维持现有养殖功能。
九、限制养殖区管理措施
限养区与禁养区重叠的部分按照禁养区管理。限制养殖区管理措施包括:
1、严格控制养殖规模
陆地水域限养区内原则上不得新增养殖面积,重点水库湖泊只能利用天然饵料开展洁水养殖,重点海湾中浮动式网箱面积不得超过海区宜养面积的10%。养殖强度较高地区,推广养殖轮休制度,降低水产养殖密度。
2、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
限养区内现有养殖活动应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完善环保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等手续。限养区内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国家渔业用水标准》(GB11607-89)要求,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在限养区开展水产养殖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水域环境污染。网箱、围拦养殖使用的网具渔具需采用可降解、无污染的材料制成。
3、限制养殖方式
森林公园限养区域内禁止网箱、围栏等养殖方式,水产养殖业以保水生态型增殖渔业为主,养殖品种以草食性、滤食性鱼类为主,粗放粗养、不投喂饲料。重点湖泊水库鼓励大水面生态化健康养殖,禁止施用化肥和有机肥。需要投饵的临时养殖区应投放配合饲料,禁用冰鲜鱼等易散失、易污染饲料。
4、控制污染物排放
限养区内的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超标的应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搬迁或关停。对已有的水产养殖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业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业者转产转业。
除《规划》已划定限养区之外,阳江市在规划期间新设立的相同类型区域(比如新设立的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新建成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库等),自动列入限养区。
第十二节 养殖区
在本《规划》实施期间,随着阳江市滨海新区建设工作的逐步开展,江城区现有的大量水产养殖区将会逐步撤销,可供养殖的水域滩涂面积会大幅度减少,水产养殖结构将会进行战略性调整,养殖水产品产量增长方式也会发生重大转变。江城区未来将会全面提高渔业科技含量和产业化水平,减量增效,大力发展集约化、生态型养殖渔业。江城区的养殖区可分为海水池塘养殖区和淡水坑塘养殖区(包括池塘和山塘)。江城区的其它淡水养殖形式还包括河稻田综合种养等,由于其所处区域不属于水域滩涂范围,因此不专门规划养殖区。
根据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的划分结果,到2030年江城区的养殖区面积为1135公顷,仅相当于2017年养殖面积(3307.5公顷)的1/3,面积大幅度减少。缩减的养殖区大部分划为临时养殖区(2010公顷),其余的划为其它限养区(162.5公顷)。
一、海水池塘养殖区
由于江城区是阳江市的中心城区,按照《海洋功能区划》和《阳江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5)》,江城区仅能划定陆基海水池塘养殖区1个,即埠场镇陆基海水池塘养殖区,总面积55公顷(详见附表2)。
二、淡水池塘养殖区
池塘养殖是江城区淡水养殖的重点,养殖池塘的水体较小,生产稳定,容易采取综合技术措施进行高密度精养,单位面积产量高。池塘养殖品种目前以罗非鱼、草鱼和鲢鳙鱼为主,鳜鱼和鳗鲡是特色养殖品种。
江城区的淡水池塘养殖区比较分散,在本《规划》中划定淡水(咸淡水)池塘养殖区5个(详见附表2),总面积1080公顷:
(1)双捷-白沙淡水池塘养殖区370公顷
(2)红十月农场及周边乡村区域300公顷
(3)白沙南部淡水池塘养殖区190公顷
(4)漠阳江河口咸淡水池塘养殖区180公顷
(5)埠场淡水池塘养殖区40公顷
三、养殖区管理措施
养殖区内的养殖项目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养殖生产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养殖池塘的水质应符合渔业水质标准,养殖废水达标排放,实现无公害养殖。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健全使用权的招、拍、挂等交易制度,推进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加强渔政执法,查处无证养殖,对非法侵占养殖水域滩涂行为进行处理,规范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强化社会监督。
第四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规划》不仅涉及海域开发管理,也涉及新型养殖模式和养殖技术的研发及推广;既要保护生态环境,又要保证水产品产量;需要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协调统一。因此,必须明确有关部门管理职责,建立各部门的合作联动机制,建立政府统一协调机制,在现有的法律与体制框架内,探索跨部门联合管理,以保证本《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及时修订。各区、县的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统一认识,加强管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协调合作,积极推进《规划》的实施。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江城区渔业管理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渔业生产管理,引导企业及渔农民自觉遵守渔业生产规定,减少乃至消除养殖滩涂乱开发现象。水域滩涂的无序开发不仅会造成江城区渔业生产的混乱和产品的恶性竞争,还影响了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如果养殖水域权责不清,人为的乱开发、乱围垦等养殖侵权事件以及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就会时常发生,不仅破坏自然生态环境,致使很多重要经济品种产量大大减少,还直接侵害了守法渔民及养殖业者的财产权益,制约江城区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影响了中央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按照《物权法》有关规定,农业部以2010年第9号部令颁发了《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已成为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因此,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推进完善养殖证制度,注意维持渔区稳定,维护渔民利益、引导渔民转产转业,科学促进渔业发展。渔业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的重要意义,把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作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按照科学规划、确权发证、严格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保护渔民合法权益,为推进现代渔业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将逐步解决水域滩涂养殖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对未取得养殖许可证或侵占航道、港池和防台锚地等影响通航安全的养殖渔排,渔业行政部门将依法拆撤,确保水上通航安全;逐步撤销或调整不符合规划的养殖区,逐步清理禁止养殖区内的养殖设施,使当前的养殖布局尽快向规划目标发展。
