埠党办〔2024〕52号
关于印发《埠场镇2024年防汛防风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机关各办公室、镇直各单位:
为做好台风洪涝等灾害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防风抗洪抢险救援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埠场镇2024年防汛防风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埠场镇2024年防汛防风工作预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防御自然灾害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抓,做好台风洪涝等灾害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台风洪涝等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风抗洪抢险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预案的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二)预案的适用范围:洪涝、台风、强热带风暴等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
二、指挥机构
为确保防汛防风工作有序开展,成立镇防汛防风工作指挥部,指挥部成员由镇委镇政府领导以及镇直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同时各村(居)委会也相应成立有关机构,如遇台风、特大洪水袭击或达到限制水位,必须及时逐级报告。如遇特殊情况,要求区“三防”指挥部派员现场指挥。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总 指 挥:刘晓(镇党委书记)、赖洁(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敖进标(镇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梁荣维、曾昭猛、冯春江、吕美娟、莫纯江、袁丽敏、刘创记、徐志辉、雷计轩、李宗明、刘 飞、陈耀东、何志华、李亮区、许秀娥、余绍军、林善锋、关虹英、敖道簪、李新宁、陈世锐、温才俊、黄卫民。
(一)指挥中心
组 长:敖进标(镇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李亮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傅麒臻、冯志平、莫国庆、苏培亨、李孔彪、林翠娜。
在区“三防”指挥部和镇委、镇政府领导下,统一领导、组织与协调全镇洪水台风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联系电话:3810021,3810870。
(二)物资供应组
组 长:敖进标(镇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陈耀东(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刘艳芳、王圣君、叶洁兰、李宝燕、宋德宜、李欣媛、李雪梅、冯志亨。
负责防汛防风物资供应,受灾群众物资保障,人、财、物调度,后勤保障等工作,联系电话:3810011。
(三)前线巡逻组
组 长:梁荣维(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徐志辉(副镇长)
成 员:何志华、范 韦、冯华辉、蔡传毅、林 教、李世发、李健平、莫树雄。
负责全镇的水利、堤围、水库等设施的监控和巡逻,及时将信息向指挥中心汇报。
(四)抢险突击组
组 长:袁丽敏(镇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林才活(武装部副部长)
成 员:应急分队全体人员
负责堤围、水库等水利设施加固、人员转移等工作,如遇险情,接指挥中心通知后,全体组员在政府一楼指挥中心集中待命。
(五)治安维稳组
组 长:曾昭猛(镇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莫纯江(镇委委员、埠场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吴广恩、敖光普、谢克柱、洪瑞华、冯 明、
莫立均、陈泳廷。
负责镇机关、企业、学校、圩场居民等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
(六)各村(居)委会也相应成立防汛工作组,分别有:
1.埠场圩社区居委会
组 长:袁丽敏(镇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林显彬、吴广恩
成 员:镇驻社区工作组全体成员、社区“两委”干部
2.那贡村委会
组 长:刘 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吴光健
成 员:镇驻村工作组全体成员、村“两委”干部
3.埠场村委会
组 长:吕美娟(镇委宣传委员、妇联主席)
副组长:黄俊超、何志华
成 员:镇驻村工作组全体成员、村“两委”干部
4.南埠村委会
组 长:雷计轩(副镇长)、李宗明(副镇长)
副组长:冯德钗、林才活
成 员:镇驻村工作组全体成员、村“两委”干部
5.雷山村委会
组 长:徐志辉(副镇长)
副组长:刘昌明、许 飞
成 员:镇驻村工作组全体成员、村“两委”干部
6.那栋村委会
组 长:冯春江(挂职镇委副书记)、冯雪莹(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冯美侵、黄曼瑜
成 员:镇驻村工作组全体成员、村“两委”干部
7.端逢村委会
组 长:敖进标(镇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莫介旭、余绍军
成 员:镇驻村工作组全体成员、村“两委”干部
8.那蓬村委会
组 长:梁荣维(镇人大主席)、关建新
副组长:关象飞、林良硕
成 员:镇驻村工作组全体成员、村“两委”干部
9.山外西村委会
组 长:曾昭猛(镇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黄文帅、李亮区
成 员:镇驻村工作组全体成员、村“两委”干部
10.山外东村委会
组 长:刘创记(镇委组织委员、镇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黄家迎、蔡传毅
成 员:镇驻村工作组全体成员、村“两委”干部
各村(社区)防汛防风工作组负责各片的防汛防风工作,主要做好如下工作:1.做好危房、孤寡老人住房的安全工作,需转移的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场所,并提供食品和生活用品;2.加强辖区内水利设施的巡查工作,一旦发现险情,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并组织人员抢险;3.做好灾害天气的社会治安稳定工作,防止发生盗抢现象;4.其它工作。
三、组织领导及有关部门职责
一旦发生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镇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抢险,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和拨付镇级以上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监督资金及时到位和使用管理;必要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支持;组织、协调保障灾区粮食供应和救灾物资供应;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市场价格的监测和维护市场物价秩序;组织转移安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等生活救助,以及协调灾后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组织、供应。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指挥、协调、监督防汛防风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台风洪水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落实镇内各级“三防”责任人安装并用好广东应急一键通APP;组织核查灾情,及时上报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组织、指导全镇避护场所启用和安置服务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和协调抢险救灾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指导;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各村(居)保护或抢收农作物;负责农业救灾工作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工作;在区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落实镇内粮食应急种子储备和应急调用工作;负责农业灾情的调查核实。督促、指导各村(居)开展渔业防台避险,海上渔船、设施和人员撤离避险工作;督促各村(居)根据防风响应级别制订渔排渔船人员转移、渔船避风工作的启动条件及相关措施方案;督促指导各村(居)加强船舶安全监管。
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建筑工地做好防汛防风工作,指导镇内设施建设的防汛防风安全工作,组织指导建筑工棚人员转移撤离;做好泥砖房、危房,孤寡老人住房的摸底排查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相关情况,灾时需转移的要协助组织转移。
镇宣传办公室:配合区委宣传部做好本辖区的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和舆情管控。
