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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江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2MB2D245858/2021-00012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江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1-04-01
名称: 致各位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及社会各界人士一封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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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位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及社会各界人士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1-04-02  浏览次数:-

  尊敬的各位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及社会各界人士:

  你们好!清明将至,缅怀先烈、祭扫英烈是弘扬英雄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阳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署要求,我局为做好今年异地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确保清明期间烈士祭扫活动平安有序,现将2021年异地祭扫情况以及最新政策进行告知:

   一、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原则上不组织跨省、跨市异地祭扫

  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为防止出现聚集性交叉感染新冠肺炎风险,清明前后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原则上不组织跨省、跨市异地祭扫活动。我们鼓励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就地祭扫、网上祭扫等形式寄托哀思。经了解,广西和云南各边境烈士陵园可提供代祭扫服务,以绿色文明方式祭扫烈士、告慰烈士英灵。

  二、遵守到广西、云南边境祭扫的相关防疫要求

  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予前往广西、云南参加烈士祭扫活动。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予前往广西、云南参加烈士祭扫活动,如确需前往的,须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低风险地区人员确需到广西、云南边境祭扫的,需提前35天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边境烈士陵园管理部门预约,并服从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完成祭扫后即行返程,不在边境地区聚集驻留。  

  三、异地祭扫有关政策须知

  (一)异地祭扫服务范围

  因烈士未安葬在其亲属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省份,烈士亲属前往烈士安葬地或者纪念地省份开展祭扫纪念活动的,各地按规定提供服务保障。安葬地是指烈士墓或者骨灰存放处,如在我国境内无明确安葬地的,烈士亲属可就近选择一处专门纪念烈的纪念堂馆、碑亭、塔祠、塑像或者篆刻烈士姓名的烈士英名墙作为纪念地。

  (二)异地祭扫服务对象

  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对象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如确无上述人员的,可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女婿、儿媳、公、婆、岳父、岳母等。

  (三)异地祭扫服务方式

  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分为组织祭扫和自行祭扫两种方式:

  1.组织祭扫。符合条件且有异地祭扫意愿的烈士亲属,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申请有序组织异地祭扫活动,统一开具“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对于年满65周岁或者身有残疾、体弱多病的烈士亲属,需自行安排1名身体健康的亲属陪同祭扫。前往祭扫的亲属及陪同人员每次不超过3人。

  2.自行祭扫。符合条件但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祭扫的烈士亲属,经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并开具“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后,可自行前往祭扫,享受相应服务保障,原则上每年1次,每次不超过3人。

  (四)异地祭扫保障标准

  1.组织祭扫的烈士亲属及陪同人员,由负责组织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承担省际城市间交通及食宿费,烈士安葬地或者纪念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承担当地交通及食宿费。

  2.自行祭扫的烈士亲属,祭扫回程后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回执,由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处级及以下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其中,省际城市间交通费按照火车票标准计算,食宿及当地交通费按照3天计算。烈士安葬地或者纪念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不再承担当地交通及食宿费。无“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自行前往祭扫的,不享受定额补助。

  (五)异地祭扫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每年81日前,省内符合条件且有异地祭扫意愿的烈士亲属,可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异地祭扫的申请。

  2.开具证明。组织异地祭扫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祭扫活动前统一开具并保管“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自行祭扫的烈士亲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

  (六)异地祭扫优惠政策

  1.交通出行方面。异地祭扫的烈士亲属在祭扫活动期间乘坐交通工具,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或者“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可优先购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并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祭扫车辆在祭扫活动期间,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或者“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可优先通行,享受优先加油、加水和车辆维修等服务。

  2.文化服务方面。异地祭扫的烈士亲属,在祭扫活动期间到国有文化文物系统所属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或者“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享受减免门票优惠政策。

  3.注意事项。祭扫车辆在祭扫活动期间通行高速公路时,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依法交纳车辆通行费。请广大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相互知悉和提醒,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政策规定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用,切实维护烈属和退役军人良好形象。

  (七)网上祭扫有关途径

  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中华英烈网、广东英烈网等祭扫平台为主,广西边境英烈网、云南边境英烈网等祭扫平台为辅,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脑或手机访问相应网站进行网上祭扫、纪念缅怀英烈。

  (八)异地祭扫预约方式

  清明期间,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前往祭扫的,需通过网上预约或电话预约后方可开展祭扫活动。祭扫人员要按预约时间前往,须遵守防疫要求和规定,服从现场管理,接受现场查验。请尊重当地特别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注意安全乘车,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祭扫仪式从简,减少驻留时间,完成祭扫后尽快离园,共同维护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

  电话预约联系方式:(工作日上班时间段可拨打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方可在约定时间入园祭扫)

  防城区城北烈士陵园:1910770****

  东兴市烈士陵园:0770-7662781

  靖西市烈士陵园:1587865****

  那坡县烈士陵园:1397764****

  凭祥市烈士陵园(法卡山英雄纪念碑园、匠止烈士陵园、南山烈士陵园):0771-8529677

  龙州县烈士陵园:0771-8840796

  宁明县烈士陵园:0771-8635719

  崇左市烈士陵园:0771-7831833

  广州起义烈士陵园:020-8384094383828521

  黄花岗公园:020-3758832187326604,微信小程序“粤游玩”参观预约登记。

  经联系,云南省麻栗坡和屏边烈士陵园因疫情形势严峻,不建议前往祭扫。他们将会开通代祭扫活动,并将代祭扫活动公开发布(请注意留意麻栗坡烈士陵园和屏边烈士陵园公告)。

  江城区各镇(街道)有关烈士祭扫咨询联系方式:

  江城区联系人及电话:林小晶,0662-3262533

  双捷镇联系人及电话:曾秀飞,0662-2210132

  埠场镇联系人及电话:敖进标,0662-3810960

  岗列街道联系人及电话:敖道辉,0662-3210186

  白沙街道联系人及电话:谢金成,0662-2203842

  中洲街道联系人及电话:冯开记,0662-3170404

  南恩街道联系人及电话:曾纪召,0662-3107718

  城东街道联系人及电话:谢汝恒,0662-3263272

  城南街道联系人及电话:林树磊,0662-3330178

  城西街道联系人及电话:敖振锋,0662-3510678

  城北街道联系人及电话:关天雀,0662-3139766

  尊敬的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人士,面对疫情,维护好自身健康就是对先烈们的最好告慰。祭祀在心而不拘于形式,请大家理解配合支持,服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加强自我管理和防护。祭扫人员要按预约时间前往,须遵守防疫要求和规定,服从现场管理,接受现场查验。请尊重当地特别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注意安全乘车,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祭扫仪式从简,减少驻留时间,完成祭扫后尽快离园,共同维护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

  此致

  敬礼!

  阳江市江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326

 


 相关资料:

  1.《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22)详情请登录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

  http://www.mva.gov.cn/

  2.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样式)

        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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