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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江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1702007285467R/2024-00029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3-01
名称: 阳江市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及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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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及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3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质安监站,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要求,确保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区建筑施工、经营性自建房、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深刻汲取广州南沙“2·22”船撞桥事故教训,紧盯春节后复工复产关键期以及恶劣天气与安全生产风险叠加等特点,举一反三强化安全防范工作,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及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至2024年3月15日。

  二、检查的范围

  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营性自建房和既有建筑玻璃幕墙。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1.落实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包括施工、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人员配备和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危大工程,包括深基坑、高支模、土方开挖、有限空间作业、施工起重机械、外脚手架、地下暗挖等施工方案是否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条件编制,方案的论证、审批、组织施工等各环节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到位及施工用电等安全防护情况,紧盯“三宝、四口、五临边”及消防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要求,加强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触电等措施。

  3.狠抓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六个一”(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人员不培训不上岗、设备不检修不运行”制度措施。

  4.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塔吊、井架等垂直运输设施和脚手架的基础稳固、拉结等情况。

  5.架子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指挥、司索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施工消防安全方面

  1.施工现场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

  2.施工、装修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明火作业前,是否已消除周围可燃物,落实明火作业监护人员和措施,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建筑电工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接受了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检查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可有效使用。

  4.检查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人宿舍区是否有专人负责防火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存在违规用气,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的隐患;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

  (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方面

  1.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对房屋结构的安全隐患查漏补缺,发现整治措施不到位或新增隐患的,要及时管控和整治。同时,需要特别关注国家、省、市和区的历次检查考评、巡查、抽查发现的存在问题、共性问题,实现对隐患的闭环管理。

  2.对经营性自建房的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3.对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是否存在“三合一”违规住人、电瓶车违规充电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方面

  1.检查开启门窗是否存在不灵活,发生过坠落,五金件有锈蚀、断裂、变形、松动和损坏脱落等情况;结构胶(密封胶)和密封条是否存在气泡、老化、永久变形、龟裂、开裂、断裂和脱落等情况。

  2.检查建筑幕墙玻璃(包含微晶玻璃板等人造板材)是否存在裂缝、破损、异常变形、脱落等情况;受力构件是否有变形、错位、松动、损坏及防腐涂层发生锈蚀等情况;建筑玻璃幕墙是否存在雨水渗漏情况;是否发生过使用安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立即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好在建项目的施工、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镇街要切实落实经营性自建房、建筑玻璃幕墙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定期做好巡查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及时整改,做到闭环处理。

  (二)各镇街要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巡查和问题发现机制,继续推进自建房、建筑玻璃幕墙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压实产权人安全使用、维护主体责任,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且有倒塌风险的房屋,要坚决落实停用、封闭、警戒措施。

  (三)各镇街和区质安监站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开展辖区内在建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及经营性自建房、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大检查工作。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全区建筑工地、经营性自建房、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阳江市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