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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江城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2007284392G/2025-00033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江城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5-03-31
名称: 关于医疗机构暂缓校验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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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机构暂缓校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1  浏览次数:-

  阳江江城华夏医院向我局提出暂缓校验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机构实际,经我局批准同意其暂缓校验,时间至2025年9月30日,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待校验合格后,允许继续执业。

  现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阳江江城华夏医院

  法定代表人:袁子晴

  机构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137号

  医疗机构登记号:93375642244170217A1002

  在暂缓校验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阳江市江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