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江苏省发布了《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导则》,相关企业可以学习借鉴,提升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能力。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导则
01--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必须”
1.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2.必须坚持依法生产经营。
3.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4.必须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5.必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企业专兼职安全员“一清二查三到位”
1.“一清”:清楚车间、班组生产作业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
2.“二查”: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落实,查岗位员工是否有违章违规作业。
3.“三到位”:确保“班前会”安全提醒到位,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检查到位,确保应急逃生演练组织开展到位。
三、企业从业人员“四知四会”
1.知风险,会管控。
2.知隐患,会消除。
3.知防护,会使用。
4.知通道,会逃生。
02--钢铁企业“四严禁、四必须”
1.严禁将人员聚集场所、维修工位设置在吊运跨内。
2.严禁生产期间熔融金属区域存在积水。
3.严禁高炉炉顶工作压力超标运行。
4.严禁不同煤气管道共用排水器。
5.铸造流程必须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6.炼钢炉水冷元件必须设置温度、流量监测报警装置。
7.煤气区域人员聚集场所必须设置煤气报警器。
8.进入车间前的煤气管道必须安装隔断装置。
03--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十必须”
1.固定炉必须设置机械锁紧,倾动炉控制与铸造系统联锁。
2.固定炉必须配置液位传感器,实现报警切断排放联锁。
3.必须确保存放铝锭的地面干燥,作业场所不得有积水。
4.结晶器冷却水系统必须配置温度、压力、流量监测报警装置。
5.铝水铸造流程必须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6.钢丝绳必须定期检查更换。
7.铸造区域必须独立设置或采取可靠隔离措施,严控人数。
8.铸造车间厂房顶部必须采用便于泄爆的轻质屋顶。
9.引锭盘、模盘不能自然分离时,必须停止浇铸。
10.必须保证设备设施完整性,不满足生产要求的要及时报废。
04--中频炉使用“七要求”
1.熔炼、浇铸及行车吊运范围内不得设置人员聚集场所。
2.感应线圈进水管要实现快速切断,冷却水要设置压力、流量差、温度监测报警装置。
3.电源装置与炉体要设置隔墙,穿墙、穿层孔洞必须完全封堵。
4.炉台必须设置两处及以上应急逃生路线。
5.必须设置应急水源、应急电源、应急照明等设施。
6.炉下、炉前、浇铸区域要设置应急储存设施,不得有积水。
7.不得使用公称容量 0.25 吨及以上无磁轭的铝壳中频炉。
05--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六应六尽”
1.除尘工艺“应湿尽湿”。打磨抛光工序能使用湿式打磨的必须使用湿式,供水系统必须安装水液位、流速监测报警装置,并与打磨抛光设备联锁,确保缺水停机。
2.互联互通管道“应拆尽拆”。打磨抛光工位不得通过收集管道连通;使用单机除尘和设备本体除尘的,不得再通过管道连通。
3.危险场所和设备“应清尽清”。严禁企业违规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厂房内。集中除尘器应布置在厂房外部,与厂房隔离。
4.涉粉作业人员“应减尽减”。减少单班作业涉粉人数,通过防火隔墙等措施区域隔离,原则上粉尘爆炸危险区域不超过9人。
5.粉尘“应扫尽扫”。确保作业现场、设备内部、除尘管道除尘器等处不积尘;及时清理粉尘泥浆。
6.监测预警系统“应接尽接”。重点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全部接入粉尘监测预警系统。
06--加强“厂中厂”安全管理
一、出租方“五个一”
1.一份安全管理协议。
2.一名安全管理统一协调人员。
3.一张风险管控责任清单。
4.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检查。
5.每半年至少一次全员逃生演练。
二、承租方“五不得”
1.不得隐瞒涉及危险化学品、可燃性粉尘等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不得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和功能。
3.不得擅自停用报警、喷淋等消防设施。
4.不得乱堆乱放、混存混放危险化学品。
5.不得违规动火、无证动火。
三、风险管控“五严禁”
1.严禁将风险较大的涉及可燃性粉尘、危险化学品储存、高温熔融金属等生产经营活动违规设置在多层厂房中。
2.严禁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私搭乱建。
3.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4.严禁在生产仓储区域设置宿舍、使用燃气钢瓶明火做饭。
5.严禁电动自行车在生产车间、仓库内部违规停放、充电。
四、应急逃生“五必会”
1.会使用“一键响铃”。
2.会穿戴防护用品。
3.会使用消防器材。
4.会扑救初期火灾。
5.会寻找逃生路线。
07--劳动密集型企业“五必须”
1.必须安装自动灭火系统或烟感报警装置。
2.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对动火等危险作业进行现场监护。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5.全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
08--危险化学品使用“六必须”
1.必须向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2.必须取得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3.必须制定落实危险化学品购买、出入库、使用、销毁登记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必须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5.必须规范存放危险化学品,禁止超量、超范围、混存混放。
6.必须将当天未使用完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存放在专用仓库。
09--有限空间作业“四到位、七不准”
一、四到位
1.审批监护到位。
2.挂牌上锁到位。
3.个体防护到位。
4.统一管理到位。
二、七不准
1.未经审批不准作业。
2.未经风险辨识不准作业。
3.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准作业。
4.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
5.未落实监护制度不准作业。
6.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准作业。
7.未经培训演练不准作业。
10--动火作业“五须知”
1.严审批,要监护。
2.要上岗,必持证。
3.灭火器,要配齐。
4.可燃物,需远离。
5.作业后,要清理。
11--喷涂作业场所“一必须、四严禁”
1.必须规范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装置,保持作业期间通风设施有效运行。
2.严禁设置办公和休息区域。
3.严禁调漆和油漆(溶剂)分装作业。
4.严禁使用可产生火源的作业工具。
5.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12--高处作业“五必须”
1.必须培训持证上岗。
2.必须实行作业审批。
3.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4.必须落实工程措施(安全网、防护栏等)。
5.必须安排专人监护。
13--复工复产“六个一”
1.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2.制定一份复工复产方案。
3.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
4.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5.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
6.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
14--工业企业风险报告“五落实”
1.落实全面辨识。每年至少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每年一季度完成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报告。
2.落实“应报尽报”。新企业在投产前完成首次报告,风险变化及时变更报告。
3.落实分级管控。按照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管控,从组织技术、管理、应急等方面制定管控措施。
4.落实责任公示。制作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责任清单,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在企业醒目位置公示。
5.落实巡查检查。按照全员安全责任制分工,将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15--监管执法“五必须”
1.执法检查“必考”。对企业负责人实行“逢查必考”,将主要负责人职责、重大隐患排查整改、较大以上风险辨识管控等内容纳入考试范围。
2.监管重点“必问”。现场询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3.岗位风险“必知”。抽查从业人员对自身岗位安全风险和管控措施的掌握情况。
4.应急预案“必练”。检查企业应急演练情况。
5.重大隐患“必除”。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