为保证《规划》顺利实施,江城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管理和执法队伍的建设,理顺渔政队伍经费保障问题,做好海域动态监管部门和海洋环境监测部门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加强水产技术推广人员技术培训,改善基层执法装备。渔业管理和执法部门还将与江城区国土、环保和农业等部门联合协作,解决侵害合法养殖用海和污染养殖海域的问题,为受害养殖企业和农户提供协助。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为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江城区将注重养殖结构、布局及管理技术的进一步优化,包括建立集约化规模化养殖示范区,发展特色养殖渔业和休闲渔业,加强近岸资源增殖保护区建设;海水养殖重点向无公害池塘养殖、高效工厂化养殖和深水网箱养殖发展,确保水域滩涂的开发规模符合养殖容量要求;淡水养殖将继续增加鳜鱼、鳗鲡等名优品种的养殖比例,减量增效;注重本土野生淡水渔业资源的保护、恢复和开发利用。水产养殖业要普及健康养殖技术,加强养殖污染防控,完善养殖排放监测设施和设备,示范减排增效技术,使水产养殖自身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一、促进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
确保良好的水产增养殖环境是水域滩涂资源能够可持续利用、养殖产业可以稳定发展的关键。因此,在确保养殖户依法养殖的基础上,渔业主管部门在本《规划》实施期间将注意促进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强养殖生态环境的综合管理。在水域滩涂的使用上,必须根据其环境条件和养殖容量、合理规划开发规模、布局、种类结构和发展模式,遏制养殖水域自身污染事故以及预防水产病害发生,全面推进“无公害”养殖,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结构调整的具体措施包括:
1、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组织完成行政区域内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以此为依据调整渔业产业结构。
2、实施水产养殖池塘、近海养殖网箱标准化改造,严格控制近海养殖密度,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开展海洋离岸养殖和集约化养殖。
3、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冰鲜杂鱼饲料使用。
4、建立养殖示范区,推广健康养殖模式,养殖废水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处理达标之后才能排放,规模化养殖区全面实现“无公害”养殖。
二、开展养殖排放监测,加强养殖污染防控
为实现养殖污染防控防控目标,江城区必须继续加强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水产动物防疫检疫、水产病害防治的“三合一”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完善水产养殖排放水体的监控检测设备,配备相应检测人员,制定监测工作方案,实现陆基池塘排污入海口、近岸养殖区海水质量、深水网箱养殖区污水排放监测的常态化。特别是在本《规划》中所划定的限制养殖区中进行的水产养殖将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此外,在水产品集中养殖区将重点开展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实施养殖过程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避免源于水产养殖的环境激素类化学品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三、避免外源污染对养殖水域环境的破坏
每一种水产养殖动物都有其适合生存的水质环境,如果水质环境受到污染,某些水质指标超出了水产养殖动物的适应和忍耐范围,就可能影响水产养殖动物的正常生长,甚至可能造成水产养殖动物大批死亡。为了防止因水质污染造成水产养殖环境的破坏,就必须对水产养殖环境的水质进行定期的监测和分析,确保养殖区的水质能满足水产养殖动物正常生长发育的需要,并在威胁水产养殖安全的污染问题出现时,及时提出预警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在本《规划》实施期间,江城区相关部门将全面排查养殖区周边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排污口,将其清理或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避免外源污染对养殖水域环境的破坏。
四、示范减排增效技术
只有按照健康养殖的操作规范进行生产,才能保证水产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江城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将与省内外水产科研科研院所合作,尽快制定出一批重点水产品种的健康养殖操作规范,并在政策、资金和技术上对养殖企业给予扶持,推动养殖企业建立和遵守健康养殖操作规范。同时,扩充科技力量,建立培训教育平台,对个体养殖户进行相关法规及技术的培训,推广水产品健康养殖规范,不断提高广大水产业者的科技素质、环保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规范养殖行为,推广无公害标准化养殖,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和无公害产地认证工作,稳步提高江城区无公害水产品的比例,确保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
推广水产品健康养殖的一个重要措施是建立无公害和绿色水产品示范基地,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江城区将推动深水网箱养殖基地、鳜鱼养殖基地、鳗鲡养殖基地和休闲渔业基地建设,通过示范基地的带动,促进江城区养殖结构的调整,扩大水产品健康养殖规模。