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镇内因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镇水利服务部:负责落实市、区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等的相关要求;做好辖区水情监测预警工作;落实市、区级关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等工作的要求。负责组织、指导镇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各村(居)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严密监视全镇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负责农业灌溉用水等相关水利工程的配套实施;负责镇内涝区治理工作。根据镇“三防”指挥中心的要求,提供辖区内雨情、水情有关信息。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镇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救援受困群众。
镇财政所: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安排,组织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对抢险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抢险救灾款及时到位。
关山月中学、中心校: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系统的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应对台风、暴雨、洪水停课避险机制和措施方案;在临灾前组织托幼机构、学校落实防灾避险措施;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开设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课程。
埠场派出所:负责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转移,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灾害影响地区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埠场卫生院: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受灾地区紧急医学救援和灾后防疫等工作,调配医疗卫生物资支援抢险救援工作。
埠场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全镇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协助市、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及重大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根据重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变化,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负责协助镇林业部门加强对林业经营者、从业人员的防灾安全监管;负责指导和组织灾区村(居)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的修复。
埠场电信局:负责抢险度汛期间的安全通信工作。
埠场供电所:负责保障所辖电力设施的防汛防风安全工作,负责灾区电力调度和供电设备抢险工作,保障防汛防风抢险及排洪设施的用电需要。
各村(居)委会:负责受灾群众转移、撤退路线安全和应急避难安置等工作,同时协助镇党政综合办(镇经济发展办)开展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四、防汛防风抢险的基本程序和措施
(一)台风洪灾预警
镇“三防”指挥中心协调气象、水利、预报等部门及时发出预警。各村(居)、各单位收到预警后,要立即做好台风洪灾前预防工作。镇政府组织驻村工作组到各村(居)指导、协助抗洪工作。
(二)台风洪灾报告
台风洪灾发生后,各村(居)和镇各单位必须及时向镇委镇政府工作报告灾情,紧急和重要情况要如实迅速上报。镇委镇政府接到台风洪灾报告后,要立即召开“三防”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应急措施,并由有关单位迅速组织实施,确保救灾款及时到位。同时,镇委镇政府视台风洪灾及救灾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救灾复产和灾民救助工作。视灾情需要,以镇委镇政府名义向上级政府工作报告灾情,申请给予救灾人员资金和物资支持。
五、应急响应
按照台风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轻微险情、Ⅲ级——一般险情、Ⅱ级——较大险情、Ⅰ级——重大险情四个等级,在收到上级指挥部通知后,镇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灾害级别落实相应工作要求。
Ⅳ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1、根据区三防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后,镇防风指挥部即启动本级防风应急预案,当班领导落实24小时带班值守,并负责指挥调度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和督促、指导各村(居)落实相关防御措施。
2、各村(社区)接到镇通知后,迅速通过大叭喇告知辖区内群众提高警惕,并组织对辖区的防风隐患、水利工程、在建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河流、低洼易涝点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落实。同时要通知辖区的渔船回港避风确保回港率100%。
3、各村(社区)当班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水文、气象部门实时汛情和发展趋势。
Ⅲ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1、根据区三防启动防风Ⅲ级应急响应后,镇防风指挥部立即启动本级防风应急预案。副总指挥坐镇指挥,负责指挥险情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和督促、指导各村(居)落实相关防御措施。
2、各村(社区)接到镇通知后,各村两委干部联合驻点工作组迅速通知辖区的渔船回港避风、即时开放避护场所并督促、指导海上作业人员、在建工程人员、弱势群体等相关人员转移到安全的地方,确保人员转移率100%。同时,针对存在防风隐患、水利工程、在建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河流、低洼易涝点、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落实。
3、各村(社区)主任负责指挥防风工作并带班实行24小时值守,同时做好收集和汇总汛情工作,定期向镇防汛防风指挥部报告。
4、镇政府视汛情发展和工程出险情况,给予抢险力量、物资等方面的保障。
Ⅱ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1、根据区三防启动防风Ⅱ级应急响应后,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防风应急预案,镇委副书记、镇长和副总指挥坐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镇防风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投入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
3、各村(社区)书记负责指挥防风工作并保证24小时带班值守,辖区发生险情后,要在第一时间向镇防风指挥部报告受灾信息,1小时内报告汛情的详细信息和处置措施,同时做好续报工作。
4、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稳定民心,使防汛救灾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Ⅰ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1、根据区三防启动防风Ⅰ级应急响应后,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防风应急预案,镇党委书记和副总指挥坐镇指挥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动员全镇力量,全力投入抢险救灾救援工作,进入紧急防风状态。
2、各成员单位按照镇防风指挥部要求,负责抗洪抢险救灾救援的应急处置工作。
3、镇防风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投入抢险救灾,按预定路线迅速转移受影响区域群众和重要财物,妥善安排灾民生活,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
4、各村(社区)书记负责指挥防风工作并保证24小时带班值守,辖区发生险情后,要在第一时间向镇防汛防风指挥部报告受灾信息,30分钟内报告讯情的详细信息和处置措施,同时做好续报工作。
5、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稳定民心,使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六、转移安置行动
台风洪灾对人员的住房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转移安置以就近、安全为原则,确保灾民吃、穿、住、医等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组织转移安置后,应对受灾地区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置安全警示牌等标志,必要时要全面封闭危险区域,防止台风登陆后次生灾害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