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分局: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29号)及《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通知如下:
从2025年3月1日起,我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的1458元,调整为1575元。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8日
索引号: | 11441702581403720X/2025-0007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07 |
名称: |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07 | |
主题词: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分局: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29号)及《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通知如下:
从2025年3月1日起,我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的1458元,调整为1575元。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8日
主办单位: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662-311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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