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民通【2019】4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
通知
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关年检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度区本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于2018年6月30日前经阳江市江城区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2018年度年检。
二、年检时间
(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2019年10月31日前接受年度检查。
(二)区民政局将采取查看资料与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三、年检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三)人员和机构变动履行有关登记(备案)手续情况;
(四)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五)建立党组织情况;
(六)负责人任职资格及是否按期换届情况;
(七)党政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情况,与党政机关脱钩情况;
(八)重大事项报备情况
四、年检程序
根据统一部署,实行社会组织业务网上办理。请各参检社会组织务必在规定的年检时限内通过“阳江市江城区社会组织信息网”完成年检工作。逾期年检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一)登录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并填报相关内容。参检社会组织须进入“阳江市江城区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登录办法请见附件),登录后请认真核对机构信息,确认为本机构后即可申请办理年度检查业务,填报《年度检查报告书》并上传提交相关年检资料。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盖章后扫描上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直接填报相关内容。
(二)结果确认。完成网上报送后,系统显示年检办结时,将《年度检查报告书》打印成纸质文本(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一式3份;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一式2份),须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印章,并携带登记证书(副本)原件,由法定代表人亲自(不能亲自报送的书面委托)报送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东A1-3汇金大厦江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民生服务类34号窗口(民政局窗口)登记加盖年检印章。
五、年检需提交的资料
(一)网上填报《年度检查报告书》。
(二)网上需同时上传提交的相关年检资料:
1、社会团体提供2018年度会员名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登记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银行账户设立情况;②财会人员设立情况;③会计账簿是否健全;④票据使用是否规范;⑤财务收支是否规范;⑥单位账户近两个月的银行对账单;⑦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3、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2018年理事会人员名册,2018年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登记表及购买社保凭证。
4、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且颁发有相关许可证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该许可证照的复印件。
六、年检结论及标准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018年度年检结论将在阳江市江城区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网站公布。对年检不合格的和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我局将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同时撤销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
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轻微的,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登记证书、印章或者财务凭证的;
(三)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活动的;
(四)无固定住所或必要的活动场所的;
(五)内部管理混乱,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
(六)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或年检的;
(七)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修改章程未按规定核准备案的;
(八)设立分支机构的;
(九)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
(十)现有净资产低于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十一)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十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十三)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七、其他事项
(一)各社会组织对所规定的内容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缺项,有关内容未填写或填写错误的,需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
(二)根据《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第十二条“逾期(最长不得逾期两个月)未报送年检材料的,责令限期补办年检手续:对一年不接受年检的,将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累计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将责令停止活动和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累计三年不参加年检的,将予以依法撤销登记”的规定。
(三)年检业务咨询:
业务窗口: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东A1-3汇金大厦江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民生服务类30号窗口;
窗口电话: 0662-3318129;
业务股长:谭兰娇,联系电话:1778883****
阳江市江城区民政局
2019年1月28日
附件:“阳江市江城区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登录办法
附件
“阳江市江城区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登录办法
一、系统网址:http://yjjc.npo.gdnpo.gov.cn/,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未自行注册账号的,按以下类别登录:
1、社会团体账号为:jmjhst +登记证号,如法人登记证书号为“第01号”,其登录账号则为“jmjhst01”;
2、民办非企业单位账号为:jmjhmf +登记证号,如法人登记证书号为“第010001号”,其登录账号则为“jmjhmf010001”;
以上登录初始密码均为6个1。
二、各社会组织登录系统后务必认真核对机构信息,确认为本机构内容后请点击系统右上角“基础信息”、“人数概况”、“经办人”图标,如实填写、补充相关资料并保存,并请及时更改密码。
三、无账号或登录账号时出现问题的,请及时与阳江市江城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662-3318129。
四、操作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客服电话或联系客服QQ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