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江城区司法局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优化矛盾调解和法律服务,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近日,中洲街道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件,受到群众的好评。
当事人黄某于2021年4月1日在受聘搬运1.5米×0.75米墙砖的过程中,墙砖掉落砸到当事人黄某右脚,后自行到医院进行治疗,经医院诊断当事人黄某右脚脚趾骨折。之后当事人黄某就工伤赔偿多次与老板陈某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21年4月7日,当事人黄某向中洲街道司法所申请调解,司法所本着事实清楚、自愿、合法原则,于当日请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据了解,双方的争议事项在于装修老板陈某认为当事人黄某没有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才导致的受伤,不应该由其承担责任,且提出的赔偿过高。
调解初期,双方态度强硬,各执己见,互不让步,调解工作一下陷入了僵持。后司法所所长和工作人员采用“背对背”的隔离调解策略,让双方分别提出自己的诉求,再针对争议事项进行分析,并指出适用该案件的法律依据。
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的情理说法后,调解当日,双方就工伤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陈某一次性赔偿黄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共7110元,随后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
这一起调解案件,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情”与“理”的角度,让双方放下戒心,互相让步,最终使得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件圆满化解。下一步,江城区司法局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继续践行“枫桥经验”“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工作目标,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一心为民办实事,不负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