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向原备案机关备案。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停业,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除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医疗机构停业不得超过一年。下列医疗机构停业已超过1年,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机构名称:阳江江城安馨妇科门诊部
机构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二环路16号一二楼
机构登记号:99988878144170217D1102
现将注销的医疗机构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阳江市江城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347号,联系电话:2800356。
阳江市江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