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江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2MB2E47729H/2024-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江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12-11
名称: 阳江市江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23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阳江市江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24-12-23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协调机关、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体系,指导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统筹协调涉外和港澳台事宜,承办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

  (三)财务股。承担机关、直属单位预决算。承担协调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协调组织机关、直属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指导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本部门数字化建设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负责监督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区性影响、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重大案件查处、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区专项打假活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五)综合规划与营商促进股。负责组织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农贸市场、大宗商品批发市场的布局规划。配合拟订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统筹实施和组织评估。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并指导业务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综合分析和市场环境评价。承担相关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的行政许可规则、标准、制度。组织推进深化行政许可等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规则、标准、制度。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联合审批的相关事项。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牵头起草行政许可和登记注册业务综合性文件。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当地党委开展有关市场主体的党建工作。

  (六)协调应急与新闻宣传股。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承担推进高层次战略合作相关工作。承担区级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区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应急处置。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新闻宣传、新闻发布、信息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相关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七)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股。综合协调指导行政许可、登记注册和政务服务窗口等工作。依法承担组织实施的内资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承担组织实施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及其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统计、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承担组织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信息统计、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行政许可工作。

  (八)知识产权股。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和军民融合工作。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指导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负责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

  (九)信用风险监督管理股。拟订并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企业年报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组织开展产品、设备、装置的伤害监测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等工作。负责市场行为风险监测分析,建立重点领域风险监控机制。

  (十)质量发展与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和规划、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产品宏观质量管理。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统筹管理和组织开展全区流通领域商品及有关服务抽查检验工作。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建立并推行质量奖励制度。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服务质量监测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镇(街道)和专业性监督。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一)广告与网络交易监督股(消费投诉举报中心)。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和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协调广告整治。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经营管理行为,督促属地网络经营主体依法办照办证。组织指导实施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打击网络交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承担消费维权工作,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接12345投诉举报平台转交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工作,指导查处违反商品质量法律法规及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牵头做好全区消费环境建设。

  (十二)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经营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据授权承担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工作。拟订全区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三)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生产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全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拟订全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药品化妆品与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拟订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特殊药品。组织实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药品和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组织并依职责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依职责指导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按上级要求拟订全区药品与化妆品安全监管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相关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医疗器械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依职责指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按上级要求拟订全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大案要案。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反垄断工作。

  (十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依法组织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以及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调查特种设备事故并开展统计分析。

  (十八)标准与计量股。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联盟)标准相关工作。指导推进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管理全区商品条码工作。开展计量标准监督工作。开展市场计量行为监督管理工作。推行计量现代化管理制度。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