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事项、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五)《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七)《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阳江市江城区统计局
【公开事项】重点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及其他等6类15项内容
【公开时限】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等形式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347号6号楼5楼。邮编:529500。电话:0662-310040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