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年度报告工作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开展。为使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了解有关工作要求,顺利做好2013年度、2014年度的年度报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规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
二、年报时间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2013年度年度报告的报送时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共9个月报送时间;
2014年度年度报告的报送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共6个月报送时间(须先报送2013年度后再报送2014年度)。
三、报送途径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报送,网址:http://gsxt.gdgs.gov.cn/。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通过网上报送;个体工商户可选择纸质报送或网上报送。
四、登录方式
有两种方式登录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一)工商联络员登录。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指定工商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方式登录系统。
工商联络员应先进行网上备案,通过填写名称(字号)、注册号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等验证信息,完成备案程序。验证信息须与工商部门业务系统登记的信息一致方可完成备案,否则要到工商窗口办理。工商联络员的备案资料包括联络员姓名、证件号码以及手机号码。
工商联络员一经备案,手机号码不能随便更换,否则将不能顺利登录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更换联络员要重新备案。
(二)利用电子营业执照(目前尚未发放,待上级通知)登录。已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进行身份确认,登录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五、年报流程
(一)网报流程:
登录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年度报告信息(无须再提交纸质资料)→年报信息自动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二)纸报流程:
个体工商户填写年度报告表→报送所在地工商所→工商所人员录入并公示已报送年报状态
六、年报内容
(一)企业: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二)个体工商户: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七、年报修改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发现其年度报告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在当年6月30日之前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更正,但每次更正修改前、后的信息将同时公示。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具体操作办法请遵照系统提示或咨询工商部门。咨询电话:3327395(市局)、3313083(江城分局)、3895900(海陵分局)、7734973(阳春市局)、6612671(阳东县局)、5556295(阳西县局)
阳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