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江城区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67234人,占84.16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06750人,占15.84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50775人,乡村人口减少1201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6.35个百分点。
图6-1 2000年以来人口普查城乡人口及比重
二、流动人口[4]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357790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250784人,流动人口为107006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33521人,省内流动人口为73485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02260人,增长130.0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93623人,增长338.73%;流动人口增加8637人,增长8.78%。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10个镇(街道)、2个农林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10个镇(街道)、2个农林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