五、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常态化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江城区的养殖生产行为,提高养殖生产环节的环保意识和安全用药意识,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在《规划》实施期间,江城区将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制度,完善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实验室的建设,按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的“三有”标准配套完善监测机构,健全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和水产品质量检验网络,提高病害测报和防治的能力。严格按照农业部七个100%的要求,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实施“从苗种到餐桌”的养殖全过程监管,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的管理,打击滥用不合格投入品的行为,杜绝违禁药品使用,确保水产养殖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生态安全。
具体工作包括积极开展养殖病害抽样监控工作,做好水产养殖病害监控和预报;开展专项整治,做好苗种、饲料、药物等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从养殖源头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加强水产品的药物残留监控抽样,确保水产品的安全供给。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一、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政府服务职能
江城区渔业主管部门既要严格管理水产行业使其规范化发展,也应为水产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组织、信息和政策支持。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渔政管理体系,加强良种繁育体系、水产科技推广体系和市场信息体系等服务体系建设,同时积极开展质量检验、环境监测、灾害预报,防疫检疫、病疫预警,科技下乡等公益型服务,为从业者排忧解难。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和水产技术推广站将定期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养殖场,帮助渔民解决实际技术操作困难;加强疫病测报,对养殖用药进行具体指导,禁止养殖户肓目使用违禁药物,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采用现代化管理设备和手段,提高管理水平
江城区在养殖水域滩涂管理方面应不断开展科技创新,通过采用现代化管理设备和手段,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以科学管理促进科学发展。阳江已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海洋信息化应用平台,包括海洋基础管理、重点海区环境监控、海洋公众服务三大基础信息系统,另外阳江市已建成渔船动态数据库管理系统、南沙作业渔船跟踪监控系统、防风实时预报跟踪系统;阳江市还投入了270万元建设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建成了国家、省、市专线联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配备了先进的户外即时监测设备。阳江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通过采用卫星遥感和地面监测相结合的技术手段,可以逐步实现对全市海域使用管理进行实时监控。江城区海洋与渔业局可以借助这些市级平台和系统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此外,江城区也成立了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正在购置相关设备;中心建成后将可确保江城区海域使用管理部门能实时把握海域使用动态,缩短行政审批周期,实现办公数字化、管理规范化和决策科学化。
三、加强与水产科研院所合作,实施科技兴海战略
江城区尚未成立专门的海洋科研机构,海洋科技人才也相对不足,海洋科技实力不强,一些海洋开发的关键技术如海水鱼类、贝类种苗繁育技术、海水病害防治技术、深海养殖技术、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海洋药物开发技术等还未取得大的突破,制约了江城区区海洋产业向深度和广度方向发展。江城区可以以广东海洋大学和省内其它水产科研机构为依托,有针对性地开展水产养殖关键技术研发,建立各级水产技术推广网络,为水产养殖技术水平的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提高水产抗灾能力
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自然灾害对水产养殖业造成的危害,江城区赢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水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第一是重新修订和完善《江城区海洋与渔业防御台风工作预案》,并针对寒潮和赤潮等自然灾害尽快建立应急体系,制定包括早期预警、减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一系列方案;第二是江城区的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一套高效联动机制,完善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及时沟通信息,紧密合作,确保灾害信息的及时公布,减灾措施的及时实施,救灾工作的及时开展,以及灾后恢复生产的顺利完成;第三是建立相应的防灾减灾负责机构,培训工作人员并采购相应的器材;第四是强化水产行业协会职能,增强渔民抗灾能力;第五是针对江城区自然灾害和养殖现状特点,组织专家研究抗灾保产技术,开发减灾养殖模式;第六是建立健全养殖生产性保险,帮助养殖户减少风险。
五、加强舆论宣传
在本《规划》发布实施之后,相关管理部门应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各类信息渠道,宣传《规划》相关内容,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节 关于规划效力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八节 关于规划图件
规划图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表1 江城区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
注:根据规划,到2030年江城区的池塘(含山塘)养殖区面积为1135公顷,浅海滩涂增养殖区面积为3097公顷,合计4232公顷。
附表3江城区池塘临时养殖区登记表
注:临时养殖区是禁养区和限养区中现有的养殖区,主要是海水池塘和淡水池塘。临养区主要限制其作为养殖区的期限,在相应管理部门要求限期撤除前可以继续维持现有养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