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预报”是指在地震发生前,根据观测到的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数据,对未来可能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和震级进行预测,由政府统一向社会发布的地震预测意见。根据时间尺度的不同,地震预报可分为5个阶段:长期预报、中期预报、短期预报、临震预报和主震后余震预报。人类从几千年前就开始研究如何预测地震,中国古代就有“观星测震”“观地测震”之说,从20世纪60年代起日本、美国、俄罗斯(苏联)、中国等国家先后开始地震预报研究,至今地震预报特别是短临预报仍是世界级科学难题。我国通过对地震成因、地震活动时空规律,在地震与地质构造关系调查、地震前兆观测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有意义的科学认识,曾多次对中强以上地震做出了较好预测,如,在1975年海城7.3级、1976年松潘-平武7.2级等地震前作出有减灾意义的短临预报。
海城地震前营口新华影院门口的防震启示
“地震预警”,更确切的说,应称之为“地震警报”,是指在地震发生后,在破坏性地震波到达可能遭受破坏的区域前,利用地震监测设施、设备及技术系统,向该区域发出警报。预警区域收到警报后,通知公众采取紧急避震措施或迅速逃离建构筑物等危险区域,通过紧急处置装置实现高铁制动、核电站保护、燃气管线关闭等,有效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然而,地震预警的作用是有限的。首先,震中附近不能预警,在预警系统将监测台站接收到的地震信息处理发出警报前,破坏性地震波已经到达震中附近地表。其次,距震中较远区域的地震波破坏性已减弱,预警起不到多大的减灾实效。通常,预警的有效区域在地震烈度为6度及以上区域,且提前预警时间只有几秒到几十秒钟。此外,预警系统是一个庞大且复杂的全自动化信息处理系统,一旦出现系统故障,就会有误报、漏报的风险。
预警的有效区域
当前,“地震预报”或“地震预警”,都不能彻底的消除地震灾害。那么如何最大限度的减少地震灾害给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害?为了减轻地震灾害,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对付地震的战略战术,总体上可划分为三道防线: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体系、紧急救援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我国防震减灾工作“实行以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并形成了以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救援为主的三大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