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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江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2007284560J/2024-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江城区委依法治区办 成文日期: 2024-01-25
名称: 江城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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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浏览次数:-

  2023年,江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目标纲要,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江城区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积极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区党员干部传达学习。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各级部门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支部(扩大)会议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指导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印发实施《2023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以党委(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区委党校各个培训班的重点课程,并举办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印发了《江城区2023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江城区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宣传内容,有力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实现了全区党委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及办公室全覆盖。

  (二)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就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制定《阳江市江城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印发实施《关于做好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年终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域标准化工作,目前已统筹全区30个审批部门应用政务服务事项全域标准化“二次统筹”成果事项815项。二是推进互联网+电子证照应用工作。目前我区电子证照涉及36个部门,证照类型50种,政务服务事项525项。三是深入开展政务服务监督工作。全区已完成录入有监管行为事项245项,完成监管事项覆盖率为98%。截至今年10月底,我区“好差评”系统主动评价数为15993笔,主动评价率为99.7%,综合得分9.8分。四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涉及4个联办部门5项政务服事项,通过“一次申请,事项联办”的审批模式,大大缩减了事项办理跑动次数和办理时间。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2023年,我区共4个重大行政决策,均在走法定程序中。我区共聘请三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区委、区政府、全区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的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文件合法性审查,积极办理政府涉法事务,切实维护政府合法权益。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主动接受备案审查。积极开展文件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证明事项全面清理。审核以政府、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3件,其他来文征求意见出具回复意见的文件10件,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区28个执法单位,在公示平台公开单位事前、事后信息,做到执法公开化、透明化。二是大力推广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我区10个镇(街道)和18个区直单位均已上线应用“粤执法”办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案件,累计在平台上办案805宗,使用粤执法办案率达到了90%以上。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行政执法质量全面提高,组织全区5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组织120多名执法人员网上考试,换发100个行政执法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圆满完成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四是推进执法监督。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等媒介,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及投诉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办结的部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有效提升全区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五是持续推动规范文明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目前,全区所有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已完成减免责清单编制和公布。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聚焦民生热点,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六)全面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公开招聘区、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23名,建立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中心(站),努力打造多元合力、高效便捷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全年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04件,调解成功990件。二是加大复议案件办理。畅通复议渠道,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4件,已审结51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3年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2件,已开庭的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四是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实现全区117个村(社区)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受群众咨询5115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1610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86宗。五是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以“法律七进”“以案释法”等载体,积极开展民法典、“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代表社会意见建议,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今年来共办理人大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55件。二是健全完善审计监督“一张网”,发挥审计监督预防、揭示和抵御风险的“免疫”功能,及时发现和揭示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今年以来共开展审计项目10项。三是加强群众监督,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确保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一年来,发布政府信息、政策文件及解读、公示公告等信息5100余条。收到申请信息公开10件,均已依法依规作出答复。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印发实施《江城区2023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明确学法的方式和内容,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2023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6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期,全年领导干部个人集中学习和自学达到40学时以上。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先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行政执法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对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法制股长、执法骨干进行法治培训。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念未普遍树立。少数干部法治意识不牢固,存在片面追求工作效率和工作成绩现象;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履职观念不够强,过于依赖固有工作方式,缺乏创新精神。

  (二)依法决策仍存在短板。少数部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存在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等问题。

  (三)执法规范化亟待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全面,执法过程中部分执法单位未及时通过“粤执法”平台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

  (四)基层法制审核力量薄弱。各单位虽然设立了政策法规股,但是专业人员、专职人员配备不足,难以适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实际需要。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学习计划,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法治政府的生动实践。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深化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制度,切实提高“关键少数”法治理念。

  (二)进一步健全决策监管机制及提升行政决策水平。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要求,着力提高审核质效,为依法科学决策把好法律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要求,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压实各级党政机关事先法律论证主体责任。

  (三)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民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建设更优的营商环境。

  (四)进一步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加强执法保障和队伍建设,力求更高的社会满意度。充分利用好行政执法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强化过程监管。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执法投诉查处机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执行的监督力度,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延伸监督作用。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加大该项指标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考核权重,利用考核指挥棒引导部门、镇(街道)充分重视。

  (六)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把人员进口关,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行政执法队伍,坚持“凡进必考”,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涉执法领域相关规定、程序、自由裁量等方面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确保执法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