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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江城区岗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2007285520M/2018-00014 分类:
发布机构: 岗列街道 成文日期: 2018-07-10
名称: 关于印发岗列街道矛盾纠纷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文号: 岗街办〔2018〕55号 发布日期: 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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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岗列街道矛盾纠纷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0  浏览次数:-

对岸村党委,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街直有关单位:

《岗列街道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整治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江市江城区岗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710

 

 

 

 

岗列街道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市政法委《关于确定2018-2019年度重点治理地区和挂牌整治突出问题的通知》(阳政〔2018155号)、区政法委《关于确定2018-2019年度挂牌整治治安突出问题的通知》(江政〔201834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在全街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社会矛盾纠纷问题专项整治动,集中整治辖区突出的到京到省非正常上访、涉劳资和征地拆迁等社会矛盾纠纷,规范信访工作秩序,结合我街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对广东提出在社会治理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人要稳控、事要解决”和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的要求,以群众密切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和重大疑难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努力化解一批突出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为目标,以最终解决问题为目的,重点化解一批重复进京到省上访的“骨头案” “钉子案”和影响本辖区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有效稳控进京到省非访人员,维护我街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决定成立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长:  (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利旭章(党工委副书记)

        黎新益(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梁业成(岗列派出所所长)

 员:敖华亮、张云标、郑志佳刘阳福吉学伍林善豪沙国庆柯文羡袁思敏郑大新、林运松何家升李学年陈华侣佘策记程芝炳程禹英梁鼓劲陈德飘司徒双龙司徒尤汉郑沃绪郑国材林良桥莫广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利旭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注重源头预防,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问题排查。按照“重心下移,源头预防”的思路,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扎实开展矛盾纠纷问题排查。掌握本辖区容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的矛盾纠纷问题,真正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全、查深查细,做到数量清、原因清、症结清、责任清“四清”。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群众诉求,实行台账管理,并视情况实施领导包案等措施,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防止矛盾叠加、蔓延升级,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二)全面清理化解信访积案。对去年以来的非访人员和排查发现的可能进京到省非访人员,要作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整治的重点目标,逐人逐案核实情况,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逐一建立台账,汇集信息,落实包案领导、综治中心督案人员、防控人员分层包案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诉求合理的,抓紧化解,及时解决;对无理访或程序已终结的,做到帮扶到位、教育训诫到位。

(三)分级稳控非访人员。对进京到省非访人员和可能进京到省非访人员进行全面梳理、逐人分析,根据其进京到省非访的意图强烈、行为现状、作用大小、重复访的频率和稳控的难易程度,实行因人施策、分级稳控、实时预警。切实加强信访信息情报工作,随时掌握可能进京到省非访的苗头性信息,严格落实信访信息报送制度,坚决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

(四)完善应急劝返机制。健全进京到省非访应急劝返工作预案,着力构建反应灵敏、责任清晰、协调联动、衔接顺畅、安全有序的应急劝返运行机制。重点抓好以下4个环节:一是获悉可能进京到省非访信息后,要第一时间了解情况、查明原因、上报信息,并组织工作组进行化解稳控,确保把问题解决在街道内,人员稳控在当地。二是有非访人员在进京到省途中,要立即成立街道班子成员、属地村等相关干部组成的应急劝返小组,力争在途中劝返非访人员。三是非访人员已到京到省但未实施非访行为,要迅速按要求组织应急劝返小组进京到省,力争在发生非访行为之前将其劝返回当地。四是已经在京到省发生非访行为的,要迅速派出由单位领导带队的应急劝返工作组赴京到省到指定地点接人。非访人员带回当地后,进行教育训诫、记录在案,同时要做好后续情绪疏导和教育稳控等工作。

(五)狠抓非访行为整治。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确保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六)强化法治信访宣传力度。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法律宣传咨询、以案说法等方式,广泛宣传《信访条例》及《治安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信访权利,努力让信访群众明白自己既有依法反映诉求的权利,也有遵守法定程序、服从合法合理的终结处理结果、维护社会秩序的义务,牢固树立“无论诉求是否合理,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法律允许的方式表达”、“无理缠访闹访是违法行为、有理采取违法方式反映诉求也是违法行为”、“非访不但不解决问题,还要受到依法追究”的思想共识。  

五、工作步骤

社会矛盾纠纷问题专项整治自711日启动,共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8711-713日)。按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关于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有关部署要求,街道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对现有信访积案进行集中清理和登记建立基础台账,做到信访人姓名地址清楚、反映的诉求清楚、责任主体清楚、以往处理情况清楚、处理和化解要求清楚制定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或意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明确化解措施和化解时限。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8714-2019524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主体,集中化解矛盾积案。深入开展法治信访宣传,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违法信访行为治理力度,各项工作同步实施、平行开展、统筹推进。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9525-2019710日)。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跟踪回访,从工作层面和责任层面进行“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街道进行督导检查,对重大信访问题、可能存在的信访苗头化解情况依据“清单”、“台账”进行跟踪,督办到底。落实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工作进行评查,提高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实效性;对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中发现的不足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专项整治期间,街道坚持一月一分析,一季一通报,督查有结果,奖优罚劣,边整治、边提高;同时,要总结好、提炼好、固化好成功经验和做法。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情况作为综治(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包案组长、村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突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我街整治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街道班子成员每个月召开信访工作研究分析会,每个包案的负责人都定期汇报包案情况,确保包案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专项整治期间,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将不定期组织力量,专门督导各村社会矛盾纠纷问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强协调配合,整合各方力量。切实强化属地管理及信访责任主体责任,对照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重点,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重点加强对信访信息及不稳定因素动态的研判预警和重点信访对象的管控力度,发挥好领导干部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长效机制和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工作机构在矛盾纠纷问题排查、积案化解、法治宣传、依法处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形成推动信访秩序持续好转和应对处置急难突发信访事件的工作合力,全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见成效。

(四) 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追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发生的维稳经费支出,实行街道、村两级统筹,共同负担,按各占50%的比例承担;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超期未办理、问题不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要进行效能问责;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作失误而造成进京到省非访或恶性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