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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江城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20072846593/2023-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江城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1-04
名称: 请问开办民办幼儿园要办理什么手续?走什么程序?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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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开办民办幼儿园要办理什么手续?走什么程序?

发布日期:2023-01-04  浏览次数:-

  第一,举办者向江城区教育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所设的窗口提交筹设民办幼儿园的申请书,申请书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内容。窗口受理登记后,由江城区教育局民办幼儿园审核验收工作组对举办人员、举办地址进行考察,符合条件的则同意筹设。

  第二,举办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民办幼儿园的筹设工作,并向江城区教育局行政审批窗口提交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广东省民办学校申报审批表》、办学章程、申办人资料、拟任园长资料、教师学历及资格证书、验资报告、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报告、消防合格法律文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第三,区教育局民办幼儿园审核验收组对民办幼儿园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和实地核查后,提交窗口组长审批,审核通过的发给同意举办的批复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审核不通过的发出书面整改意见书。

  具体事宜可向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和民办学校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662—328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