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8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条款作出了调整,取消了缴存流水记录作为贷款资料等条款,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更加方便了,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今天(2日)上午,记者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看到,不少市民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业务。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以前在外地工作,住房公积金都是在外地缴存,现在来到阳江工作,准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一直没有时间回到以前的缴存地,打印办理房贷所需要的缴存流水记录。现在,他得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了缴存流水记录(含异地公积金贷款)作为贷款资料,改为以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中缴存记录为准后,就马上来办理。
市民说,这个对于我们外地人来说,办理公积金(贷款)就很方便了
市民说,我觉得比以前方便了很多,我现在过来办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就全部搞定了,以前提供的资料比较多,有时候拿不齐还要跑几趟,现在比以前方便了很多,我觉得这样很好。
据了解,此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调整从8月1日开始执行。具体条款:
一、贷款偿还期限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二、取消缴存流水记录(含异地公积金贷款)作为贷款资料,以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中缴存记录为准。
三、取消未婚职工需要提供的《未婚承诺书》,以《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确认表》中的“婚姻状况”情况确认。
四、取消职工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以职工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计算确认;如职工有要求的,可提供具体工资收入记录或工资收入证明。
据了解,这次调整的目的是为了优化业务流程,精简贷款审批环节,便于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林月明说,这是根据住建部“双贯标”检查验收组对我们中心提出的要求,所以结合我们中心新系统上线后的信息数据,才做出的以下调整,为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提供了方便,也简化了很多手续。
摄影:王子豪
实习记者:曾钟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